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36 章

本頁「」中的文字為經文引用,用和合本;其餘為百寶書的解經。出處:創世記 36 章 · 百寶解經

上下文脈

35 章結束了雅各敘事的主體(還願、喪妻、以撒之死)。在進入約瑟敘事(37 章起)之前,敘事者用整整一章記錄以掃的後裔族譜,如同 25:12-18 在亞伯拉罕死後記錄以實瑪利的族譜一樣,創世記總是先交代"非應許支線"的故事,然後才把鏡頭轉向"應許主線"。

所屬敘事單元

「以掃、以東族譜」過渡章,連接雅各敘事(25-35 章)與約瑟敘事(37-50 章)。創世記的結構模式是:以實瑪利族譜(25:12-18)→以撒、雅各敘事→以掃族譜(36 章)→約瑟敘事。非應許支線的族譜像一扇緩緩關上的門,上帝的目光轉向另一邊,但那扇門不是封死的。

段落結構

本章 43 節可分為五個族譜段落:

段落關係:從以掃個人(妻子、遷移)→以掃家族(子孫)→以掃部族(族長)→原住民融合(何利人)→國家形態(以東諸王),層層擴展,描繪了以掃後裔從一個人發展為一個國家的完整軌跡。

本章鑰節

36:8 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裡;以掃就是以東。

創世記 36:8(和合本)

牧者的心

族譜讀起來枯燥,但每一個名字背後都是一個真實的生命。上帝不只記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他也記得以利法、提幔、亭納、亞拿。他記得以掃。

以掃在聖經中常被簡化為"貪戀世俗的人"(來 12:16),但本章呈現的以掃是一個子孫繁衍、國家興盛的族長,上帝沒有因為他賣了長子名分就遺棄他。"以掃住在西珥山裡":上帝為他預備了一片屬於自己的土地。

也許你覺得自己不在上帝計劃的"主線"上。也許你是那個"以掃":看著別人得應許、蒙揀選,而自己似乎被放在"非應許支線"。但本章告訴我們:上帝的恩典不是隻給"雅各"的。他也為"以掃"預備了西珥山,也讓以掃的後裔成為族長、君王、國家。

在基督裡,沒有人是"支線人物":每一個人的名字都被記錄,每一個人的故事都有意義。

這也能幫助我們調整讀族譜的眼光。創世記沒有把以掃的後裔寫成一串可以跳過的外邦背景,而是用整整一章記下他們的妻子、孩子、族長、君王和原住民關係。上帝揀選雅各,並不意味著祂對以掃沒有記念;應許主線是真實的,普遍恩典也是真實的。教會若只關心"我們這邊的人",就還沒有讀懂創世記怎樣記念那些不在主線上的人。

反思問題

  1. 創世記在每一位族長去世後都會記錄非應許支線的族譜(以實瑪利、以掃)。這告訴我們上帝對"圈外人"的態度是什麼?

  2. 以掃先於以色列有王有國。在你的信仰生活中,是否也經歷過"別人先跑到"的焦慮?上帝的時間表和你的有什麼不同?

一、以掃的妻子與遷移(36:1-8)

36:1 以掃就是以東,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創世記 36:1(和合本)

"以掃就是以東":敘事者在本章反覆強調這個等式(1、8、19、43 節),將個人(以掃)與民族(以東)緊密關聯。אֱדוֹם(以東)與אָדֹם(紅色)同源,回指 25:30 以掃因那碗紅湯得名"以東"的故事,那個貪食一刻的綽號竟成了永久的民族名。"後代記在下面"(תוֹלְדוֹת),這是創世記的標誌性結構詞,標記著第九個族譜段落的開始。創世記共有十個 toledot(2:4, 5:1, 6:9, 10:1, 11:10, 11:27, 25:12, 25:19, 36:1, 37:2),以掃的族譜排在倒數第二位。每一個 toledot 都是創世記敘事骨架上的一個關節,它們把從創造到約瑟的漫長敘事串聯成一條有組織的線索。以掃的 toledot 在約瑟的 toledot(37:2)之前,維持了創世記"先交代支線、再展開主線"的一貫策略。

36:2-3 以掃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就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和希未人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巴實抹。

創世記 36:2-3(和合本)

以掃三妻的名字在這裡與26:34 和 28:9 的記載不完全一致。對照表如下:

本章(36 章) 26:34 / 28:9 差異
亞大,赫人以倫之女 巴實抹,赫人以倫之女 同一人不同名
阿何利巴瑪,亞拿之女 猶滴,比利的女兒 父親名不同
巴實抹,以實瑪利之女 瑪哈拉,以實瑪利之女 同一人不同名

這個差異是創世記學者長期討論的問題。最可能的解釋是:古近東人常有多個名字(出生名、婚後名、綽號),不同傳統來源記錄了不同的名字組合。在古近東文獻中,同一位亞述王可能在不同銘文中用不同的名字或稱號,這種現象並不罕見。敘事者在族譜中使用的名字反映了以東傳統中的通行叫法,與雅各敘事中的版本屬於不同的傳統記憶。無論名字差異如何,核心信息一致:以掃娶了迦南本地人(赫人、希未人)和以實瑪利人為妻,與亞伯拉罕、以撒堅持不與迦南人通婚的盟約傳統相背離(24:3 "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人的女兒"、28:1 "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以掃的婚姻選擇正是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的原因(26:35),也是利百加催促雅各去巴旦亞蘭的直接動機(27:46)。

36:4-5 亞大給以掃生了以利法;巴實抹生了流珥。阿何利巴瑪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這都是以掃的兒子,是在迦南地生的。

創世記 36:4-5(和合本)

