本页「」中的文字为经文引用,用和合本;其余为百宝书的解经。出处:约书亚记 7 章 · 百宝解经
耶利哥的大胜刚刚结束(第六章),以色列却在小小的艾城遭遇了进入迦南后的第一次惨败。原因不在于敌人太强,而在于阵营内部有人违背了灭尽令,犹大支派的亚干私取了当灭之物。一个人的隐藏罪,让整个群体失去了上帝的同在。
本章属于「征服迦南」单元(6–12 章)的第二个事件,与第六章构成鲜明的「得胜-失败」对照。耶利哥是完全顺服带来的胜利,艾城是隐藏悖逆带来的溃败。两章合在一起传递一个信息:以色列在迦南的成败,不取决于敌人的强弱,取决于自己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是否清洁。
核心信息:个人的隐藏罪不是「私事」,它会切断整个群体与上帝之间的通道。得胜的前提不是更好的战略,而是更彻底的洁净。
7:12 「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敌面前站立不住。他们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诅的;你们若不把当灭的物从你们中间除掉,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
约书亚记 7:12(和合本)
7:21 「『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贪爱这些物件,便拿去了。现今藏在我帐棚内的地里,银子在衣服底下。』」
约书亚记 7:21(和合本)
7:1 「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因为犹大支派中,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取了当灭的物。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
约书亚记 7:1(和合本)
叙事者以一种全知视角开篇,先将败因告诉读者,然后才让故事中的人物去经历困惑和痛苦。这种叙事手法制造了一种戏剧性的张力:读者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但约书亚和百姓却不知道。
最引人注目的是句子的主语:「以色列人犯了罪」。明明只有亚干一人动手,叙事者却用集体名词来描述。这并非修辞上的粗疏,而是一个深刻的神学陈述:在约的群体中,一个人的罪是所有人的罪。亚干的家谱被追溯了四代(犹大→谢拉→撒底→迦米→亚干),将这个罪人精确地锚定在以色列的族谱结构中,他不是一个局外人,而是约民中的一员,他的罪因此牵连整个约的群体。
「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注意「发作」的对象是「以色列人」而不是「亚干」。上帝的怒气指向整个群体,因为在约的框架中,群体有责任维持自身的圣洁。这个原则在新约并未消失:保罗警告哥林多教会「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林前 5:6),教会的属灵健康取决于每一个肢体。
7:2-3 「当下,约书亚从耶利哥打发人往伯特利东边、靠近伯亚文的艾城去,吩咐他们说:'你们上去窥探那地。'他们就上去窥探艾城。他们回到约书亚那里,对他说:'众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不必劳累众民都去,因为那里的人少。'」
约书亚记 7:2-3(和合本)
探子的报告里透出一种轻率的自信。与攻打耶利哥时上帝亲自颁布战术、全民参与形成对比,这次约书亚没有求问上帝就直接派人窥探并采纳了他们的建议。探子认为「那里的人少」,不需要全军出动,这种判断在军事上可能合理,但在属灵上却暴露了一个危险:他们开始凭眼见行事,而不是凭信心求问。
胜利之后的轻敌是属灵生命中最危险的时刻之一。保罗的警告至今有效:「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 10:12)。
7:4-5 「于是民中约有三千人上那里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艾城的人击杀了他们三十六人,从城门前追赶他们,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杀败他们。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约书亚记 7:4-5(和合本)
「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竟」字传达了叙事者的震惊。以色列军队在迦南的第一场失败来得如此突然和彻底。三十六人阵亡,从数字上看损失不大,但它的意义远超数字本身:以色列的不败纪录被打破了,上帝同在的光环消散了。
叙事者刻意使用了与5:1 相同的措辞:「心都消化了」。在第五章,是迦南诸王听见以色列过约旦河而「心都消化」;现在,同样的恐惧反过来落到了以色列人自己身上。角色对调的讽刺意味十分浓烈:当上帝同在时,敌人丧胆;当上帝撤离时,以色列自己丧胆。决定胜负的从来并非军队的大小,而是上帝是否与他们同在。
7:6 「约书亚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长老把灰撒在头上,在耶和华的约柜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
约书亚记 7:6(和合本)
