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中的文字為經文引用,用和合本;其餘為百寶書的解經。出處:路加福音 18 章 · 百寶解經
第十七章論末世的突然來臨,第十八章從禱告開始,論堅持不懈地祈求、進天國的真正資格、以及跟隨耶穌走向耶路撒冷的代價。
旅程敘事第八段(18:1-43):旅程即將結束,耶穌最後的教導和醫治。
從禱告到進天國的資格再到十字架的預告,全章的核心問題是:誰能進天國?答案令人意外:不是有錢人、不是自認虔誠的人,而是空手來到上帝面前的人。
18: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路加福音 18:14(和合本)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
路加福音 18:27(和合本)
這一章的耶穌像一個接診的醫生,一個一個地接待靈魂的病人。
寡婦來了,她的病是灰心,耶穌說:不要停止禱告,連不義的法官都扛不住堅持,何況愛你的天父。法利賽人來了,他的病是自義,他帶著滿滿的成績單,卻空手而歸。稅吏來了,他的病是絕望,但他的一句"可憐我"勝過了法利賽人的整篇演講。少年官來了,他的病是偶像,金錢抓住了他的心,耶穌要他放手,他做不到。瞎子來了,他的病是黑暗,但他在黑暗中看見了別人在光明中看不見的。
"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這句話是整章的處方籤。
你有沒有一個禱告已經禱告了很久還沒有得到回應,你是否開始"灰心"了?
如果耶穌對你說"你還缺少一件",你覺得祂會指出什麼?什麼是你最不願意交出的?
法利賽人帶著成績單來稅吏空手來,你來到上帝面前時更像誰?
18:1-3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路加福音 18:1-3(和合本)
本段定位:第十七章以「人子的日子」收束末世講論,留下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17:8 的伏筆在 18:8 才揭曉)。第十八章便從這道縫隙切入:在漫長的等候裡,門徒該如何撐住?答案是常常禱告,不可灰心。這則唯獨路加記載的「不義的官」比喻,與下一段「法利賽人與稅吏」(同為路加獨有)一同構成本章的「禱告雙聯畫」,前者論禱告的堅持,後者論禱告的謙卑。全章再往下推,「誰能進天國」的追問層層遞進,最終落在 18:27「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這句處方上。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πάντοτε προσεύχεσθαι αὐτοὺς(要常常禱告而不喪志)。路加在此罕見地在比喻開講前就直接點明主題,這則比喻不必讀者去猜謎,它明明白白就是關於「堅持禱告」。這安排本身意味深長:它緊接 17 章末了人子再來的教導,在「等候上帝國降臨」的語境下,禱告絕非可有可無的點綴,而是等候期間的核心操練。ἐγκακέω(enkakeō,灰心、疲沓、撂挑子)這個詞,保羅也屢屢用到(加 6:9「我們行善,不可喪志」;林後 4:1、16「我們……不喪膽」),它帶著「精疲力竭、心力交瘁」的意味。在曠日持久的等待中漸漸失了信心、停了禱告,正是門徒最隱蔽也最致命的屬靈危機之一:並非大張旗鼓地背棄信仰,而是悄無聲息地不再呼求。
「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κριτής(kritēs,審判官、法官)。路加用兩筆就把這法官刻畫到位:他連最起碼的兩樣敬畏都蕩然無存,上不怕上帝(縱向的敬畏沒了),下不顧世人(橫向的顧忌也沒了)。一個既不受上帝律法約束、又無輿論顧忌的掌權者,是個徹底無所忌憚的權力者;在他面前討公道,幾乎是與虎謀皮。「那城裡有個寡婦」,χήρα(chēra)。寡婦在古代社會屬於最無依無靠的群體之一:失了丈夫,便失了法律上的代言人(古近東的訴訟須由男性親屬出面),在公堂上處境極其不利。舊約律法三令五申要看顧「孤兒寡婦」(出 22:22、申 10:18「他為孤兒寡婦伸冤」),正因他們最易被欺壓。這寡婦手中唯一的武器,就是死纏到底的堅持,而耶穌偏要用這最弱者的堅持,來反照信徒禱告當有的韌性。
18:4-5 「他多日不準。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路加福音 18:4-5(和合本)
「他多日不準」,ἐπὶ χρόνον(epi chronon,在一段時日里)。這拒絕不是一天兩天的搪塞,而是曠日持久的不理睬,多久?路加沒說,但「多日」二字暗示著數週乃至數月的僵持。然而這寡婦沒有撒手,她一回又一回地來,來了再來,直到法官實在招架不住。她沒有銀錢行賄、沒有門路走後門、沒有男丁替她撐腰,她唯一的本錢,就是日復一日出現在法官面前。這看似無力的糾纏,恰是絕望者手中最有分量的行動:弱者的堅持,本身就是一種力量。「免得她常來纏磨我」,ὑπωπιάζῃ με(hypōpiazē me)。這個詞直譯是「打我一個黑眼圈」(ὑπώπιον 指眼眶下方),原是拳擊術語,保羅在林前 9:27「我攻克己身」用的正是同一個字。法官的意思活靈活現:這寡婦沒完沒了的堅持,簡直快把他「打出淤青」、纏得他焦頭爛額了。一個手無寸鐵的寡婦,僅憑一股不退的韌勁,竟逼得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法官舉手投降,這畫面本身就在為下文蓄勢:連不義的法官都扛不住這般堅持,何況那位又公義又慈愛的天父?