五個兒子,以利法、流珥、耶烏施、雅蘭、可拉,都在迦南地出生。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名字中蘊含的信仰信息:以利法(אֱלִיפַז,"我的上帝是純金、精煉")和流珥(רְעוּאֵל,"上帝的朋友、牧者")都含有上帝名號的元素(אֵל),說明以掃的家族仍然保留了對上帝的某種認信,儘管敘事已經將他歸入"非應許"支線。可拉(קֹרַח,冰、禿頭)這個名字後來在以色列的利未人中也出現(民 16 章叛變的可拉),但兩者無血緣關係。以利法之名後來出現在約伯記中,約伯的三友之一"提幔人以利法"(伯 2:11),提幔正是以利法的兒子(36:11)。學者推測約伯記的作者選擇這個名字絕非偶然:以東地區(尤其是提幔)以智慧傳統聞名(耶 49:7 "提幔中再沒有智慧嗎?謀士已經沒有謀略了嗎?他們的智慧盡歸無有了嗎?"),約伯記很可能反映了這個地區的智慧學派。

36:6-8 以掃帶著他的妻子、兒女與家中一切的人口,並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貨財,就是他在迦南地所得的,往別處去,離了他兄弟雅各。因為二人的財物群畜甚多,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所以不能同居。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裡;以掃就是以東。

創世記 36:6-8(和合本)

以掃離開迦南遷往西珥山的原因是"產業太多,地方容不下":這與亞伯蘭和羅得分離的原因一模一樣(13:6 "那地容不下他們",用了同一個詞 יָכֹל"容得下")。敘事者用同一個模式處理兩次分離,暗示這是上帝引導選民歷史的既定手法:當應許之地需要為盟約承載者預留時,"非應許"的一方被引導到別處。但敘事者也做了一個重要的神學暗示:以掃是主動帶著全部家產離開的:"帶著他的妻子、兒女與家中一切的人口,並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貨財":這份詳盡的清單強調以掃不是被驅逐,而是帶著豐厚的祝福遷居。"往別處去"(אֶל אֶרֶץ,往一個地方去),目的地就是西珥山,以掃早在與雅各和解之前就已住在那裡(32:3 "以掃住在西珥地")。創 36 章的記載可能是把一個逐漸遷移的過程壓縮成了一個敘事性的"搬家"事件。以掃"自願"離開應許之地,正如以實瑪利被送走後在曠野繁衍(21:20-21),上帝為非應許支線預備了別的地方,並非遺棄,而是分流。申 2:5 後來明確說"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西珥山是上帝給以掃的"應許之地",與迦南地平行。

這種"分流"也有牧養價值。不是每一個人都走同一條路,不是每一份祝福都長得像迦南。以掃沒有承接亞伯拉罕之約的核心線,卻並非被上帝從地圖上擦掉;西珥山對他是真實的產業。我們需要分辨揀選的獨特性,也要避免把沒有走在自己路徑上的人都看作失敗者。上帝給人的位置不同,人的價值卻不因此被取消。

這裡同時保留一條嚴肅界限:西珥山是上帝給以掃的真實產業,但它不是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地。換言之,普遍恩典真實存在,特殊揀選也真實存在。聖經既不把以掃妖魔化,也不把以掃與雅各的道路抹平。牧養上,這能幫助我們同時避免兩種偏差:一方面,不把"不在我們主線裡的人"看成沒有價值;另一方面,也不把所有人生道路都說成一樣承載救贖應許。上帝可以賜人西珥山,也可以把彌賽亞血脈保留在雅各家。

二、以掃的子孫(36:9-14)

36:9-10 以掃是西珥山裡以東人的始祖;他的後代記在下面。以掃眾子的名字如下:以掃的妻子亞大生以利法,以掃的妻子巴實抹生流珥。

創世記 36:9-10(和合本)

敘事者在 9 節再次使用"後代"(תוֹלְדוֹת),形成本章的雙重 toledot 結構:1 節的 toledot 涵蓋整章,9 節的 toledot 聚焦西珥山時期。這種"族譜套族譜"的結構在古近東王室銘文中常見,目的是強調正統性和延續性。值得注意的是,9 節的措辭與1 節有一個微妙變化:1 節說"以掃就是以東,他的後代記在下面",9 節則增加了地理標記"以掃是西珥山裡以東人的始祖":從"個人=民族"推進到"個人=地區里的民族的始祖",視角從家族擴大到了領土。

36:11-12 以利法的兒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納斯。亭納是以掃兒子以利法的妾,她給以利法生了亞瑪力。這是以掃的妻子亞大的子孫。

創世記 36:11-12(和合本)

提幔(תֵּימָן)後來成為以東的代稱之一,先知耶利米說"提幔中再沒有智慧嗎?"(耶 49:7),俄巴底亞說"提幔哪,你的勇士必驚惶"(俄 9)。提幔以智慧傳統聞名,約伯的朋友以利法就來自提幔(伯 2:11)。亞瑪力עֲמָלֵק)是亭納所生,亞瑪力人後來成為以色列最頑固的敵人(出 17:8-16 戰爭、申 25:17-19 命令滅絕記憶、撒上 15 章掃羅討伐亞瑪力),但在這裡他只是族譜中的一個名字。敘事者沒有對亞瑪力做任何評價,他只是以掃的孫子。亭納作為"妾"(פִּילֶגֶשׁ)的身份使亞瑪力在以利法子孫中地位較低,這可能解釋了亞瑪力人後來與以東主體的分離。

36:13-14 流珥的兒子是拿哈、謝拉、沙瑪、米撒。這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是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她給以掃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

創世記 36:13-14(和合本)

