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婚姻的艱難期」第 4 課,讀太 5:21-26。一吵架就好幾天不說話,誰先開口誰就輸了。
主經文:太 5:21-26
耶穌把發怒和罵人的話放在「不可殺人」那條誡命底下,又說:「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冷戰沒有一句罵人的話,也會一點一點冷掉一個家。基督先來與我們和好,我們也可以不等對方,先走出那一步。
吵完那一架,兩個人誰也不理誰。一天、三天、一個星期。吃飯各吃各的,睡覺一個在臥室一個在沙發;要交代的事,就讓孩子傳話:「去問問你爸,週末回不回奶奶家。」微信上不回,也不拉黑,就那麼晾著。心裡都憋著一口氣:憑什麼我先開口?誰先說話,誰就輸了。
冷戰沒有摔東西,也沒有罵人,看上去比吵架文明。耶穌在登山寶訓裡說的話,卻叫人不得不再想一想: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 5:22)
「拉加」大概是「沒腦子」一類罵人的話,「魔利」是罵人「蠢貨」。耶穌把它們和「不可殺人」放在一起,是要我們看見,在上帝眼裡,殺人的根在心裡的怒氣和輕蔑。冷戰裡沒有一句罵人的話,那份「我就不理你」的怒氣,卻也在一點一點冷掉一個家。
接著耶穌舉了一個例子: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太 5:23)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 5:24)
獻祭是敬拜上帝的大事,耶穌卻說可以先停下來。和好在這裡排在敬拜前面。有的人在教會里服侍得很熱心,回到家卻和配偶冷戰多日;耶穌的話提醒我們,上帝看重的,不只是我們在祭壇前的樣子。
25 節又說:「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太 5:25)。耶穌用了一個打官司的比方:趁著還在路上,就趕緊了結,免得事情一路滾大,到了審判官面前就晚了。夫妻之間的事也是這樣,越拖,心越硬,話越難說。
保羅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 4:26),又說「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 4:27)。生氣本身未必是罪;長久地抱著怒氣不放,就給了仇敵落腳的地方。這並不是說所有的矛盾都要當天談完。說一句「我現在太生氣,需要冷靜一下,明天晚上我們再談」,並且到時候真的去談,和用沉默來懲罰對方,是兩回事:前者是在保護這段關係,後者是在懲罰人。
誰先開口?福音的答案是:上帝先開口了。我們還與他為敵的時候,他藉著基督與我們和好。被這樣先愛的人,可以不等對方,先走出那一步:先說一句平常的話,先為自己那一份道歉。先開口的人沒有輸,他是在學他的主。
先去和好也有邊界。如果對方的冷淡是控制的一部分:不許你出門,不給生活費,拿冷暴力逼你就範,或者家裡有打罵、威脅,那就不是靠「先去和好」能解決的,要先求安全,找人幫忙。
1. 耶穌把誡命推到心裡。 21-22 節,「不可殺人」被推到發怒和罵人的話上。上帝看的不只是手,也看心和舌頭。
2. 「拉加」「魔利」。 和合本照音譯寫出兩句罵人的話,「拉加」大概是「沒腦子」,「魔利」是「蠢貨」。它們表達的是對人的輕蔑。
3. 和好排在獻禮物前面。 23-24 節說的是「弟兄向你懷怨」,也就是對方對我們有怨;耶穌要我們主動先去。這不是說敬拜不要緊,而是說與人的關係和敬拜上帝連在一起。
4. 25-26 節的比方。 打官司路上趕緊和解,免得事情一路滾大。重點在「趕緊」,不要拖。
5. 「不可含怒到日落」不等於凡事當天談完。 弗 4:26 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要讓怒氣過夜紮根;需要冷靜時可以約好再談,只是不要用沉默來懲罰人。
先說一句(帶領人讀出來)
在小組裡說的話,我們不帶出去傳。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涉及正在發生的傷害、孩子或弱勢者的安全,或有人有即時傷害自己、傷害別人的危險,帶領人不能答應完全保密。一般情況下,帶領人會先儘量和當事人商量,只把必要的信息告訴能實際幫上忙的人;涉及孩子或不能保護自己的人,或者有即時的危險,就不以取得同意為前提,按情況聯繫牧者、有資質的專業人員、當地公安/警方、急救或醫療機構。有即時危險時當場求助,也不要讓當事人獨處。
暖場:小時候和好朋友鬧彆扭,後來是怎樣和好的?(第一次來的朋友也可以說說)
帶領提示:輕鬆說:分一塊糖,借一塊橡皮,一起被老師罰站。收一句:小時候和好常常很簡單,長大了反倒難了。
本課回顧(帶領人讀出來,約 1 分鐘,照顧沒預習的人)
這一課讀的是馬太福音 5 章 21 到 26 節。耶穌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罵弟兄是拉加、是魔利的,也難免審判。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免得被送到審判官那裡,下在監裡。對照的經文是以弗所書 4 章: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今天我們一起談:家裡的冷戰,怎樣走出來。
1. 讀 21-22 節。耶穌把「不可殺人」這條誡命推到了哪裡?
