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父母:彩禮、婚房與兩家的期待》 · 小組聚會

「婚前預備」第 3 課,讀創 24:50-67。彩禮、房子寫誰的名、婚後住哪裡,兩家各有期待,兩個人夾在中間不知道聽誰的。

主經文:創 24:50-67

利百加的家人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也送了禮、想多留她幾天;最後他們問她:「你和這人同去嗎?」她說:「我去。」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卻要由兩個人在上帝面前同心決定;彩禮、婚房和兩家的期待,都要放在「離開父母,與配偶連合」的次序下來商量。

導讀

還沒結婚,兩家先較上了勁。有的家庭在意彩禮,說這是規矩,也是面子;有的家庭為婚房掏空了積蓄,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要再商量;也有雙方一起出錢、或者不收彩禮的。真正的難處,常常是各方的期待、出資和保障沒有說清楚。婚後跟誰住,孩子將來誰帶,過年先回哪家,婚禮按哪邊的風俗辦。兩個年輕人夾在中間,一邊是爸媽,一邊是對方,說哪邊都不對。有的婚事,就這樣在彩禮和房子上談崩了。

創世記 24 章,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到米所波大米,為以撒找妻子。他把一路上怎樣禱告、怎樣在井邊遇見利百加的事,一五一十告訴了她的家人。利百加的哥哥拉班和父親彼土利回答說:

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創 24:50)

在這一次,經文明說事情「出於耶和華」,前面有僕人的禱告和清楚的記號;今天我們不能單憑一切順利、禮物到位或家人點頭,就斷定某一門親事是上帝指定的。接著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創 24:53)。那個時代的婚事有那個時代的規矩,經文照實記下,並沒有定下一個彩禮的標準,也不是要我們照搬。

為什麼要送這樣厚重的禮?可以想想古時的婚姻是什麼樣子。在中國傳統裡,女子出嫁是嫁進男方的家:往後要冠上夫家的姓,侍奉公婆、為公婆養老送終,卻難再奉養生養自己的父母。那時沒有社會養老的保障,人老了只能靠兒子,所以說「養兒防老」;女兒遲早要嫁出去,指望不上,於是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樣的話,重男輕女的不公也由此而來,給許多女兒和母親帶來了痛苦。在這樣的處境裡,彩禮常常就是給女方家庭的一種經濟補償。古代近東的風俗和中國不盡相同,女兒出嫁、離開孃家的情形卻是相似的。亞伯拉罕讓老僕人帶去的厚禮,也可以看作對利百加家人的感謝和補償:他們把她養大,從此她要遠嫁迦南,多半再難回來奉養父母了。

第二天一早,僕人要帶利百加回去。她的哥哥和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創 24:55)。為什麼要多留,經文沒有說明。僕人堅持要走,他們就做了一件很要緊的事:

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創 24:58)

婚事家人早已答應(創 24:50-51),這一問問的是她願不願意現在就跟僕人啟程。經文讓我們看見,利百加本人開口回應了:「我去。」今天的婚姻,更必須有雙方自由、清楚的同意。家人為她祝福,送她上路。

到了迦南地,以撒在田間遠遠看見駱駝來了。經文最後一句很溫柔:「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創 24:67)。一個新的家,就這樣建立起來。

今天的社會比那時進步了:有了社會養老的保障,女兒也一樣孝敬、奉養自己的父母。這反倒讓婚姻更能接近聖經起初的設計。創世記 2 章早就說過:「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 2:24)。留意這裡離開父母的是丈夫:不再是妻子嫁進夫家、丈夫照舊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而是雙方都離開原生家庭,一同建立一個新的家。「離開」不是不孝;它的核心也不在住在哪裡,而是說:婚姻建立了一個新的、首要的家;父母可以給意見、可以幫忙,但不替兩個人拿主意。兩邊的父母若有條件,又是甘心樂意的,可以在經濟上給這個新成立的家一些幫助;若他們沒有這個條件,或者心裡並不情願,也不應該勉強他們。所以,彩禮、房子、婚後住哪裡,一種比較穩妥的做法是:兩個人先在上帝面前商量清楚,同心了,再一起去和兩邊的父母談;遇到共同出資、產權、家人施壓或安全上的顧慮,也可以分別聽聽牧者、律師或其他獨立的人的意見;對父母要尊敬、要體諒他們的擔心,也要溫和而清楚地說出兩個人的決定。