流珥一支的四個兒子名字中,謝拉(זֶרַח,日出、閃耀)後來在以東族長名單中出現。拿哈נַחַת,安息、下降)和沙瑪(שַׁמָּה,荒涼、驚駭)的名字則沒有在舊約其他地方重現。流珥這個名字值得特別注意:רְעוּאֵל(上帝的朋友、牧者)與摩西岳父的名字相同(出 2:18),雖然流珥是否就是摩西的岳父葉忒羅有不同說法,但至少暗示了以東、米甸與以色列之間複雜的族群聯繫。更廣泛地看,以東地區後來成為舊約智慧傳統的重要來源,約伯記的背景設定在"烏斯地"(伯 1:1),很可能位於以東或其周邊地區;約伯的三友中以利法來自提幔(以利法的長子),比勒達來自書亞(可能與亞伯拉罕的後裔有關,創 25:2),以東的智慧傳統在舊約中受到充分尊重。阿何利巴瑪的三子,耶烏施、雅蘭、可拉,直接列名,沒有經過以利法或流珥那樣的孫輩展開。她的支系在族譜中保持獨立,可能反映了阿何利巴瑪家族(何利人後裔)在以東內部的獨特政治地位。

三、以掃後裔的族長(36:15-19)

36:15-16 以掃子孫中作族長的記在下面。以掃的長子以利法的子孫中,有提幔族長、阿抹族長、洗玻族長、基納斯族長、可拉族長、迦坦族長、亞瑪力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以利法所出的族長,都是亞大的子孫。

創世記 36:15-16(和合本)

族長אַלּוּף,alluf)是以東特有的領袖頭銜,不同於以色列後來的"長老"(זָקֵן)或"首領"(נָשִׂיא)或"審判官"(שׁוֹפֵט)。אַלּוּף 可能源於 אֶלֶף(千),意為"千夫長"或"氏族首領",描述的是介於部落酋長和城邦國王之間的領導形態。在出 15:15 摩西之歌中,"以東的族長都驚惶"使用了同一個詞,可見這個頭銜在出埃及時期仍然是以東領袖的正式稱號。以東的族長制度先於以色列的王制:36:31 明確說"以色列人未有王治理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以東在政治組織上走在以色列前面,從族長制進化到王製的過程在以色列還未開始時就已完成。這也回應了創 25:23 上帝對利百加的預言"大的要服事小的":以掃後裔雖先建國,但終將服事雅各後裔(撒下 8:14 "以東人就都歸服大衛")。

36:17-19 以掃的兒子流珥的子孫中,有拿哈族長、謝拉族長、沙瑪族長、米撒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流珥所出的族長,都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的子孫中,有耶烏施族長、雅蘭族長、可拉族長。這是從以掃妻子、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子孫中所出的族長。以上的族長都是以掃的子孫;以掃就是以東。

創世記 36:17-19(和合本)

按三位妻子分列族長,亞大→巴實抹→阿何利巴瑪,與2-5 節的妻子和兒子分組完全對應,形成"妻子→兒子→孫輩→族長"的四層族譜展開。15-19 節的族長總數為十四位(以利法支七位、流珥支四位、阿何利巴瑪支三位),對比 40-43 節最終族長名單的十一位,兩份名單不完全重合,學者推測 15-19 節反映較早期的氏族分佈,40-43 節反映較晚期的整合狀態。重複的"以掃就是以東"像樂章中的迴歸主題(反覆疊句),在每個段落結束時出現(1、8、19 節),不斷強化個人與民族的等式。這種修辭重複在創世記族譜中獨一無二,以實瑪利族譜(25:12-18)沒有類似的反覆確認,說明敘事者特別關注以掃=以東這個等式的深刻意義:這不只是命名,更是命運,以掃的個人選擇(娶迦南妻、賣長子名分、離開迦南)決定了整個民族的走向。

四、西珥何利人的族譜(36:20-30)

36:20-21 那地原有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朔巴、祭便、亞拿、底順、以察、底珊。這是從以東地的何利人西珥子孫中所出的族長。

創世記 36:20-21(和合本)

敘事者在這裡插入了一份西珥原住民的族譜:何利人חֹרִי)。"何利"可能與"洞穴"(חוֹר)有關,暗示穴居生活方式,西珥山區的砂岩地形確實有大量天然洞穴,適合早期居民棲身。另一種假說將何利人與胡裡特人(Hurrians)關聯,胡裡特人是公元前二千年中葉廣泛分佈在古近東的非閃族民族,影響力從米坦尼王國延伸到敘利亞和巴勒斯坦。七十士譯本在某些經文中將"何利人"和"希未人"互換,暗示兩個名稱可能指同一族群(參創 34:2 示劍的父親哈抹既被稱為"希未人"又可能是何利人後裔)。以掃遷入西珥山後與何利人深度融合,從 36:2 以掃的妻子之一是"希未人、何利人"可以看出,這不是征服而是聯姻。申 2:12 後來明確說"先前何利人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不過創 36 章的敘事口吻更溫和,暗示融合多於取代。敘事者記錄何利人族譜的意義在於:以東不只是以掃的後裔,還融合了西珥的原住民,以東是一個混合民族,其身份認同建立在多元族群的合併之上。

36:22-24 羅坍的兒子是何利、希幔;羅坍的妹子是亭納。朔巴的兒子是亞勒文、瑪拿轄、以巴錄、示玻、阿南。祭便的兒子是亞雅、亞拿〈當時在曠野放他父親祭便的驢,遇著溫泉的,就是這亞拿〉。

創世記 36:22-24(和合本)

36:25 「亞拿的兒子是底順;亞拿的女兒是阿何利巴瑪。」 36:26 「底順的兒子是欣但、伊是班、益蘭、基蘭。」 36:27 「以察的兒子是闢罕、撒番、亞幹。」 36:28 「底珊的兒子是烏斯、亞蘭。」

創世記 36:25(和合本)