18:6-8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上帝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路加福音 18:6-8(和合本)
「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耶穌的論證方式是典型的**「從小推大」(拉比常用的 qal va-chomer,由輕及重):如果連一個不義的法官,都會被堅持磨得回應,那位至公至義的上帝豈不更要垂聽?這裡務必看清一個關鍵,比喻是「對比」而非「類比」:上帝絕不是那不義的法官的放大版。法官回應是因為被煩得受不了,上帝伸冤卻是出於祂本性的公義與對兒女的慈愛。耶穌並非說「你得像纏法官一樣把上帝纏煩」,而是說:連最壞的法官都拗不過堅持,何況那位本就樂意為你伸冤的天父,豈會撇下晝夜呼求祂的兒女?「上帝的選民晝夜呼籲他**」,ἡμέρας καὶ νυκτός(hēmeras kai nyktos,日日夜夜)。這不是偶爾想起才敷衍一句的禱告,而是持續不斷、不分晝夜的呼求,正像那寡婦日復一日地登門。
「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μακροθυμεῖ ἐπ᾽ αὐτοῖς(makrothymei ep' autois,向他們恆久忍耐)。這一句可有兩層讀法:或指上帝對選民的忍耐(任憑他們在等候中熬煉),或指上帝對壓迫者的寬容(暫緩審判、給人悔改餘地,參彼後 3:9)。無論取哪一層,結論都歸於一處:上帝的延遲絕並非遺忘,而是帶著目的的等候。「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ἐν τάχει(en tachei,迅速地)。上帝的「快」與我們體感的「快」未必同一把尺子,在祂永恆的時間表上,公義看似姍姍,實則必然、且終究及時地到來;那看似漫長的「忍了多時」,在永恆的天平上不過一瞬。
「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πλὴν ὁ υἱὸς。比喻的收尾陡然一轉,拋出一個叫人心頭一緊的問題。請注意原文帶定冠詞的「那信心」(τὴν πίστιν),它特指像那寡婦一般堅持到底的信心,而非泛泛的宗教情懷;是在漫漫等候中仍不肯停止呼求的韌性。問句的語法結構(ἆρα,ara,預設不確定、隱含憂慮的疑問詞)暗示答案恐怕偏向否定,耶穌對末世教會的信心光景並不樂觀。這一問把全段的重心徹底翻轉過來:真正的懸念,從來不是「上帝會不會應允」,祂必定應允;懸念在於,等到祂應允的那日,地上還有沒有人仍在堅持禱告?門徒最大的屬靈危機,不是上帝不聽呼求,而是我們先一步停止了呼求。這也正與本章開頭「不可灰心」首尾扣合,寡婦的堅持,原是為末世信徒立下的榜樣。
18:9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8:10 「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8:11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8: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路加福音 18:9(和合本)
本段定位:這則同樣唯獨路加記載的比喻,緊承「不義的官」而來,前者論禱告的堅持,這則論禱告的心態:你憑什麼來到上帝面前?它也是路加七大標記中「窮人邊緣人翻轉」與全章「誰能進天國」主線的神學心臟所在,答案石破天驚:蒙上帝稱義的,並非那位道德無可挑剔的法利賽人,而是那個捶胸認罪的稅吏。這一段為下文「像小孩子」「在上帝卻能」鋪好了底色,也最直接地托起 18:14 這節鑰節,稱義全然是恩典。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πεποιθότας ἐφ᾽ ἑαυτοῖς(pepoithotas eph' heautois,把信靠放在自己身上、自以為義的人)。比喻一開口,靶心就被路加點明:這是講給自義又輕看人的人聽的。這兩樣惡常是孿生的,一個人越仗著自己的義,就越免不了俯視別人。「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他們去的是同一個地方(很可能正值早晚獻祭、眾人公禱的時辰),站在同一位上帝面前,可禱告的內容與最終的結局,卻南轅北轍。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σταθεὶς πρὸς ἑαυτὸν(pros heauton,可解作「向著自己」禱告)。這措辭已暗藏譏誚:他的禱告名義上向著上帝,實際的聽眾卻是他自己,這是一場精心編排的自我表彰。