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罪,承認罪,治死罪」第 1 課,讀羅 1:18-25。我們把罪理解成「犯了幾條規定」,看不見它怎樣扭曲人與上帝、與自己、與別人的關係。
主經文:羅 1:18-25
我們把罪理解成「犯了幾條規定」,看不見它怎樣扭曲人與上帝、與自己、與別人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