底珊的兒子中有烏斯עוּץ),這個名字與約伯的故鄉"烏斯地"(伯 1:1)相同,再次暗示了約伯記與以東、何利傳統之間的地理聯繫。

何利人七位族長的子孫一一列出,敘事者以罕見的耐心記錄了每一支的分支。其中有一個引人注目的細節:24 節提到亞拿"在曠野放他父親祭便的驢,遇著溫泉"(הַיֵּמִם)。這個希伯來詞極其罕見且含義不確定,傳統譯為"溫泉"(武加大譯本作 aquas calidas),但七十士譯本譯作"約民"(Iamin),塔古姆翻譯成"騾子"(即亞拿發現了馬驢雜交育種的方法)。現代考古學傾向於"溫泉"說,因為以東、西珥地區確有天然溫泉遺蹟。無論哪種含義,敘事者在枯燥的族譜中插入這個片段,是一種敘事策略,在名單中嵌入一個小故事,為亞拿一個識別標記:"這就是那亞拿"(הוּא עֲנָה),把他與其他同名者區分開來(族譜中名字重複是常見的辨識難題)。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名字是亭納(22 節),羅坍的妹子,正是 12 節以利法的妾、亞瑪力的母親。這個交叉聯繫在族譜中建立了一條重要的聯姻紐帶:以掃的長子以利法娶了何利人首領羅坍的妹妹,這是以掃家族與何利人之間政治聯姻的具體證據。拉比傳統(《創世記大傳》)甚至補充了亭納的故事:她曾想成為亞伯拉罕家族的皈依者但被拒絕,最終只能做以利法的妾,這個傳說雖非經文本身,卻反映了猶太傳統對族際聯姻複雜性的深入思考。

底順的女兒阿何利巴瑪(25 節)與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2 節)同名,說明這個名字在何利人、以東人中相當流行:"阿何利巴瑪"意為"高處的帳幕",在西珥山地是一個與崇拜場所相關的名字。底珊和底順兩個名字也極為相似,可能是同一名字在不同支系中的變體。這些重名現象提醒讀者:族譜反映的是真實的人口分佈,不是文學虛構,真實社會中同名者很常見。

36:29-30 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族長、朔巴族長、祭便族長、亞拿族長、底順族長、以察族長、底珊族長。這是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都在西珥地,按著宗族作族長。

創世記 36:29-30(和合本)

何利人也使用與以掃後裔相同的"族長"(אַלּוּף)頭銜,暗示兩個群體已在政治組織形態上融合。何利人七位族長與以掃後裔十四位族長的規模對比,說明原住民雖然被納入以東的政治框架,但在數量上處於相對少數。以東的形成是以掃後裔與何利人合併的產物,而非簡單的征服與替代。這種"外來者與原住民融合建國"的模式在古近東很常見,阿摩利人進入蘇美爾地區、喜克索斯人滲透埃及三角洲都經歷了類似的過程。

五、以東諸王與族長(36:31-43)

36:31 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

創世記 36:31(和合本)

這是一個引人注目的編輯者註解,它預設了以色列後來有了王。傳統上這被視為摩西或後來編輯者的註解。從敘事內部看,這不一定意味著 36 章寫於掃羅、大衛之後,上帝早已應許"君王從你而出"(35:11, 17:6),所以"以色列人將有王"是族長敘事中已建立的期望,甚至巴蘭的預言也說"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民 24:17)。但無論成文時間如何,這句話的修辭效果是強烈的:以東在王制方面走在以色列前面,以掃的後裔已經建立了國家形態的政治組織,而雅各的後裔此時還在埃及為奴、還沒有自己的王。這形成了一種"先後逆轉"的敘事張力,以掃先有國,但上帝的應許最終給以色列帶來更大、更持久的國度。民數記 24:18 巴蘭預言"以東必成為產業,西珥……也必成為產業":從族長時代的兄弟平行發展,到最終以色列吞併以東的預言,張力貫穿了整個舊約。

36:32-34 比珥的兒子比拉在以東作王,他的京城名叫亭哈巴。比拉死了,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約巴接續他作王。約巴死了,提幔地的人戶珊接續他作王。

創世記 36:32-34(和合本)

36:35 「戶珊死了,比達的兒子哈達接續他作王。這哈達就是在摩押地殺敗米甸人的,他的京城名叫亞未得。」 36:36 「哈達死了,瑪士利加人桑拉接續他作王。」 36:37 「桑拉死了,大河邊的利河伯人掃羅接續他作王。」 36:38 「掃羅死了,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接續他作王。」 36:39 「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死了,哈達接續他作王。他的京城名叫巴烏,他的妻子名叫米希他別,是米薩合的孫女,瑪特列的女兒。」

創世記 36:35(和合本)

八位以東王的名單呈現了一個特殊的模式:沒有父子相承:每一位王來自不同的城市和家族,說明以東早期的王制不是世襲的,而是某種選舉或軍事奪權的制度(學者稱之為"輪替王制"或"選舉王制")。這與後來以色列大衛王朝的世襲制度形成鮮明對比。八個王的名字和京城各不相同,值得逐一注意:

  1. 比拉:京城亭哈巴(位置不詳,可能在以東北部)
  2. 約巴:來自波斯拉(בָּצְרָה,以東的主要城市之一,後來成為先知預言的焦點,賽 63:1"從波斯拉來的是誰?")
  3. 戶珊:來自提幔地(以東南部,智慧傳統中心)
  4. 哈達:"在摩押地殺敗米甸人",他的京城叫亞未得(עֲוִית)。哈達是唯一有軍事功勳記載的王,暗示以東諸王的權力基礎與軍事能力密切相關。他與米甸人作戰,米甸人後來也成為以色列的敵人(士 6-8 章基甸的故事),以東與米甸的衝突說明這些部族之間的關係並非永遠是盟友
  5. 桑拉:來自瑪士利加(可能在死海附近)
  6. 掃羅:來自大河邊的利河伯(רְחֹבוֹת הַנָּהָר,"河邊的廣場"),這個名字與後來以色列的第一位王相同,純屬巧合,但形成了有趣的互文
  7. 巴勒哈南:亞革波的兒子,名字意為"巴力施恩",含有迦南神名"巴力"的元素,暗示以東王室中迦南宗教的影響
  8. 哈達:京城叫巴勒,妻子名叫米希他別(מְהֵיטַבְאֵל,"上帝賜福"),最後一位王的妻子名字中出現了上帝(אֵל)的元素,而她的外祖母叫"金水之女"(מֵי זָהָב),暗示以東王室與富庶礦區的聯繫