「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他的「禱告」通篇是一張成績單:我不勒索、不行不義、不犯奸淫;末了還特意添上一筆「也不像這個稅吏」,他不單在上帝面前邀功,還順手在上帝面前踩低身旁那個人。「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摩西律法只要求每年贖罪日一次全民禁食(利 16:29),他卻一週兩次(多在週一、週四),遠超律法所求。「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πάντα ὅσα κτῶμαι(panta hosa ktōmai,凡我所獲取的一切),連律法並未明文規定須十一的物項,他也一併奉獻,可謂一絲不苟。
平心而論,這法利賽人的行為本身無可指摘:他確實不偷不搶、確實禁食奉獻,在會眾眼中是個人人敬重的模範信徒。問題從不在他做了什麼,而在他憑什麼站到上帝面前,他來,是向上帝彙報自己的優秀,而非來支取上帝的憐憫。細看他的禱詞:有「感謝」卻沒有一句祈求,有滿紙自我描述卻沒有半點悔改,有與人的攀比卻沒有與上帝真實的相會。這哪裡是禱告,分明是一場披著宗教外衣的自我慶功。他站在聖殿裡,心卻離上帝最遠,因為一個自覺無需恩典的人,恩典也無從臨到他。
18:13-14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路加福音 18:13-14(和合本)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μακρόθεν ἑστώς(makrothen hestōs,站在遠處)。法利賽人立在前頭顯眼處,稅吏卻離聖所越遠越好,因為他自覺不配靠近那位聖潔的上帝。「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古時猶太人禱告,慣常是舉目仰面、向天張開雙手(參約 11:41 耶穌「舉目望天」);這稅吏卻垂著頭、不敢仰視,全副身體語言訴說著一種徹骨的羞愧。「只捶著胸」,ἔτυπτεν τὸ στῆθος αὐτοῦ(etypten to stēthos,他不住捶打自己的胸膛)。在猶太文化裡,捶胸是極度悲慟、痛切自責的表達(路 23:48 十字架下的群眾目睹主死,也「捶著胸回去了」),古人視胸為心之所居,捶胸即是向那罪的源頭痛下責打。
「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ὁ θεός ἱλάσθητί。這禱告短得只剩一句,卻字字千鈞。關鍵動詞 ἱλάσκομαι(hilaskomai,施恩、施行挽回、平息怒氣)與**「挽回祭」ἱλαστήριον(hilastērion,羅 3:25「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來 9:5 指約櫃上的「施恩座」)同出一根,所以稅吏求的不僅是「請原諒我」,更是「請為我贖罪、求你的怒氣因祭牲得平息」。他深知自己的罪絕非一句道歉就能抹平,唯有上帝主動施行的贖罪之恩才能遮蓋**。原文還有一個細節:他說的是「我這個罪人」(τῷ ἁμαρτωλῷ 帶定冠詞),彷彿舉世罪人中他便是那一個,不是泛泛承認「人都有罪」,而是把矛頭死死指向自己。他的整篇禱告沒有成績單、沒有攀比,只有一聲從心底迸出的呼求:可憐我。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δεδικαιωμένος(dedikaiōmenos,已被稱義)。請格外留意這詞的完成時態、被動語態:「義」絕並非稅吏掙來、修來的,而是上帝主動宣判、白白賜給他的,被動語態的背後,動工的是上帝自己。這正是「因信稱義」福音真理的活樣板:稅吏一無可誇,他沒有獻上任何功德,只是承認自己的全然敗壞、單單投靠上帝的憐憫,上帝便算他為義。稱義是恩典,不是酬勞:法利賽人來時自以為已是義人,走時兩手空空、一無所得;稅吏來時自知是個罪人,走時卻被上帝宣告為義。這與保羅日後所傳的福音核心絲絲入扣,「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 3:28)、「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羅 4:5)。須謹記:稅吏的「自卑」本身並非一種新的功德、不是用謙卑去「換取」稱義,真正使他得稱為義的,是上帝的恩典藉著他那投靠憐憫的信心臨到他;自卑認罪不過是騰空了雙手,好讓恩典有處可落。「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這句話在路加福音第二次出現(首次在 14:11 論筵席的位次)。路加念茲在茲的「翻轉」主題,在此抵達它的神學核心:進天國的,從來不是自覺夠好的人,而是知道自己不夠好、因而緊緊抓住恩典的人。天國的門,向空著手來的人大開,卻向滿載功勞簿的人關閉,並非上帝小氣,而是雙手已滿的人,再接不住白白的恩典。