帶領提示:推到向弟兄動怒,罵弟兄是拉加、是魔利。可以順帶解釋這兩個詞是罵人的話。
2. 讀 23-24 節。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耶穌要你怎樣做?
帶領提示: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3. 讀 25-26 節,再讀弗 4:26-27。耶穌為什麼說要「趕緊」?保羅怎樣說到生氣?
帶領提示:趁著還在路上就和解,免得事情一路滾大;保羅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4. 耶穌把發怒和罵人的話放在「不可殺人」底下。冷戰裡沒有一句罵人的話,為什麼也可能在同一條線上?它在一個家裡慢慢冷掉的是什麼?
帶領提示:本課的中心題,多留時間。冷戰的底下常是不肯放下的怒氣,是「你不值得我理」。它冷掉的是信任、親密,也冷掉孩子心裡的安全感。耶穌看的是心,所以不能只因為沒吵沒罵,就以為沒事。
5. 「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為什麼耶穌把和好放在獻禮物前面?在教會服侍得很熱心、在家卻冷戰多日,這說明什麼?
帶領提示:上帝把我們與人的關係和敬拜他連在一起。這不是說敬拜不要緊,是說不能拿敬拜代替和好。熱心服侍和家裡冷戰並存,提醒我們回到上帝面前,先去處理家裡的事。
6.(彈性題,時間夠再談)暫時冷靜和用沉默懲罰人,各有哪些看得出來的樣子?
帶領提示:暫時冷靜的樣子:說出自己需要冷靜,約好什麼時候再談,到時候真的去談,是在保護關係。用沉默懲罰的樣子:不說為什麼,不約時間,拿沉默逼對方先低頭。弗 4:26 不是說凡事都要當天談完,是說別讓怒氣紮根。
7. 吵架以後,我最常用的「冷」是哪一種?(不說話、分房睡、不回消息、讓孩子傳話……說自己的;不想談的也可以只聽;第一次來的朋友也可以說說)
帶領提示:帶領人先說自己的。只聽,不評論,不替別人的家下結論。
8. 這一週,你願意怎樣「先去」?
帶領提示:往具體處引:先說一句平常的話,為自己那一份道歉,約好一個時間好好談,不再讓孩子傳話。接下來的行動清單照這個來。
先請一位組員慢慢讀太 5:23-24,再讀弗 4:26-27,大家安靜一分鐘。各人在心裡想一想:有沒有一個人,我該先去同他和好。願意的人禱告一兩句:可以認自己的怒氣,可以求上帝給自己先開口的勇氣,也可以為冷戰中的家庭代求。不想開口的,安靜禱告一樣是禱告;第一次來的朋友可以安靜旁聽,完全不必禱告或表態。最後帶領人收一收,為組裡各人的家代求。代禱事項留在小組裡;敏感的事不寫進 App,也不發在群裡。一般跟進先徵得本人同意,再私下記下必要的一兩句;涉及孩子或不能保護自己的人的安全,或有即時自傷、傷人的危險時,不以取得同意為前提,要立刻聯繫當地的急救、公安/警方或合適的保護機構。
可以這樣開始(禱告方向):
天父,我們與你為敵的時候,你先藉著基督與我們和好。我們承認,常常把怒氣藏在沉默裡,用冷淡懲罰身邊最親的人,也讓孩子夾在中間受苦。求你赦免我們,軟化我們的心,給我們先開口的勇氣。也求你保護那些被冷暴力和控制困住的人,給他們安全和出路。奉耶穌的名,阿們。
禱告之後,每人從下面挑一件,這一週去做。挑一件就好,一時挑不出來也沒關係。
不用記錄,也不用彙報;願意的話,下次聚會可以說說。沒做到的,就把卡住的地方帶到禱告裡。
夫妻一起來的,回家各自先想一想,再說給對方聽。只有一個人來的,可以只想第一題,帶著它禱告。
交換的時候,一個人說,另一個人只聽,不打斷,不辯解。第二題兩個人一起定,定下來就寫在紙上。家裡若有打罵、威脅,管著錢或證件、不許見人,或有一方擔心說完會招來報復,這份功課就不做,也不借它安排談判或對質,先照行動清單裡那一條單獨求助。
可以選「情緒反應的聖化」系列裡「怒氣上來的時候」那一課(拿 4 章),也可以選「溝通與親密關係」系列裡「衝突以後,還能和好」那一課(創 3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