這八個王的京城,亭哈巴、波斯拉、提幔、亞未得、瑪士利加、利河伯、巴勒,勾勒出以東王權在不同區域之間流轉的地理版圖。代上 1:43-51 幾乎逐字重複了這份王表,證明它在以色列的歷史記憶中有重要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八位王中沒有一位建立了王朝,每一次繼位都是家族和地域的斷裂,暗示以東的政治格局始終處於多中心競爭狀態,缺乏統一的凝聚力。

36:40-41 從以掃所出的族長,按著他們的宗族、住處、名字記在下面:就是亭納族長、亞勒瓦族長、耶帖族長、阿何利巴瑪族長、以拉族長、比嫩族長、

創世記 36:40-41(和合本)

36:42-43 基納斯族長、提幔族長、米比薩族長、瑪基疊族長、以蘭族長。這是以東人在所得為業的地上,按著他們的住處,所有的族長,都是以東人的始祖以掃的後代。

創世記 36:42-43(和合本)

最後的族長名單(40-43 節)與15-19 節的名單不完全重合,十一位族長與. 十四位族長,名字也有出入。這種差異最可能的解釋是兩份名單代表不同時期的以東部族格局:15-19 節反映早期的氏族分佈(按母親分組),40-43 節反映後來政治整合後的狀態(按地區和住處分組)。40 節特別指出"按著他們的宗族、住處、名字":加入了"住處"(מְקֹמֹתָם)維度,說明這份名單的組織原則從血緣轉向了地理。

"以掃是以東人的始祖"是全章的最後一句,與1 節首尾呼應,形成一個完整的文學框架(首尾呼應),為以掃敘事正式畫上句號。從此之後,以掃以個人身份再也沒有出現在創世記中,取而代之的是"以東"作為民族實體在後來的舊約歷史中反覆登場:民 20:14-21 以東拒絕以色列借道、撒下 8:14 大衛征服以東設立防營、王上 11:14-22 以東人哈達成為所羅門的對頭、俄巴底亞書整卷因以東在耶路撒冷陷落時幸災樂禍而宣告審判。"兄弟"的身份使以東的背叛格外刺痛,俄巴底亞 10 節直接說"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強暴"。

本章小結:支線族譜也在上帝記念之中

36 章用整整一章記以掃,這本身就是神學信息。創世記並不急著進入約瑟故事,而是先停下來,把非應許線交代清楚。這說明上帝的敘事不只記錄那些最終承載彌賽亞血脈的人,也記錄與他們並行、衝突、互動的族群。以掃的後裔有族長、有君王、有城邑、有智慧傳統,也有後來與以色列長期衝突的亞瑪力線索。聖經把這些都寫下,既承認上帝對以掃的普遍恩典,也誠實呈現離開應許主線後的複雜後果。

對今天的讀者來說,本章幫助我們學習一種更寬廣而有界限的眼光。寬廣,是因為上帝記念圈外人的名字,給他們土地、後裔和歷史;有界限,是因為不是每一條路都承載同樣的救贖使命。教會若讀懂 36 章,就不會輕看外邦、邊緣、非主線的人,也不會把上帝獨特的救贖應許稀釋成普通成功故事。以掃不是雅各,但以掃仍被記念;這兩句話必須同時成立。

關鍵詞彙卡

原文 音譯 詞義 經文 說明
תוֹלְדוֹת toledot 後代/家譜 36:1, 9 創世記結構詞;本章雙重出現(1 節、9 節),是全書十個 toledot 中的第九個
אַלּוּף alluf 族長/千夫長 36:15-43 以東特有的領袖頭銜;可能源於 אֶלֶף(千),描述氏族首領的政治角色
חֹרִי Ḥori 何利人 36:20-30 西珥山原住民;名稱可能與"洞穴"(חוֹר)有關,也可能與胡裡特人(Hurrians)有關
אֱדוֹם Edom 以東/紅色 36:1, 8, 19, 43 以掃的族名;與"紅色"同源(25:30),成為以掃後裔的民族名和地理名
שֵׂעִיר Seʿir 西珥/毛髮 36:8-9 以東的地理名稱;可能與以掃的"多毛"特徵有關(25:25 以掃渾身有毛如同皮衣)

族譜結構分析

本章的族譜並非隨意堆砌,而是按照精心的層級結構展開:

第一層:以掃個人(妻子、兒子、遷移)→ 1-8
 第二層:以掃子孫(孫輩展開)→ 9-14
 第三層:以掃族長(部族領袖)→ 15-19
 第四層:何利人族譜(原住民融合)→ 20-30
 第五層:以東諸王(國家形態)→ 31-39
 第三層':以掃族長(最終名單)→ 40-43

從個人→家族→部族→民族→國家的五層展開,描繪了以掃後裔的完整發展軌跡。第三層在結尾處迴歸(40-43 節的族長名單),形成一個包圍式結構。這種由小到大、由內向外的族譜展開方式,與創世記 10 章的"列國表"結構方法相同,從個人生育出發,最終呈現一幅國族地圖。