18:15-17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路加福音 18:15-17(和合本)
本段定位:從稅吏的「謙卑」自然過渡到嬰孩的「依賴」,路加把這則符類共有的故事(參可 10:13–16、太 19:13–15)緊接在因信稱義的比喻之後,絕非偶然:它用一個具體的畫面,把「誰能進天國」的答案再往下推一層。稅吏空著手來,嬰孩卻連空手都談不上,他們一無所有,唯有對父母全然的信靠。這正是承接上文、引向下文(少年官、駱駝穿針眼)的關鍵一環。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βρέφη(brephē,嬰兒)。路加特意用了比馬可、馬太(παιδία,paidia,小孩子)更年幼的詞,是抱在懷裡、尚不會走路的襁褓嬰孩(同一詞用於 2:12 馬槽裡的聖嬰、徒 7:19 被丟棄的嬰孩)。猶太傳統中,父母常帶孩子去請德高望重的拉比按手祝福,這些父母抱嬰來尋耶穌,正是同樣的虔誠心意。「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ἐπετίμων αὐτοῖς(epetimōn,斥責、喝止)。門徒認定耶穌事務繁忙,不該被這些「無關緊要的人」叨擾,在古代社會,嬰孩既無法律地位、又無社會貢獻,門徒衡量人的尺子,仍是這世界的尺子:以用處和分量論高低。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ἄφετε τὰ παιδία(aphete ta paidia)。耶穌當場推翻了門徒的判斷。門徒自命為耶穌的「門衛」,要替祂篩掉那些「不夠格」的人;耶穌的標準卻與他們恰恰相反,祂偏要這些最小的、最無足輕重的來到祂跟前。「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這話並非說嬰孩在道德上純潔無瑕(人皆有罪,嬰孩亦在其中),而是說他們身上有一樣進天國不可或缺的核心品質:徹底的依賴。嬰孩從不假裝自己行,他們坦然承認離了大人便活不下去,這正是上帝所要的姿態。把這三段連起來看,一條「降卑的階梯」清晰可見:法利賽人帶著滿滿的成績單來(被拒),稅吏空著手來(蒙恩),而嬰孩連「空手」都說不上,他們什麼都沒有,唯有對父母無條件的信靠。這與前段的稅吏層層遞進:比稅吏的謙卑更徹底的,就是嬰孩這般毫無保留的依賴。「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進天國的門檻,原來不是「做到多少」,而是「肯不肯像嬰孩一樣,承認自己一無所有、全然倚靠那位天父」。
18: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路加福音 18:18(和合本)
本段定位:緊接「像小孩子才能進天國」,路加立刻擺上一個活生生的反例,一個擁有一切、卻偏偏進不去的人。這則符類共有的故事(可 10:17–31、太 19:16–30)在路加手中與前文的嬰孩、稅吏遙相對照:嬰孩一無所有卻進了天國,這位「官」樣樣齊全卻悻悻而去。它把全章「誰能進天國」的張力推到頂點,並直接引出「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18:27)這一神學高潮。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ἄρχων τις(archōn tis,某位官長、有權位者)。路加稱他為「官」,馬太記他是「少年人」(太 19:20),馬可補上他「跑來跪在耶穌面前」(可 10:17),三卷合看,這是一個年輕、有權有勢、對信仰認真的猶太人。他「跑來」、「跪下」,足見他對永生有真實的渴慕,他並非來設套試探,而是帶著一股緊迫感來尋答案。「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τί ποιήσας ζωὴν(ti poiēsas... klēronomēsō,我做成什麼、好承受永生)。這問題本身就暴露了他思維的框架:他以為永生是靠做成某件事賺來的,他要的是一份可勾選完成的任務清單,這恰與前文嬰孩的「無所作為、全然依賴」針鋒相對。
「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耶穌並非否認自己的良善,而是追問他這聲稱呼的分量:你叫我「良善的」,你掂量過這詞嗎?「良善」在絕對意義上惟獨屬於上帝,你這一聲稱呼,要麼是認出我就是上帝,要麼便用錯了地方。耶穌這一問,是要把他從「找個好老師討個秘方」的層面,引向更要緊的問題:你面對的究竟是誰?「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πάντα ταῦτα ἐφύλαξα(ephylaxa ek neotētos,從年少便持守了)。他的回答是真誠的,在外在行為上,他確實無可指摘,誡命的字面他條條做到。然而耶穌下一句的要求,將像一束光,照穿他這層無懈可擊的遵守,把底下那個真正盤踞他心的偶像揪出來。