面对溃败,约书亚的第一反应不是召开军事会议,而是带着长老们来到约柜前俯伏。撕裂衣服、头上撒灰是古近东哀悼与悔改的最强烈表达。「直到晚上」意味着他们从白天一直伏在地上,用整整一天的时间在上帝面前哀求。
这个细节揭示了约书亚作为领袖的属灵直觉:失败的原因不在战术层面,而在属灵层面。他虽然还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去哪里寻找答案。
7:7-9 「约书亚说:'哀哉,主耶和华啊,你为什么竟领这百姓过约旦河,将我们交在亚摩利人的手中,使我们灭亡呢?我们不如住在约旦河那边倒好。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迦南人和这地一切的居民听见了,就必围困我们,将我们的名从地上除灭。那时你为你的大名要怎样行呢?'」
约书亚记 7:7-9(和合本)
约书亚的祷告充满了真实的绝望,甚至带有抱怨。「我们不如住在约旦河那边倒好」这句话几乎与旷野中以色列人的怨言如出一辙。但约书亚的祷告与旷野中百姓的抱怨有一个根本区别:他最终把焦点转向了上帝的名誉:「你为你的大名要怎样行呢?」这个论据与摩西在金牛犊事件后的代求(出 32:11-13)一脉相承:真正的代祷者并非为自己的安危祈求,而是为上帝的荣耀焦虑。
7:10-12 「耶和华吩咐约书亚说:'起来,你为何这样俯伏在地呢?以色列人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放在他们的家具里。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敌面前站立不住。他们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诅的。你们若不把当灭的物从你们中间除掉,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
约书亚记 7:10-12(和合本)
上帝的回应出人意料:不是安慰,而是纠正。「起来」这个命令语气直接,约书亚在错误的方向上投入了一整天。问题不在外面,在里面;不在敌人太强,在以色列自己被污染了。
上帝用四个递进的动词描述亚干的罪:取了当灭之物、偷窃、行诡诈、隐藏。这并非一个冲动的失误,而是一个从决定到执行到掩盖的完整犯罪过程。每一步都涉及清醒的意志选择。
最令人震惊的是结尾的警告:「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在约书亚记的叙事中,上帝的同在是以色列一切得胜的基础。失去同在就意味着失去一切,不是失去某一场战役的胜算,而是失去作为上帝子民的根本身份。这句话的严重程度不亚于启示录中对以弗所教会的警告:(我要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 2:5)。
7:13-15 「你起来,叫百姓自洁,对他们说:你们要自洁,预备明天,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这样说:以色列啊,你们中间有当灭的物,你们若不除掉,在仇敌面前必站立不住!到了早晨,你们要按着支派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支派,要按着宗族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宗族,要按着家室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家室,要按着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被取的人有当灭的物在他那里,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烧;因他违背了耶和华的约,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
约书亚记 7:13-15(和合本)
上帝称亚干的行为是「愚妄的事」(נְבָלָה,nevalah),这个词在旧约中专指道德层面的荒唐和亵渎,并非智力上的愚蠢,而是对上帝权威的公然冒犯。同一个词用来形容示剑强暴底拿(创 34:7)和基比亚的暴行(士 19:23),可见它所指的严重程度。
抽签的过程是从支派→宗族→家族→个人逐层缩小,给了犯罪者在每一层都主动站出来认罪的机会。上帝没有一步到位地指名道姓,而是用这个渐进的过程测试亚干是否会主动悔改。
7:16-18 「于是约书亚清早起来,使以色列人按着支派近前来,取出来的是犹大支派;使犹大支派(原文作『宗族』)近前来,就取了谢拉的宗族;使谢拉的宗族,按着家室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取出来的是撒底;使撒底的家室,按着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就取出犹大支派的人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
约书亚记 7:16-18(和合本)
抽签的过程像一道逐渐收紧的绳索。犹大支派,谢拉宗族,撒底家族,亚干。每缩小一层,亚干主动认罪的窗口就窄一分。然而他始终沉默,直到被指认才开口。罪的可怕之处正在于此:它不仅驱使人犯罪,还让人在被揭露的过程中继续硬着心。
7:19 「约书亚对亚干说:'我儿,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在他面前认罪,将你所作的事告诉我,不要向我隐瞒。'」