古近東背景

非世襲王制:以東八王沒有一對是父子關係,這反映了古近東某些地區的非世襲王制,與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的王朝制度不同。類似的"非世襲"政治形態在古代阿拉伯部落中有據可查:領袖由部落長老推舉或通過軍事能力取得,死後權力不自動傳給兒子。以東的這種制度可能與其地理位置有關,西珥山區地形破碎,不利於中央集權,各城邑各自為政。以色列後來在申 17:14-20 設立的王制也強調"上帝所揀選"而非簡單的世襲原則。

以東王名錶與亞述記錄的對照:本章 31-39 節的八位以東王名單,部分名字可在新亞述帝國時期(約公元前 9-7 世紀)的楔形文字年表中得到旁證。亞述王亞達尼拉里三世(Adad-nirari III,約公元前 810-主前 783 年)的年表中提到曾向以東收取貢物,所列以東王的名字與創 36 章某些名號有同源關係;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約公元前 745-主前 727 年)的西亞行省檔案中記載的以東王 Qaušmalaka與本章 39 節最後一位王哈達(הֲדַד)屬於同一王名傳統:"哈達"是迦南西閃族風暴神明 Hadad 的名字,作為王名意為"承哈達神明之名而立"。這種考古:文本互證說明:創 36 章的王名不是後世虛構的族譜,而是反映了以東地區真實存在的政治記憶。敘事者不只是在編族譜,他在記錄一個真實民族真實君王的真實歷史,證明上帝對以掃後裔"君王從你而出"(參創 17:6 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的恩典延伸不是紙上談兵。

以東地勢險要與西珥山的考古實證:36:8-9 反覆強調"以掃住在西珥山裡"。西珥山(שֵׂעִיר,Seʿir,"多毛、起伏")即今約旦南部從死海到亞喀巴灣之間的山脈地帶,其中心區域就是舉世聞名的 Petra(彼特拉)古城遺址,納巴泰人在此鑿巖建城,但納巴泰人是以東人的後裔,他們繼承了以東的領土和政治傳統。考古學家在 Petra 周邊和 Buseirah(古以東都城波斯拉,參 36:33)發掘出公元前 8 世紀的城牆、宮殿地基和銅冶煉遺址,證明以東在族長時代之後確實發展為有城邑、有王宮、有手工業的成熟王國。地勢上,西珥山地區四面環山、唯一通路是狹窄的"國王大道"(民 20:17),易守難攻,這也解釋了為什麼 36:6-8 以掃能從迦南"帶著全部家產"遷入並立足:他不是佔領,他是遷入了一個天然要塞。以掃的"非應許之地"竟然是一塊全約旦最易守的山區,這是敘事者對"非應許≠不蒙福"的考古級證據。

埃及 Soleb 神明廟宇浮雕與「Shasu of Yhw」之謎:Soleb 神明廟宇位於今蘇丹北部尼羅河第三瀑布附近,建於埃及第十八王朝阿蒙霍特普三世(Amenhotep III,約公元前 1390-主前 1352 年)時期。神明廟宇圓柱上的浮雕銘文中,赫然出現了「ta-Shasu Yhw」("Yhw 之地的 Shasu 游牧民")的字樣:Yhw與以色列上帝的聖名「耶和華」(יהוה,YHWH)四字母(Tetragrammaton)拼寫完全對應。這是目前已知最早把「耶和華」之名與具體地理人群聯繫起來的非聖經文獻。學者們注意到:浮雕中 Shasu 人活動的地理範圍正在埃及東南方向、西奈半島:西珥山:約旦南部一帶,也就是以東人和族長時代以色列祖先的活動區域。這意味著「耶和華」之名在族長時代很可能已經在西珥山周邊的游牧族群中流傳,而不是在西奈山摩西時代才"首次"啟示。這一發現對理解創 36 章意義深遠:以掃的西珥山地區並非上帝缺席的"外邦地",而是早就有耶和華之名被呼求、被記憶的地方。這與創 36:4 以掃之子名為「以利法」(אֱלִיפַז,"我的上帝是純金")、「流珥」(רְעוּאֵל,"上帝的朋友")中含 אֵל(El,上帝)之名的現象互相印證,以東不是無神之邦,而是上帝的恩典擴展到的遠方。

以東的經濟基礎:以東地區(今約旦南部到阿拉伯半島西北)控制著"國王大道"的南段,這是古近東最重要的南北貿易通道之一(民 20:17 以色列人請求從"國王大道"經過)。以東的經濟繁榮主要來自兩個來源:銅礦開採(費南、提姆納地區的銅礦有大量考古證據,是地中海東岸最大的古代銅礦遺址,敘利亞:迦南:埃及都依賴以東銅礦供應)和香料、乳香貿易路線的控制。這解釋了以掃後裔為什麼能迅速積累財富並建立國家形態,他們佔據了經濟上的戰略要地。

"溫泉"之謎:36:24 亞拿發現的 הַיֵּמִם 至今未有定論。阿奎拉譯本(Aquila)譯作"熱水"(ὕδατα θερμά),武加大譯為"溫泉"(aquas calidas),塔古姆(Targum)譯為"騾子":後者基於一個中世紀猶太傳統,認為亞拿發明了馬驢雜交育種。現代學者多傾向"溫泉",因為西珥山區確實有溫泉遺蹟(如 Hammamat Main 附近)。無論哪種含義,這個細節在族譜中的功能是一樣的,為亞拿提供一個獨特的識別標記。

敘事技巧

"以掃就是以東"的迴歸句:1、8、19、43 節四次出現"以掃就是以東"(或近似表述),如同樂章中的迴歸主題(反覆疊句)。這種重複的功能是雙重的:(1) 在枯燥的名單中提供閱讀的節奏和呼吸點;(2) 不斷提醒讀者,這些族譜並非與以色列無關的外族記錄,而是以掃,雅各的兄弟,的後裔。每一次"以掃就是以東"都在說:記住,這個民族與你們有血緣關係。