18: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8: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18: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18: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路加福音 18:22(和合本)
「你還缺少一件」,ἔτι ἕν σοι λείπει(你尚缺一件)。這「一件」不是第十一條誡命,而是一面照妖鏡,要試出他是否真把上帝擺在第一位。「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πάντα ὅσα ἔχεις πώλησον(你所有的,統統變賣了)。須辨明:耶穌並非向所有人都發這道命令(亞伯拉罕、約伯都是鉅富而蒙上帝喜悅,撒該也只是捐出一半),祂是針對這一個特定的人,因為金錢正是他的偶像,是他攥得最緊、最捨不得鬆手的那樣東西。換作別人,那「最後一樣」也許是名聲、是家庭、是掌控欲,耶穌的話總是精準地指向你最不願交出的那一處,因為那一處,往往正是上帝的對頭所盤踞的王座。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περίλυπος ἐγένετο(perilypos egeneto,陷入極深的憂傷)。他的反應恰恰坐實了耶穌的診斷:金錢果然是他終極的效忠對象,當上帝與金錢狹路相逢、二者必擇其一時,他選了金錢。何等令人扼腕,他是整部福音書裡唯一一個被耶穌親口邀請「來跟從我」、卻轉身拒絕的人。他來時滿心渴慕永生,去時卻憂憂愁愁,並非耶穌的門檻太高,是他手裡抓的東西太重。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κάμηλον διὰ τρήματος βελόνης(駱駝穿過縫衣針的針孔)。歷來有人試圖把「針的眼」附會成耶路撒冷一道矮小的「針眼門」,說駱駝跪下卸貨便勉強能擠過去,但這說法毫無考古或文獻依據,其用意無非是沖淡耶穌話語的極端性,給人留一條「努力一下還是過得去」的退路。然而耶穌本就是要用一幅徹底不可能的圖畫,最龐大的牲畜,穿過最細小的孔,來表明那「不可能」到何等地步:人靠自己的本事進天國,就是這般絕無可能。這裡務須持平:財富本身並不是罪,聖經從不咒詛財富;可財富對人心的捆綁之力卻極其可怕,它悄悄遞給你一種「我不需要上帝」的虛假安全感,不知不覺間把你的信靠,從那位永活的上帝,挪到了冰冷的銀行賬戶上。這位官的悲劇不在於他有錢,而在於錢有了他。
18: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18: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路加福音 18:26(和合本)
「這樣,誰能得救呢」,τίς δύναται σωθῆναι(tis dynatai sōthēnai)。聽眾的震驚完全可以理解:倘若連這位最虔誠、最富有的人都進不了天國,那還有誰進得去?要知道,在第一世紀的猶太觀念裡,財富被看作上帝賜福的明證(申 28:1–14 把豐足列為守約的獎賞),富人即是蒙上帝喜悅的人。如今耶穌竟說富人極難得救,無異於把整套「富足即蒙福、蒙福即得救」的宗教邏輯連根掀翻,連「最有把握」的人都懸了,窮人豈不更是絕望?這一問,恰恰把所有人逼到同一條絕境上,這正是耶穌要的。
「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τὰ ἀδύνατα παρὰ。這是全段的神學高潮,也是本章的鑰節之一:沒有任何人能靠自己進天國,無論你多富有、多虔誠、守了多少誡命,憑人的力量進天國,是斷然「不可能」(ἀδύνατα,adynata)的;但「在上帝凡事都能」(δυνατά,dynata)。救恩從來不是人的成就,而是上帝的恩賜,這一句把前面三段一線串起,結成一個完整的福音三段論:得救不靠行為(法利賽人與稅吏)、不靠功德的累積(嬰孩的全然依賴)、不靠財富(這位官),單單靠上帝的大能與恩典。人這邊是一連串的「不能」,上帝那邊是斬釘截鐵的「卻能」,福音的好消息,正落在這「卻」字上。
「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彼得插話「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語氣裡隱隱有一絲「別忘了我們的犧牲」的意味。耶穌沒有否定他們的捨棄,卻巧妙地把焦點從「犧牲」轉向「回報」:在「今世得百倍」,πολλαπλασίονα(pollaplasiona,成倍、數倍地),這「百倍」未必是物質上的翻番,而是在信仰群體裡得著新的家人與歸屬(你為主撇下一個血親的家,卻得著遍佈天下、彼此相愛的屬靈大家庭);使徒行傳記初代教會「凡物公用」、彼此如同骨肉(徒 2:44–45、4:32),正是這應許的初步兌現。而在「來世」,更有「永生」為賞。犧牲是真實的,回報卻更真實,且回報的時間尺度直抵永恆,為基督失去的,到頭來沒有一樣是真失去;天國的算賬,永遠是信徒大大賺了。