錢和麵子,常常會把一樁婚事變成兩家的較量。可以提醒自己:婚姻的根基是上帝的引導和兩個人的委身,不是彩禮的數目,也不是房產證上的名字。不要為了一場體面的婚禮背上還不起的債;若一方家裡用錢、用斷絕關係來逼迫,或者交往中出現威脅和控制,先停下來,找可信的人一起商量。

經文小注

1. 「這事乃出於耶和華」。 50 節家人這樣說,前面有僕人的禱告和清楚的記號。這是一次經文明說的特殊引導;今天不能單憑順利、禮物或家人同意,就對某一門親事作同樣的斷言。

2. 那個時代的禮物。 53 節僕人送禮給利百加、她的哥哥和母親。經文照實記下當時的風俗,沒有定下彩禮的標準,也不是要我們照搬。女兒出嫁就離開了孃家,這份厚禮也可以看作對她家人養育之恩的感謝和補償。

3. 家人想多留幾天。 55 節家人想多留她至少十天,經文沒有說明原因,也沒有責備。

4. 問她本人。 57-58 節家人把利百加叫來問「你和這人同去嗎」,她說「我去」。這一問是關於何時啟程;它讓我們看見她本人的回應,今天的婚姻更須有雙方自由、清楚的同意。

5. 一個新的家。 67 節以撒領她進了母親的帳棚,娶她為妻,並且愛她,自母親去世後得了安慰。這與創 2:24「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相呼應。

一起討論

開場(約 10 分鐘)

先說一句(帶領人讀出來)

在小組裡說的話,我們不帶出去傳。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涉及正在發生的傷害、孩子或弱勢者的安全,或有人有即時傷害自己、傷害別人的危險,帶領人不能答應完全保密。一般情況下,帶領人會先儘量和當事人商量,只把必要的信息告訴能實際幫上忙的人;涉及孩子或不能保護自己的人,或者有即時的危險,就不以取得同意為前提,按情況聯繫牧者、有資質的專業人員、當地公安/警方、急救或醫療機構。有即時危險時當場求助,也不要讓當事人獨處。

暖場:你家鄉的婚禮有什麼特別的風俗?(第一次來的朋友也可以說說)

帶領提示:輕鬆說:接親時的堵門、改口費、鬧洞房、回門。笑一笑就好。收一句:每個地方的風俗不同,背後常常都是兩家人的心思。

本課回顧(帶領人讀出來,約 1 分鐘,照顧沒預習的人)

這一課讀的是創世記 24 章 50 到 67 節。亞伯拉罕的僕人把一路的經過告訴了利百加的家人,拉班和彼土利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你可以把她帶去。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送寶物給她哥哥和母親。第二天僕人要走,家人說:讓她再住幾天,至少十天。他們就把利百加叫來問: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家人為她祝福,送她上路。以撒在田間看見她,就領她進了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自從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對照的經文是創世記 2 章: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今天我們一起談:彩禮、婚房和兩家的期待。

觀察

1. 讀 50-53 節。利百加的家人怎樣看這門親事?僕人送了什麼禮?送給了誰?

帶領提示:他們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僕人拿出金器、銀器、衣服送給利百加,又送寶物給她哥哥和母親。

2. 讀 54-61 節。家人提出了什麼要求?僕人怎樣回應?最後他們怎樣做,利百加怎樣回答?

帶領提示:想讓她再住至少十天;僕人說不要耽誤他;他們就把利百加叫來問她本人;她說「我去」。家人為她祝福。

3. 讀 62-67 節,再讀創 2:24。以撒怎樣迎接利百加?67 節怎樣描寫這個新的家?

帶領提示:領她進了母親撒拉的帳棚,娶她為妻,並且愛她;自母親去世後,他得了安慰。創 2:24 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

解釋

4. 利百加的家人有意見、有禮物,最後問她本人「你和這人同去嗎」。在彩禮、婚房、婚後住哪裡這些事上,兩個人的同心和兩家的意見,各自應該放在什麼位置?

帶領提示:本課的中心題,多留時間。婚姻是兩個人在上帝面前的委身,父母可以參與、可以給意見,但不替兩個人拿主意。兩個人若還沒有同心,就會被兩邊拉扯,變成兩家的較量;一種較穩妥的做法是先同心,再一起去和父母溫和地談。遇到共同出資、產權、家人施壓,也可以分別聽聽牧者、律師等獨立的意見。

5. 經文照實記下了那個時代的送禮風俗,卻沒有定下彩禮的標準。今天的彩禮、房產證、「三金」這些事,背後常常是什麼?信徒可以怎樣看待?

