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與越界》 · 小組聚會

「走過婚姻的艱難期」第 8 課,讀創 39:1-12。和同事、前任或網上認識的人越聊越多,知道不對,卻捨不得斷。

主經文:創 39:1-12

約瑟拒絕主人妻子的引誘,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他不但拒絕,還「不和她在一處」,最後丟下衣裳跑了出去。網上和身邊的曖昧,常常是從一句一句的聊天開始的;在基督裡,我們可以及早轉身,已經越界的,也有認罪與回頭的路。

導讀

同學聚會以後,加了當年那位同學的微信,起初只是聊聊往事,後來什麼都說,連跟配偶都沒說過的話也說了。或者是單位裡那位同事,比家裡那個人更懂自己的累,下班晚走一會兒,就多說幾句。夜裡躺在床上還在回消息,回完把聊天記錄刪掉。心裡知道不對,又覺得「我們又沒做什麼」,捨不得斷。也有人已經越過了那條線,不知道該怎麼辦。

創世記 39 章,約瑟被賣到埃及,在護衛長波提乏家裡作奴僕。經文一開頭就說「耶和華與他同在」(創 39:2),主人看見他手裡的事都順利,就「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創 39:4)。接著,主人的妻子看上了他,一再引誘他。約瑟的回答是:

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創 39:9)

約瑟看見了兩層。一層是人:主人把一切都交給他,他不能辜負這份信任。更深的一層是上帝:這件事首先是得罪上帝。越界從來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它傷害信任我們的配偶和家人,也是在上帝面前的罪。

引誘沒有一次就停:「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創 39:10)。約瑟不但不與她同寢,連在一處都避開了。經文沒有交代他怎樣估量自己,只記下他拒絕、不和她在一處,最後逃離。今天的「在一處」,常常不在同一間屋裡,而在手機裡:深夜的私聊,只有兩個人知道的秘密,刪掉的聊天記錄。

有一天,家裡沒有別人,她拉住約瑟的衣裳,約瑟「把衣裳丟在婦人手裡,跑到外邊去了」(創 39:12)。跑,有時是最屬靈的反應。箴言說得很直白:「人若懷裡揣火,衣服豈能不燒呢?」(箴 6:27)。在火邊站久了,沒有不被燒著的。

這個故事沒有馬上迎來好結局。那婦人反咬一口,約瑟被下在監裡(創 39:20)。做對了,未必立刻得著好處;可是經文接著說:「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創 39:21)。約瑟並沒有因為拒絕而失去上帝。

還要說清一件事。約瑟在這個故事裡,是被一個比他有權勢的人一再糾纏的人。今天在單位里被上司或別人騷擾、要挾的,不是越界的一方;他們需要的是保護和幫助,可以保存證據,向可信的人、單位和有關部門求助。

如果已經越過了那條線,福音沒有關上門。約翰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 1:9)。回頭是真實的:在上帝面前認罪,斷絕那段關係,承擔該承擔的後果,不把責任推給配偶「不關心我」。要不要、怎樣告訴配偶,牽涉對方的傷痛和家裡的安全,最好先找一位成熟的牧者或有經驗的輔導一起商量,不急著一個人處理。

我們能及早轉身,也能在跌倒後回頭,靠的都不是自己有多堅強。保羅說:「上帝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林前 10:13)。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也賜聖靈幫助我們逃跑。

經文小注

1. 「耶和華與他同在」。 2、3 節說了兩次,後來坐監時 21 節又說了一次。敘事反覆強調上帝的同在,沒有把它寫成約瑟拒絕引誘的公式。

2. 約瑟看見兩層。 9 節他先說主人的信任,再說「得罪上帝」。越界辜負人,更是得罪上帝。

3. 「也不和她在一處」。 10 節說引誘是天天來的,約瑟不只是拒絕,還避開獨處的機會。

4. 跑,丟下衣裳。 12 節約瑟寧可丟了衣裳也要離開。後來這件衣裳成了誣告他的證據,跑的代價是真實的。

5. 做對了,未必馬上有好結局。 13-20 節約瑟被誣告下在監裡,21 節卻說耶和華與他同在、向他施恩。

一起討論

開場(約 10 分鐘)

先說一句(帶領人讀出來)

在小組裡說的話,我們不帶出去傳。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涉及正在發生的傷害、孩子或弱勢者的安全,或有人有即時傷害自己、傷害別人的危險,帶領人不能答應完全保密。一般情況下,帶領人會先儘量和當事人商量,只把必要的信息告訴能實際幫上忙的人;涉及孩子或不能保護自己的人,或者有即時的危險,就不以取得同意為前提,按情況聯繫牧者、有資質的專業人員、當地公安/警方、急救或醫療機構。有即時危險時當場求助,也不要讓當事人獨處。

暖場:你手機裡最常聊天的五個人是誰?(不必說名字,說說是什麼關係就好;第一次來的朋友也可以說說)

帶領提示:輕鬆說,有人會發現排在前面的是工作群、家長群,配偶反而不在裡面。笑一笑就好,收一句:我們把最多的話給了誰,常常就把心給了誰。

本課回顧(帶領人讀出來,約 1 分鐘,照顧沒預習的人)

這一課讀的是創世記 39 章 1 到 12 節。約瑟被賣到埃及,在護衛長波提乏家裡,耶和華與他同在,他百事順利,主人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主人的妻子以目送情,要他與她同寢。約瑟不從,說:主人把一切都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也不和她在一處。有一天家中沒有別人,她拉住約瑟的衣裳,約瑟把衣裳丟在她手裡,跑到外邊去了。對照的經文是箴言 6 章:人若懷裡揣火,衣服豈能不燒呢?今天我們一起談:曖昧與越界,怎樣及早轉身。

觀察

1. 讀 1-6 節。約瑟在波提乏家裡是什麼處境?經文怎樣說到耶和華和主人對他的態度?

