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自己的故事》 · 小組聚會

「學習傳福音」第 3 課,讀可 5:1-20。覺得見證要很戲劇化才有力量,平凡的信主經歷好像不值得講。

主經文:可 5:1-20

覺得見證要很戲劇化才有力量,平凡的信主經歷好像不值得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