帶領提示:可以先提一句導讀裡講的背景:古時女兒嫁進夫家,就難再奉養自己的父母,又沒有社會養老,彩禮常常是給女方家庭的補償;今天養老的處境變了,女兒也一樣孝敬父母,這份擔心也換了樣子。背後常有真實的擔心(子女的保障、積蓄的投入、產權的歸屬)和麵子。信徒可以尊重風俗、體諒父母,同時記得婚姻的根基是上帝的引導和兩個人的委身,不是數目;不為一場婚禮背上還不起的債,也不讓錢成了衡量這樁婚事的尺子。

6.(彈性題,時間夠再談)「離開父母」和「孝敬父母」怎樣同時成立?婚後跟誰住、孩子誰帶,這些事可以怎樣商量?

帶領提示:離開是次序,不是疏遠;新的家是首要的,同時仍孝敬、照顧父母。住在一起也可以,只要兩個人同心、彼此尊重;遇到分歧,通常可以先兩個人談,再一起和父母說;若牽涉共同出資、產權、施壓或安全風險,可先分別諮詢牧者、律師或其他獨立的人。

應用

7. 在婚事的籌備裡(或你見過的婚事裡),最容易讓兩個人為難的是哪一件事?(願意的說一說;不想談自己的,也可以只談觀察;第一次來的朋友也可以說說)

帶領提示:只聽,不評判誰家的標準。可以請走過的人說說,當時是怎樣商量下來的。

8. 這一週,我們願意為兩個家庭的事做哪一件預備?

帶領提示:往具體處引,並且只在關係安全、沒有人施壓、不會招來報復的時候:兩個人先把彩禮、房子、婚後住哪裡各自的想法寫下來、對一對;一起去拜訪對方父母,先聽他們擔心什麼。若家人正在威脅、逼迫,就不安排拜訪或當面談。接下來的行動清單照這個來。

禱告與操練

一起禱告(約 15 分鐘)

先請一位組員慢慢讀創 24:50-51 和 24:57-58,大家安靜一分鐘。願意的人禱告一兩句:為兩邊的父母求平安,為正在商量婚事的人求同心和智慧,也可以為因婚事起了爭執的家庭代求。不想開口的,安靜禱告一樣是禱告;第一次來的朋友可以安靜旁聽,完全不必禱告或表態。最後帶領人收一收,為組裡各人代求。代禱事項留在小組裡;敏感的事不寫進 App,也不發在群裡。一般跟進先徵得本人同意,再私下記下必要的一兩句;涉及孩子或不能保護自己的人的安全,或有即時自傷、傷人的危險時,不以取得同意為前提,要立刻聯繫當地的急救、公安/警方或合適的保護機構。

可以這樣開始(禱告方向):

耶和華啊,你是婚姻的設立者。求你引導正在預備婚姻的人,也給他們誠實辨認、必要時停下來的智慧。謝謝你把父母放在我們身邊,他們的不捨和擔心,你都看見。求你叫他們先在你面前同心,再溫和地和兩邊的家人商量;叫錢和麵子不成為這門親事的尺子。求你賜兩家人彼此體諒,也保守在逼迫和控制中的人有出路。奉耶穌的名,阿們。

這一週的行動清單(約 5 分鐘)

禱告之後,每人從下面挑一件,這一週去做。挑一件就好,一時挑不出來也沒關係。

不用記錄,也不用彙報;願意的話,下次聚會可以說說。沒做到的,就把卡住的地方帶到禱告裡。

回家以後:兩個人的功課

一起來的兩個人,回家各自先想一想,再說給對方聽。只有一個人來的,可以自己想,再找時間問問對方。

  1. 在彩禮、房子、婚後住哪裡這幾件事上,我心裡最在意的是什麼?背後是哪一份擔心?
  2. 我們兩個人要先一起定下來、再去和父母談的,是哪一件事?

交換的時候,一個人說,另一個人只聽,不替自己的父母辯護,也不評判對方的父母。聽完把對方的意思用自己的話說一遍。交往中若有打罵、威脅,管著錢或證件、不許見人,或有一方擔心說完會招來報復,這份功課就不做,也不借它安排談判或對質,先照行動清單裡那一條單獨求助。

想接著談

可以選「和睦的夫妻關係」系列裡「夫妻同心,也和雙方家庭相處」那一課(得 1:6-18),也可以選「金錢與投資」系列裡「一切都是上帝的」那一課(代上 29:10-18)。

帶領者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