约书亚记 7:19(和合本)
约书亚称亚干为「我儿」:在即将执行死刑的时刻,领袖的语气中仍带着牧者的温柔。「将荣耀归给耶和华」这个短语意味深长:认罪本身就是一种敬拜行为,因为它承认了上帝是公义的、自己是错的。约翰一书 1:9 的应许:「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与约书亚对亚干的劝勉有着相同的属灵逻辑。
7:20-21 「亚干回答约书亚说:'我实在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我所作的事如此如此: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贪爱这些物件,便拿去了。现今藏在我帐棚内的地里,银子在衣服底下。'」
约书亚记 7:20-21(和合本)
亚干的供词揭示了一个经典的犯罪心理链条:看见→贪爱→拿取→隐藏。这个四步过程与创世记三章夏娃犯罪的模式显著地一致:(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创 3:6)。雅各书 1:14-15 将这个链条概括为普遍规律:「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贪爱」这个动词(חָמַד,chamad)与第十条诫命「不可贪恋」(出 20:17)用的是同一个词。亚干的罪不是始于手的动作,而是始于心的欲望,他违反的首先是最内在的那条诫命。
「示拿衣服」来自巴比伦地区(示拿即创 10:10 的示拿地),是一件远方进口的奢侈长袍,加上二百舍客勒银子和五十舍客勒金子,总价值约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八到十年的收入。亚干用整个群体与上帝的关系,换取了一堆埋在帐棚地下的财物。这笔交易的荒唐,与以扫用长子名分换一碗红豆汤如出一辙。
7:22-23 「约书亚就打发人跑到亚干的帐棚里。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帐棚内,银子在底下。他们就从帐棚里取出来,拿到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那里,放在耶和华面前。」
约书亚记 7:22-23(和合本)
赃物被一一取出,与亚干的供词完全吻合。叙事者特意写道物件被「放在耶和华面前」:这并非司法展示,而是一种宗教仪式:被盗的当灭之物回归到它本应属于的位置。这也是一种公开的揭露,罪不能永远埋在地下,终有被翻出来的一天(路 12:2「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
7:24-25 「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把谢拉的曾孙亚干和那银子、那件衣服、那条金子,并亚干的儿女、牛、驴、羊、帐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带到亚割谷去。约书亚说:『你为什么连累我们呢?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于是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将石头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烧他所有的(『他所有的』原文作『他们』)。」
约书亚记 7:24-25(和合本)
这是本章最令现代读者感到不安的段落。亚干的儿女和牲畜一同被带到亚割谷,经文并未明确说他们也被处死,但传统解读多认为家人知情且参与了隐藏行为(将赃物藏在帐棚地下需要家人的配合或至少是默许)。无论如何,这个审判属于旧约 חֵרֶם(cherem) 的特殊情境,不能直接套用到新约伦理。申命记 24:16 和以西结书 18 章明确确立了「各人为自己的罪负责」的原则,表明圣经内部对这个问题有渐进的启示。
约书亚用了一个双关语:亚干(עָכָן,Akhan)的名字与「连累」(עָכַר,akhar)同源:「你为什么连累(akhar)我们?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akhar)。」这个双关将名字与命运绑在一起,成为后世的永久警示。
7:26 「众人在亚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头,直存到今日。于是耶和华转意,不发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亚割谷,直到今日。」
约书亚记 7:26(和合本)
亚割谷(עֵמֶק עָכוֹר, emeq achor「连累之谷」)从此成为以色列集体记忆中的标记。与第四章约旦河边的十二块纪念石相对照:那里的石堆是纪念上帝的作为,这里的石堆是警告罪的代价。
然而这个地名在后来的先知文学中经历了一个显著的反转。何西阿书 2:15 写道:「我必……使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以赛亚书 65:10 也预言:「亚割谷必成为牛群躺卧之处。」「连累之谷」变成了「盼望之门」:这是圣经恩典叙事中最动人的转化。最深的失败之地,可以成为最大盼望的起点。十字架本身就是这个原则的终极实现:人类最耻辱的刑具,成了救赎的标记。
| 主题 | 核心经文 | 教导 |
|---|---|---|
| 群体连带责任 | 7:1「以色列人犯了罪」 | 在约的群体中,一个人的罪牵连所有人 |