18:31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18: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18:33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18:34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什麼。」
路加福音 18:31(和合本)
本段定位:旅程敘事(9:51 起的「上行耶路撒冷」)即將抵達終點,耶穌在踏入耶利哥、轉往聖城之前,第三次、也是最詳盡的一次預告祂的受難。它被路加安放在「財主官」與「耶利哥瞎子」之間,意味深長:前有一個擁有一切卻看不見永生關鍵的人,後有一個一無所有卻認出彌賽亞的瞎子,而中間這段,門徒「一樣也不懂得」,真正的瞎眼,不在肉眼,而在心。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ἰδοὺ ἀναβαίνομεν εἰς Ἰερουσαλήμ(idou anabainomen)。開頭的「看哪」(ἰδού,idou)是一個喚起注意的驚歎詞,耶穌鄭重其事地用它起頭,因為接下來的話分量極重。「上」(ἀναβαίνομεν,anabainomen,上行、登高)一詞雙關:地理上,耶路撒冷坐落于山地,比低處的耶利哥高出約一千米,朝聖者「上」耶路撒冷是字面意義的爬坡;神學上,這「上行」卻是走向十字架的最後一程,祂是自己定意、主動邁向那座要釘死祂的城。這是路加福音裡第三次受難預言(第一次 9:22、第二次 9:44),也是細節最全的一次。三次預言層層遞進:第一次只說「被棄、被殺、第三日復活」,第二次添上「被交在人手裡」,第三次則列出一整張受難清單,戲弄、凌辱、吐唾沫、鞭打、殺害,然後復活。耶穌對前路的每一步苦難都瞭如指掌,卻仍坦然「上去」,這從容,正是甘心順服的明證。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παραδοθήσεται τοῖς ἔθνεσιν(paradothēsetai tois ethnesin)。「被交」(παραδοθήσεται)是被動語態,神學上稱為**「神聖被動」(divine passive),以被動句式委婉指向那位幕後動工的上帝,暗示這一切交付的背後,是上帝主權的安排**,而非命運的偶然。「外邦人」指羅馬當局。耶穌的受難不單是一場猶太宗教審判,更是一次跨越族裔的聯合棄絕:猶太公會定罪、羅馬總督執行,猶太人與外邦人,全人類的兩大代表,一同參與了對上帝獨子的拒絕。這恰應驗了詩 2:1–2「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人類合夥抵擋上帝,結果反倒成全了上帝救贖的劇本。
「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τὰ γεγραμμένα διὰ(借眾先知所寫下的)。耶穌的受難絕非意外脫軌,而是舊約先知早已寫定的劇本:賽 50:6「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句句對應戲弄、鞭打、吐唾沫;賽 53:3–5「他被藐視,被人厭棄……為我們的過犯受害」;詩 22 篇更預描了十字架的諸般細節(扎手紮腳、分衣拈鬮)。路加在此特意強調「一切事」(πάντα,panta),並非零星的、部分的應驗,而是全部:苦難的每一個細節,都早已落在上帝的掌管之中。這給受苦中的信徒極大的安慰,連最黑暗的十字架,都不在上帝的計劃之外。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路加一連用三重疊句來強調門徒的懵然不解:
18:35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18:36 「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什麼事。」 18:37 「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18:38 「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18:39 「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路加福音 18:35(和合本)