編者註解(36:31)的修辭效果:"以色列人未有王治理以先":這句話創造了一種敘事時間的摺疊:讀者站在"以色列已有王"的時間點回望以東的族譜,產生一種"對照"的閱讀效果。以東先有王,但那是人間的王。以色列後來的王,最終指向上帝親自揀選的大衛、指向彌賽亞。先與後、表面與深層的對照,是創世記反覆使用的修辭策略。

族譜中的女性:本章兩位女性值得注意,亭納(12、22 節)和阿何利巴瑪(2、14、18、25 節)。亭納以"妾"的身份出現卻生出了亞瑪力這個歷史上重要的族群;阿何利巴瑪是以掃唯一一位名字在族長名單中直接出現的妻子(25 節"阿何利巴瑪族長"),她似乎擁有獨立於丈夫的政治地位。在以男性為主導的族譜中,這兩位女性的存在提醒讀者:歷史的塑造者不只是男人。

新約迴響

舊約經文 新約回應 關聯說明
36:1 以掃的後代 羅 9:13 "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保羅引用瑪 1:2-3,討論上帝揀選的主權:但創 36 章顯示"所惡"不等於"被遺棄",以掃仍蒙福繁衍
36:6-7 以掃離開迦南 來 11:9 亞伯拉罕"在所應許之地作客" 以掃主動離開應許之地,與亞伯拉罕堅守應許之地形成對比:信心意味著留在上帝指定的地方
36:31 以東先有王 太 20:16 "在後的將要在前" 以東先有政治組織、先有王制,但上帝的國度不按世俗進度:這是"在後的在前"原則的族長敘事版本
36 章以掃族譜的存在 徒 17:26 "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 以掃族譜被收入聖經正典,表明上帝對萬族的關切:不只關心以色列
36 章以掃的子孫繁衍興盛 來 12:16-17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迴轉」 希伯來書把以掃定為"貪戀世俗"的反面教材:本章的政治繁榮不能補償屬靈長子名分的失落

來 12:16-17與創 36 章的張力對照:政治繁榮與屬靈長子名分

希伯來書 12:16-17 是新約對以掃故事最尖銳的解讀,這位作者把以掃定性為「βέβηλος」(bebēlos,"褻瀆的、凡俗的"),指那種對神聖事物毫無敏感度的人。希伯來書的指控是雙重的:(1) 以掃為「一點食物」就把長子名分賣了(指創 25:29-34 紅豆湯事件);(2) 後來「想要承受祝福竟被棄絕」(指創 27 章祝福被奪,號哭無門)。

創 36 章與希伯來書 12 章之間存在一種令人不安的張力:

創 36 章呈現的以掃 希伯來書 12 章呈現的以掃
五子十四孫、十一族長 「貪戀世俗的人」
佔據西珥山天然要塞 「褻瀆的(βέβηλος,bebēlos)」
以東諸王領先以色列建國 「號哭切求卻被棄絕」
子孫在亞述年表中有據可查 「他父親的心意不能迴轉」
整整一章聖經記錄他 失去的是「長子的名分」

這兩幅畫面如何同時為真?關鍵在分辨兩種祝福

(1) 普遍恩典層面:上帝賜給以掃的西珥山、子孫、王朝、記錄,是普遍恩典(common grace)的具體表現。這部分的豐富,36 章給了完整的證據。

(2) 救恩盟約層面:但「長子名分」(πρωτοτόκια,prōtotokia)指的是亞伯拉罕之約的承載權,即"我必使你成為大國、使你的名為大、地上萬族都因你得福"(12:2-3)的承接資格。這一項以掃永久地失去了。新約作者的尖銳之處在於:所有外在的繁榮都不能補償這種失落。

這對今天讀者意味著什麼?希伯來書 12:16 把以掃的失敗定為對所有信徒的警告:「恐怕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意思是:你完全可以像以掃一樣"過得很好":事業、家庭、地位、子孫、聲望,36 章裡以掃擁有的,你也可能擁有;但與此同時永遠地失去屬靈長子的名分。這是希伯來書 12 章裡最深的一個警告:生命的繁榮不等同於屬靈的承繼。

以掃的悲劇不是窮困潦倒,他的悲劇是在他一生最豐盛的時刻仍然失去了那唯一不能被失去的。當你讀完創 36 章裡以掃所擁有的一切,土地、王朝、子孫、考古證據,然後回到來 12:16,你才能聽懂那一句「號哭切求」(μετὰ δακρύων ἐκζητήσας, meta dakryōn ekzētēsas"含淚尋求")背後的重量:那是一個擁有了世界、卻失去了應許的人,在某個夜深人靜時無門可叩的哭聲。

這也是為什麼本章在創世記結構中如此重要,它是以掃故事的"成功版結局",但敘事者把它放在 35 章(雅各得改名、立約)和 37 章(約瑟敘事開啟彌賽亞譜系)之間,讓讀者親眼看見:主線在哪裡,支線就在哪裡,它們不是對抗關係,而是上帝以兩種不同方式對待兩種不同回應。以掃得到了他所求的(一鍋紅豆湯式的當下滿足),雅各得到了他所爭的(長子的名分與盟約);最終主在山上預備的羔羊,只能從雅各這條線下來,這就是創 36 章作為「成功的失敗」給整本聖經的警告。

神學主題追蹤

創世記的"支線族譜"模式:創世記有一個固定的敘事模式,在主線族長故事的關鍵轉折點之前,先用族譜處理"非應許"支線:該隱的後裔(4:17-24)→塞特-挪亞主線;含和雅弗的後裔(10:1-20)→閃→亞伯拉罕主線;以實瑪利的後裔(25:12-18)→以撒→雅各主線;以掃的後裔(36 章)→約瑟主線。每次"先記支線"的做法表達了兩個神學信息:(1) 上帝關心所有人,不只是選民;(2) 支線的結束標誌著主線即將進入新的階段。以掃族譜之後就是約瑟敘事,創世記的最後也是最偉大的敘事單元。