| 胜利后的危险 | 7:2-3 轻敌出兵 | 属灵高峰之后最容易跌倒,须格外警醒 |
| 上帝同在的条件 | 7:12「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 | 上帝的同在不是无条件的恩宠,圣洁是同在的前提 |
| 罪的链条 | 7:21「看见……贪爱……拿去……藏」 | 罪始于内心的贪欲,经过行动,终于隐藏 |
| 认罪即归荣耀 | 7:19「将荣耀归给耶和华」 | 承认自己的错就是承认上帝的公义,认罪本身是敬拜 |
| 痛苦可以转化 | 7:26 + 何 2:15 | 最深的失败之地可以成为盼望的起点 |
亚干事件说明隐藏的贪婪会伤害整个群体,但这并不授权教会用恐惧和猜疑去猎罪。经文中的揭露发生在约柜前、按上帝指定的程序逐层显明,不是领袖凭直觉点名,也不是群体用舆论逼供。上帝看重圣洁,也看重公义的程序。
因此,今天应用本章时要同时守住两条线:一方面,个人的罪确实可能破坏共同体,特别是贪婪、欺骗、滥权和掩盖;另一方面,处理罪必须有证据、有程序、有牧养的心,不能把「群体责任」变成操控、羞辱或替罪羊机制。真正的悔改不是制造恐惧,而是让人把藏在帐棚底下的东西带到上帝光中。
亚干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一个令人心寒的画面:一个人可以亲眼目睹约旦河分开、耶利哥城墙倒塌这样的神迹,然后转过身来,把手伸进当灭之物的堆里。经历过上帝的大能,并不自动让我们免疫于贪婪。
亚干的犯罪过程如此诚实地被记录下来,看见、贪爱、拿去、藏起,是因为叙事者知道,每一个读者都能在这四个步骤的某一处认出自己。我们或许不会偷取城中的战利品,但那件「示拿衣服」可以是任何让我们心动到愿意违背上帝命令的东西:一段上帝说「不可以」的关系、一笔来路不正的收入、一个需要撒谎才能维持的形象。
最可怕的不是犯罪本身,而是抽签一层一层缩小、所有人都在看着的时候,亚干仍然沉默。罪会让人的心变硬到这种程度,即使知道下一秒就要被揭穿,仍然不愿主动开口。
但这个故事最后的亮光来自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亚割谷,连累之谷、审判之地,在几百年后被先知何西阿重新命名为「盼望之门」。上帝不会永远用你最惨痛的失败来定义你。在祂手中,连审判之地都可以变成新开始的起点。问题只在于:你愿不愿意把埋在帐棚地下的东西挖出来。
亚干在整个抽签过程中始终沉默。在你的生命中,有没有上帝已经多次提醒、但你仍然选择不回应的隐藏罪?
约书亚在失败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到约柜前俯伏。当你遭遇属灵挫折时,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分析原因、怪罪他人,还是来到上帝面前?
何西阿说亚割谷可以成为「盼望之门」。你生命中有没有一个「亚割谷」:一个深深失败过的地方,正等待上帝将它转化为新的起点?
| 中文术语 | 原文 | 音译 | 和合本译法 | 说明 |
|---|---|---|---|---|
| 当灭的物 | חֵרֶם | cherem | 当灭的物 | 与第六章相同,指归献给上帝、不可私取之物 |
| 贪爱 | חָמַד | chamad | 贪爱 | 与第十诫「不可贪恋」同一词根:罪始于心 |
| 愚妄 | נְבָלָה | nevalah | 愚妄的事 | 道德层面的荒唐亵渎,非智力愚蠢 |
| 连累 | עָכַר | akhar | 连累 | 与亚干名字同源,构成双关 |
| 亚割谷 | עֵמֶק עָכוֹר | emek Akhor | 亚割谷 | 连累之谷,后被先知转化为盼望之门 |
| 示拿衣服 | אַדֶּרֶת שִׁנְעָר | adderet Shin'ar | 示拿衣服 | 巴比伦地区的奢侈长袍 |
| 撕裂衣服 | קָרַע בְּגָדִים | qara begadim | 撕裂衣服 | 哀悼与悔改的极端表达 |
本章的叙事结构呈现一个「隐藏-揭露-清除」的三段式:
A 罪被隐藏(7:1): 读者知道,人物不知
B 后果爆发(7:2-5): 军事失败
C 领袖求问(7:6-9): 方向错误的哀求
C' 上帝纠正(7:10-15): 指向真正的问题
B' 罪被揭露(7:16-21): 抽签与认罪
A' 罪被清除(7:22-26): 审判与恢复
外层(A/A')的对比尤为鲜明:开头是罪被埋在帐棚地下,结尾是罪被公开审判、赃物被陈列在耶和华面前。中间层(B/B')是失败与揭露的对应:军事的溃败最终在属灵的揭发中找到了解释。核心层(C/C')则展现了一个领袖从错误的方向被上帝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从「为什么你让我们失败」转向「是我们自己内部出了问题」。
亚干的认罪(7:21)揭示了一个在圣经中反复出现的犯罪心理链条。将它与其他经典案例并排,可以看出惊人的一致性:
| 人物 | 看见 | 贪爱 | 拿取 | 后果 |
|---|---|---|---|---|
| 夏娃(创 3:6) | 见果子好作食物 | 悦人眼目、可喜爱 | 摘下果子来吃 | 人类堕落 |
| 亚干(书 7:21) | 看见示拿衣服 | 贪爱这些物件 | 便拿去了 | 36人阵亡、全族受刑 |
| 大卫(撒下 11:2-4) | 看见拔示巴沐浴 | 差人打听 | 接来与她同房 | 家族悲剧 |
| 亚哈(王上 21:1-4) | 看见拿伯的葡萄园 | 闷闷不乐 | 耶洗别设计夺取 | 王朝覆灭 |