帶領提示:他是被買來的奴僕;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百事順利;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

2. 讀 7-10 節。主人的妻子怎樣引誘他?約瑟怎樣回答?10 節說他在那之後怎樣做?

帶領提示:以目送情,要他與她同寢。約瑟說主人把一切交給他,只留下了她,「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她天天說,他不聽從,也不和她在一處。

3. 讀 11-12 節,再讀箴 6:27-29。最後那一次,約瑟怎樣做?箴言用了什麼比方?

帶領提示:他把衣裳丟在婦人手裡,跑到外邊去了。箴言說懷裡揣火,衣服豈能不燒;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

解釋

4. 約瑟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他看見了哪兩層?為什麼越界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

帶領提示:本課的中心題,多留時間。一層是主人的信任,一層是上帝。越界傷害信任我們的配偶、孩子和家人,也是在上帝面前的罪。「我們又沒做什麼」常常只看見了兩個人,沒看見這兩層。

5. 約瑟「也不和她在一處」,最後寧可丟下衣裳也要跑。面對試探,為什麼界限和逃跑比「我能把握住」更要緊?今天網上的曖昧裡,「不在一處」可以是什麼樣子?

帶領提示:界限要設在還沒走近火的時候:主動參與帶有浪漫或性意味、刻意隱瞞、漸漸取代配偶的來往,就該停下來、設下界限,比如不深夜私聊,不保守只有兩個人知道的秘密,公事見面選公開場合;若是被騷擾、要挾或受控制,要保存好證據,安全地求助。逃跑有代價,約瑟丟了衣裳,後來還被誣告;可是這代價比越界的代價小得多。

6.(彈性題,時間夠再談)如果一個人已經越界了,福音對他說什麼?悔改、認罪、承擔後果,分別是什麼樣子?

帶領提示:約壹 1:9 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必要赦免。悔改是在上帝面前認罪、斷絕那段關係;承擔後果是不把責任推給配偶,接受信任要慢慢重建。要不要、怎樣告訴配偶,先和牧者或有經驗的輔導商量,顧及對方的傷痛與安全。

應用

7. 在生活裡,哪些看起來不起眼的小事,最容易成為越界的開始?(不談具體的人;不想談的也可以只聽;第一次來的朋友也可以說說)

帶領提示:往具體處引:把配偶的不是說給異性聽,覺得「只有他懂我」,聊天開始帶著曖昧或刻意瞞著配偶,找理由晚回家。只聽,不追問。

8. 這一週,你願意為婚姻設一道什麼樣的界限?或者願意向哪一位可信的人交賬?

帶領提示:往具體處引:停掉一段讓自己不安的聊天,不再單獨約見,找一位同性、成熟的弟兄或姊妹彼此提醒。已經越界的,約一位牧者談。接下來的行動清單照這個來。

禱告與操練

一起禱告(約 15 分鐘)

先請一位組員慢慢讀創 39:9-12,再讀林前 10:13,大家安靜兩分鐘。各人在心裡把一件不願讓人看見的事告訴上帝,不必說出來。願意的人禱告一兩句:可以為婚姻求保守,可以求上帝給自己及早轉身的勇氣,也可以為在婚姻裡受了傷的人代求。不想開口的,安靜禱告一樣是禱告;第一次來的朋友可以安靜旁聽,完全不必禱告或表態。最後帶領人收一收,為組裡各人的家代求。代禱事項留在小組裡;敏感的事不寫進 App,也不發在群裡。一般跟進先徵得本人同意,再私下記下必要的一兩句;涉及孩子或不能保護自己的人的安全,或有即時自傷、傷人的危險時,不以取得同意為前提,要立刻聯繫當地的急救、公安/警方或合適的保護機構。

可以這樣開始(禱告方向):

信實的上帝,你必不叫我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也必開一條出路。求你保守我們的婚姻,叫我們看見越界辜負的是誰、得罪的是誰。給我們及早轉身的勇氣,該斷的斷,該跑的跑。已經跌倒的,求你赦免,洗淨我們,也給我們承擔後果、重新建立信任的力量。求你保護在單位裡、在家裡受人糾纏和傷害的人。奉耶穌的名,阿們。

這一週的行動清單(約 5 分鐘)

禱告之後,每人從下面挑一件,這一週去做。挑一件就好,一時挑不出來也沒關係。

不用記錄,也不用彙報;願意的話,下次聚會可以說說。沒做到的,就把卡住的地方帶到禱告裡。

回家以後:兩個人的功課

夫妻一起來的,回家各自先想一想,再說給對方聽。只有一個人來的,可以只想第一題,為自己的婚姻禱告。已經越界的,不借這份功課突然向配偶坦白,先照行動清單裡那一條去找牧者或輔導商量。

  1. 在我們的婚姻裡,什麼時候我最覺得被對方需要、被對方看見?
  2. 為了守護這個家,我們願意一起定下的一條界限是什麼?(例如:不和異性單獨深夜聊天;有讓自己不安的來往,先告訴對方)

交換的時候,一個人說,另一個人只聽,不追問,不翻查。第二題兩個人一起定,定下來就寫在紙上。家裡若有打罵、威脅,管著錢或證件、不許見人,或有一方擔心說完會招來報復,這份功課就不做,也不借它安排談判或對質,先照行動清單裡那一條單獨求助。

想接著談

可以選「揭露罪,承認罪,治死罪」系列裡「罪的隱秘性」那一課(撒下 11:1-12:13),也可以選「單身與戀愛」系列裡「在身體和情感上彼此尊重」那一課(林前 6:12-20)。

帶領者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