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大吵:都是你的錯》 · 小組聚會

「新婚頭幾年」第 2 課,讀創 3:6-13。第一次大吵以後誰也不認錯,都覺得是對方的問題,心裡從此留了一道疤。

主經文:創 3:6-13

人犯了罪以後,亞當說「你所賜給我的女人」,夏娃說「那蛇引誘我」,誰都不認自己的那一份。新婚夫妻第一次大吵,最常聽見的也是「都是你的錯」。上帝來找躲起來的人,問「你在哪裡」;箴言說「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在這樣的恩典裡,我們可以先認自己的那一份,學著修復。

導讀

結婚半年,第一次真正的大吵。可能是因為過年回哪家,可能是因為一筆沒商量就花出去的錢,也可能只是一句話說重了。聲音越來越大,門摔上了,一個睡臥室,一個睡沙發。第二天誰也不提,日子照過,心裡卻留下一道疤:原來他發起火來是這樣的,原來她會說出那麼傷人的話。更讓人難受的是,事後兩個人都覺得錯在對方:要不是你先那樣說,我也不會這樣。

創世記 3 章,是人類第一次犯罪,也是第一對夫妻第一次互相推卸。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就摘下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 3:6)。經文說的是兩個人都吃了。

接著發生的事,許多夫妻都很熟悉:他們拿無花果樹的葉子遮住自己,又藏在園里的樹木中(創 3:7-8)。羞愧讓人遮掩,害怕讓人躲藏。然後,上帝來了:

耶和華上帝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創 3:9)

經文讓我們看見,上帝主動呼喚躲藏的人,問他在哪裡、發生了什麼;那人有了回答的機會,卻說: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 3:12)

一句話裡,怪了妻子,也繞著彎怪了上帝:「你所賜給我的」。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 3:13)。兩個人說的都是真的,女人確實給了,蛇確實引誘了;可是誰都沒有說「我錯了」。推卸的話常常不是假話,只是挑出別人的那一份來說,把自己的那一份藏起來。

新婚夫妻吵架以後的樣子,和園子裡很像:遮掩,躲藏,挑出對方的錯。「要不是你先……」「你媽要是不……」「你明知道我累……」每一句都有幾分道理,可是這樣吵,永遠吵不出頭。

箴言給了另一條路: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 28:13)

承認,不是說所有的錯都是我的,而是先說出屬於我的那一份:「我那句話說得太重了」「我沒商量就花了那筆錢」,不加「可是」,不加「你也……」。離棄,是不只道歉,還願意改。這份勇氣從哪里來?從那位來找人的上帝來。同一章裡,上帝宣告了罪的後果,也親手「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 3:21);後來他差派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我們不必再遮掩,因為在他面前,認罪的人蒙憐恤。

第一次大吵留下的疤,不一定要一直留著。在一般衝突、關係安全、雙方尊重暫停且不會招來報復時,可以在雙方都平靜的時候,回頭談一談那一次:各自認自己的那一份,說說當時真正在意的是什麼,再一起約定下一次怎樣吵。若有暴力、恐嚇、摔東西嚇人或逼著認錯,就不安排回頭談,也不要求受傷的一方先找自己的那一份,先單獨求助。

最後要分清:在一般、平等、關係安全的衝突裡,雙方都可以省察屬於自己的那一份,一起學著修復;動手、摔東西嚇人、威脅、事後逼對方道歉認錯,不是「吵架」,被傷害的一方不需要為別人的暴力認錯。遇到這些,先求安全,找人幫忙。

經文小注

1. 兩個人都吃了。 3:6 說女人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經文沒有把責任只放在一個人身上。

2. 遮掩與躲藏。 3:7-8 他們用無花果樹葉遮身,又藏在樹木中。罪帶來羞愧和懼怕。

3. 「你在哪裡?」 3:9 上帝主動呼喚躲藏的人。經文沒有說明這一問的用意,只讓我們看見,那人得著了回答的機會。

4. 推卸的樣子。 3:12-13 那人怪「你所賜給我的女人」,女人怪蛇。他們說的都是事實的一部分,卻都沒有認自己的那一份。

5. 罪的後果與上帝的憐恤。 3:14-19 宣告了罪的後果;3:21 上帝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本課只讀到 13 節,後面的恩典可以在討論中提到。

一起討論

開場(約 10 分鐘)

先說一句(帶領人讀出來)

在小組裡說的話,我們不帶出去傳。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涉及正在發生的傷害、孩子或弱勢者的安全,或有人有即時傷害自己、傷害別人的危險,帶領人不能答應完全保密。一般情況下,帶領人會先儘量和當事人商量,只把必要的信息告訴能實際幫上忙的人;涉及孩子或不能保護自己的人,或者有即時的危險,就不以取得同意為前提,按情況聯繫牧者、有資質的專業人員、當地公安/警方、急救或醫療機構。有即時危險時當場求助,也不要讓當事人獨處。

暖場:小時候闖了禍,你最常用的藉口是什麼?(「是弟弟先動手的」「它自己掉下來的」……第一次來的朋友也可以說說)

帶領提示:輕鬆說,可以笑一笑。收一句:找藉口好像是人天生就會的。

本課回顧(帶領人讀出來,約 1 分鐘,照顧沒預習的人)

這一課讀的是創世記 3 章 6 到 13 節。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們的眼睛就明亮了,知道自己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編作裙子。天起了涼風,耶和華上帝在園中行走,他們就藏在樹木中。上帝呼喚那人說:你在哪裡?那人說:我聽見你的聲音就害怕,便藏了。上帝問: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果子嗎?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對照的經文是箴言 28 章: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今天我們一起談:第一次大吵以後。

觀察

1. 讀 6-8 節。誰吃了那果子?吃了以後,他們做了什麼?