雅各书 1:14-15 将这个链条概括为普遍规律:「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示拿衣服
示拿(שִׁנְעָר,shin'ar)是圣经对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称呼,创世记 10:10 和 11:2 用这个名字指代巴比伦地区。一件「示拿衣服」在迦南甚为少见,它是远距离贸易的奢侈品,可能绣有精美的图案,甚至带有美索不达米亚宗教的象征性纹饰。亚干贪的不只是一件衣服,更是它所代表的地位、财富和异域文化的魅力。
集体惩罚
在古近东法律体系中,家族连坐是普遍做法。汉谟拉比法典就有多处规定罪犯的家人要承担后果。以色列的做法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中并非异常,但圣经内部对这个问题有渐进的反思:申命记 24:16 明确规定「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为本身的罪被治死」,以西结书 18 章更进一步确立了个人责任的原则。
| 旧约经文 | 新约引用/呼应 | 关联说明 |
|---|---|---|
| 7:1 一人犯罪、全民受罚 | 林前 5:6「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 | 群体中隐藏的罪如面酵般扩散 |
| 7:1 隐藏的罪 | 来 4:13「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 没有任何罪能在上帝面前隐藏 |
| 7:11 行诡诈 | 徒 5:1-11 亚拿尼亚与撒非喇 | 新约教会中的「亚干事件」:欺骗圣灵的后果同样严厉 |
| 7:12「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 | 启 2:5(我要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 容忍罪会导致上帝同在的撤离 |
| 7:19「将荣耀归给耶和华」 | 约壹 1: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必要赦免我们的罪」 | 认罪即承认上帝的公义,是归荣耀给祂 |
| 7:21 看→贪→取 | 雅 1:14-15「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 罪的心理链条的普遍规律 |
| 7:26 亚割谷 | 何 2:15(使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 | 审判之地可以成为盼望的起点:十字架的预表 |
使徒行传 5 章的亚拿尼亚与撒非喇事件是本章最直接的新约对应。两者的共同点令人惊叹:都是在群体经历上帝大能之后、个人因贪婪而欺骗群体、隐藏应当奉献之物、被揭露后立即受到严厉惩罚。彼得对亚拿尼亚说的(你并非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徒 5:4),与上帝对约书亚说的「以色列人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书 7:11),传递着相同的信息:在信仰群体中的欺骗,上帝比任何人都更认真地对待。
约书亚记 7 章是圣经中「群体连带责任」教义最集中的展示。这个主题在正典中有一条清晰的发展线:
族长时代:亚伯拉罕为所多玛代求(创 18:23-32),义人的存在可以「覆盖」罪人。
西奈之约:出埃及记 20:5「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罪的后果沿家族线传递。
约书亚记:亚干事件,一人犯罪,全民失去上帝的同在。群体必须通过清除罪来恢复约的关系。
先知反思:以西结书 18 章确立「各人必因自己的罪而死」:个人责任的原则被提升。但这并不否定群体连带性,而是在两者之间建立张力。
新约:保罗用「身体」的比喻重新表达群体连带性:「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林前 12:26)。同时,罗马书 5:12-21 将群体连带性推到最终极的表达:全人类在亚当里犯罪,也在基督里被称义。
这条线索表明:圣经不是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之间做选择,而是同时持守两个真理,每个人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同时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可避免地影响他所在的群体。
| 角色 | 身份定位 | 本章中的行动 | 神学意义 |
|---|---|---|---|
| 亚干 | 犹大支派、迦米的儿子 | 私取当灭之物并隐藏;在抽签过程中沉默;最终认罪 | 个人的罪如何污染整个群体;「看-贪-取-藏」的犯罪链条 |
| 约书亚 | 以色列统帅 | 未求问上帝就出兵;失败后俯伏哀求;温柔地劝亚干认罪;执行审判 | 领袖在失败中的属灵成长:学会先求问上帝,再制定战略 |
| 以色列众人 | 约的群体 | 因亚干的罪集体受罚;参与审判过程 | 群体连带责任的承受者 |
| 上帝 | 立约者 | 因罪撤回同在;纠正约书亚的方向;设定洁净程序 | 圣洁不可妥协:同在的前提是群体的洁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