以東在舊約中的命運軌跡:36 章是以東故事的"起點":從一個人(以掃)發展為一個國家(以東)。以東在後來的舊約歷史中經歷了與以色列複雜的兄弟關係:拒絕以色列借道(民 20:14-21)→大衛征服以東(撒下 8:14)→以東在猶大被擄時幸災樂禍(詩 137:7、俄 10-14)→先知預言以東的毀滅(耶 49:7-22、結 35 章、俄巴底亞書全卷)。賽 63:1-6 描繪上帝"從以東的波斯拉來"、衣服染紅,從以東歸來的得勝者形象成為彌賽亞審判的預兆。以東最終在馬加比時期被約翰·許爾堪強制歸化(約公元前 125 年),大希律王正是以東(以土買)血統:"以東人的王"最終出現在伯利恆聖嬰的故事中,但並非作為救主,而是作為屠殺者(太 2:16)。

「上帝拒長子但不棄他」:以掃與揀選神學的張力

本章最深的神學主題,是創世記反覆處理的「揀選不等於丟棄」原則在以掃身上的具體落實。聖經用最尖銳的措辭描述以掃被拒:瑪 1:2-3 「我卻愛雅各,惡以掃」、羅 9:13 引同句作為預定教義的範例,但創 36 章整整 43 節,是上帝對這位"被惡"之人的具體祝福清單。敘事者通過一份族譜在做什麼?他在反駁一種過度簡化的揀選神學:「上帝既然惡了以掃,就什麼也沒給他」:錯。以掃得到了:

上帝給以掃的具體祝福 經文出處 與雅各的對照
一片土地(西珥山) 36:8;申 2:5「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 雅各得迦南地(35:12)
後裔繁衍(五子十四孫) 36:9-14 雅各得十二子(35:22-26)
族長制度(十四位 אַלּוּף,alluf 36:15-19, 40-43 雅各的支派制度(民 1)
王制先行(八位以東王) 36:31-39 以色列要到撒上才有王
國際認證(亞述年表載入) 考古實證 以色列在亞述年表中亦有記載
被聖經記錄(一整章族譜) 創 36 全章 創 49 + 利未記 + …

這份對照清單震撼人心,以掃幾乎得到了與雅各同等量級的祝福,唯獨沒有得到「彌賽亞譜系」這一項。這就是「拒長子」的真正含義:不是被棄絕,而是不在救恩計劃的主線上。這種區分對今天的讀者極重要:「不蒙揀選作主線」≠「不蒙上帝看顧」。羅 9:11-13 保羅講揀選時面對的張力(「雙胞胎還未出生……上帝就預定愛雅各惡以掃」)必須與創 36 章一起讀,如果你只讀羅 9 不讀創 36,你會得到一個冷酷的、隨意丟棄的上帝;但讀創 36,你看見上帝對「被惡」者的祝福也是豐富的、具體的、可考證的。

更深一層:瑪 1:2-3「我惡以掃」中的「惡」(שָׂנֵא,sane',希臘文 ἐμίσησα)在閃族語境中是比較級的修辭,不是絕對的厭惡。同樣的語法結構在路 14:26 出現:"凡到我這裡來的,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直譯:"恨自己的父母"):耶穌並非要門徒真的恨父母,而是說"對我的愛必須排在第一"。瑪 1:2-3 的「愛雅各、惡以掃」同樣是比較級,上帝把救恩主線的位置給了雅各,沒給以掃;這不等於上帝拋棄了以掃。創 36 章 43 節的篇幅就是這個解釋的具體證據,上帝若真"惡"以掃,何必用整整一章聖經來記錄他子孫的名字、城邑、王位?

「不在主線≠不被記得」:聖經的邊緣人物神學

本章把「聖經記錄」本身當作恩典的載體,這一點容易被現代讀者忽略。在古代近東文化中,被記入族譜意味著「存在的合法性」。被埃及法老抹去名字(damnatio memoriae,"對記憶的詛咒")是最重的死後懲罰,因為這等於在永恆中宣告"你從未存在過"。反過來,被記入正典族譜意味著「在永恆中被記得」。

以掃不在應許主線上,但他和他的子孫,以利法、提幔、亞瑪力、流珥、拿哈、謝拉、桑拉、米撒……一共數十個名字,都被永遠地刻進了希伯來聖經。這是一種特別的恩典:上帝在做祂救恩計劃的同時,並沒有讓"非主線"的人成為無名氏。

這條神學主線一直延續到新約:太 1:5 的耶穌家譜裡出現了喇合(迦南妓女)、路得(摩押女子)、拔示巴(赫人妻子),這些都是「血統上的邊緣人」,但他們的名字被寫進了彌賽亞的家譜。彼前 2:9-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上帝的子民」:這是新約對「邊緣人被記得」的最終承諾:在基督裡,沒有一個人是"族譜之外的人"。今天讀 36 章那一長串聽起來枯燥的名字,要記住,每一個名字都是上帝在永恆中說"我記得你"的具體證據。

本章神學要點

主題 內容
上帝對非應許支線的看顧 以掃雖非盟約承載者,上帝仍使他繁衍為大族:上帝的恩典不限於選民,萬族都在他的眼目中
先到≠更蒙福 以東先於以色列有王有國,但上帝的時間表不按人的進度:以色列最終成為盟約的中心民族
族譜的神學功能 族譜不是枯燥的名單,而是上帝信實的記錄:每一個名字都是上帝"生養眾多"應許的具體落實
分離與祝福 以掃離開迦南如同羅得離開亞伯蘭:分離不是懲罰,而是上帝為不同群體預備了不同的地方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