帶領提示:女人吃了,又給她丈夫,他也吃了;他們用無花果樹葉編裙子遮身,聽見上帝的聲音就藏在樹木中。

2. 讀 9-10 節。上帝怎樣對待躲起來的人?那人怎樣回答?

帶領提示:上帝呼喚他,問「你在哪裡」;他說聽見上帝的聲音就害怕,因為赤身露體,便藏了。

3. 讀 11-13 節,再讀箴 28:13。上帝問了什麼?那人和女人各怎樣回答?箴言怎樣說遮掩和承認?

帶領提示:上帝問他是不是吃了不可吃的果子,又問女人作的是什麼事;那人說是「你所賜給我的女人」給的,女人說是蛇引誘的。箴言說遮掩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解釋

4.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女人說「那蛇引誘我」。他們說的都是事實的一部分,為什麼仍然是推卸?夫妻吵架以後,「都是你的錯」常常是什麼樣子?

帶領提示:本課的中心題,多留時間。推卸常常不是說謊,而是隻挑出別人的那一份來說,把自己的那一份藏起來;那人甚至繞著彎怪了上帝。夫妻吵架後的樣子:「要不是你先……」「你明知道我累……」「你媽要是不……」。每一句都有幾分道理,卻永遠吵不出頭。

5. 上帝來找躲起來的人,問「你在哪裡」;箴言說「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在這樣的上帝面前,「認自己的那一份」可以是什麼樣子?它的勇氣從哪里來?

帶領提示:先說出屬於我的那一份,具體、不加「可是」、不加「你也」;然後願意改。勇氣從上帝的憐恤來:他呼喚躲藏的人,親手給人作衣服(3:21),後來差派兒子為我們死。也要說清:認自己的那一份,不是什麼錯都攬下來。

6.(彈性題,時間夠再談)在一般衝突、關係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次大吵留下的疤,夫妻可以怎樣回頭修復?什麼情況下不適合回頭談?

帶領提示:在一般衝突、關係安全、雙方尊重暫停且不會招來報復時,在雙方都平靜的時候回頭談那一次;各認各的那一份;說出當時真正在意的是什麼;一起約定下一次怎樣吵(誰需要冷靜就說出來,約好再談)。若有暴力、恐嚇、摔東西嚇人或逼著認錯,不安排回頭談,也不要求受傷的一方自省,先單獨求助。

應用

7. 吵架以後,我最常用的「推卸句」是哪一句?(說自己的;不想談的也可以只聽;第一次來的朋友也可以說說)

帶領提示:帶領人先說自己的。只聽,不評論,不替別人的家下結論。

8. 這一週,你願意為哪一件事,認自己的那一份?

帶領提示:往具體處引,只用在一般衝突、關係安全、雙方尊重暫停且不會招來報復時:為一句說重了的話道歉,不加「可是」;承認一件沒商量就做的事;為第一次大吵裡自己的那一份,找個平靜的時候說一聲。接下來的行動清單照這個來。

禱告與操練

一起禱告(約 15 分鐘)

先請一位組員慢慢讀創 3:8-13,再讀箴 28:13,大家安靜一分鐘。各人在心裡想一想上帝問「你在哪裡」時,自己藏在哪裡。願意的人禱告一兩句:可以承認自己推卸的那一句,可以為那位來找人的上帝謝恩,也可以為一段吵過架的關係求修復。不想開口的,安靜禱告一樣是禱告;第一次來的朋友可以安靜旁聽,完全不必禱告或表態。最後帶領人收一收,為組裡各人的家代求。代禱事項留在小組裡;敏感的事不寫進 App,也不發在群裡。一般跟進先徵得本人同意,再私下記下必要的一兩句;涉及孩子或不能保護自己的人的安全,或有即時自傷、傷人的危險時,不以取得同意為前提,要立刻聯繫當地的急救、公安/警方或合適的保護機構。

可以這樣開始(禱告方向):

天父,你在園中呼喚躲起來的人,今天也來找我們。我們承認,常常遮掩自己的錯,挑出別人的錯來說。求你赦免我們,給我們認自己那一份的勇氣。謝謝你在基督裡遮蓋我們的羞恥;求你修復我們家裡吵過架留下的傷口。也求你保護那些在家裡被嚇、被打、被逼著認錯的人。奉耶穌的名,阿們。

這一週的行動清單(約 5 分鐘)

禱告之後,每人從下面挑一件,這一週去做。挑一件就好,一時挑不出來也沒關係。

不用記錄,也不用彙報;願意的話,下次聚會可以說說。沒做到的,就把卡住的地方帶到禱告裡。

回家以後:兩個人的功課

夫妻一起來的,回家各自先想一想,找一個雙方都平靜的時候再說給對方聽。只有一個人來的,可以只想第一題,帶著它禱告。

  1. 我們吵過的那一次(或幾次)裡,屬於我的那一份是什麼?
  2. 下一次吵起來,我希望我們怎樣做?

先說第一題,只說自己的,不說對方的。一個人說,另一個人只聽,不糾正、不補充。聽完說一句「謝謝你告訴我」。第二題兩個人一起定,定下來就寫在紙上。家裡若有打罵、威脅,管著錢或證件、不許見人,或有一方擔心說完會招來報復,這份功課就不做,也不借它安排談判或對質,先照行動清單裡那一條單獨求助。

想接著談

可以選「溝通與親密關係」系列裡「衝突以後,還能和好」那一課(創 33:1-11),也可以選「揭露罪,承認罪,治死罪」系列裡「罪的隱秘性」那一課(撒下 11:1-12:13)。

帶領者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