本段定位:這則符類共有的神蹟(可 10:46–52、太 20:29–34),被路加放在旅程敘事的最末端,耶穌將近耶利哥,下一站便是耶路撒冷與十字架。它與本章首尾呼應、與前文層層勾連:瞎子的堅持呼求回應了開篇寡婦的「不可灰心」(18:1–8),瞎子的**「可憐我」呼應了稅吏的同一聲呼求(18:13),瞎子在黑暗中認出彌賽亞**,反襯了門徒在光明中「一樣也不懂得」(18:34)。一個一無所有的乞丐,活出了全章所教的真信心。
「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τυφλός τις ἐκάθητο(typhlos tis... epaitōn,一個瞎子坐在路邊行乞)。古代的盲人幾乎毫無謀生之路,只能沿街乞討,社會地位與那討飯的拉撒路一樣,沉在最底層。馬可保留了他的名字,巴底買(可 10:46,意為「底買之子」);路加略去名字,卻完整保住了故事的內核。這也是路加一貫的關懷:窮人、邊緣人、被世界忽略的小人物,恰是福音的主角。
「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υἱὲ Δαυίδ(huie Dauid,大衛之子)。「大衛的子孫」是如假包換的彌賽亞稱號(撒下 7:12–16 應許大衛的後裔永坐王位),這是這位瞎子在福音書中頭一回有人公開如此稱呼耶穌。耐人尋味的對照就此浮現:他肉眼全盲,靈裡卻比門徒看得分明,他一口認出了耶穌的彌賽亞身份;而那些眼睛雪亮的門徒,剛聽完受難預言,卻「一樣也不懂得」。眼瞎的看見了,眼明的反倒瞎了,這正是約翰福音 9 章「叫看見的瞎眼」那記反諷的預演。「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這一幕與18:15 門徒喝止人帶小孩子來見耶穌如出一轍:總有人自作主張,要把「不重要的人」擋在耶穌門外。「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πολλῷ μᾶλλον ἔκραζεν(pollō mallon ekrazen,他越發大聲喊叫)。越是被攔阻,他喊得越響,這與18:1–8 那寡婦的死纏到底珠聯璧合,無聲地印證了本章開篇的真理:堅持呼求、不肯灰心的人,終必得著回應。
18:40 「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 18:41 「“你要我為你作什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18:42 「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18:43 「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上帝。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上帝。」
路加福音 18:40(和合本)
「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ἐστάθη(estathē,他停住了腳步)。這一個動詞舉重若輕:耶穌正大步走向耶路撒冷、走向十字架,可一個無名瞎子的呼喊,竟叫祂停了下來。在奔赴受難的至要關頭,祂仍騰得出心思為一個最卑微的人駐足,這正是「人子來,本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19:10)的活寫照。「你要我為你作什麼」,τί σοι θέλεις ποιήσω。耶穌豈會不知他要什麼?祂仍要他親口說出,因為信心需要被表達、被宣認;正如那稅吏要開口求憐憫,這瞎子也要親自說出他的渴望。這也保護了那人的尊嚴:耶穌不替他假設,而是鄭重地問他的心願。
「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ἀνάβλεψον ἡ πίστις。ἀναβλέπω(anablepō)一詞既可作「看見」,也可作「重新看見」(ἀνα- 含「再次」之意),暗示他或許並非生來失明,而是後天才瞎的,如今得以復明。「你的信救了你了」,這正是當日對十個麻風病人中那撒瑪利亞人所說的同一句話(17:19):σέσωκεν 用完成時態,宣告一樁已然成就、果效長存的拯救。這瞎子的信心,與那寡婦的信心同出一轍,並非淵博的神學知識,而是一股不肯罷休的呼求:他認定耶穌是大衛的子孫,便死死抓住這一線指望,喊到底、不鬆口。「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ἠκολούθει αὐτῷ(ēkolouthei autō,他便跟從了祂;未完成時態,含「持續跟隨」之意)。他得醫治後做的頭一件事,就是跟從耶穌,而且是一路歸榮耀給上帝地跟。這與前文那位官形成最刺心的對照:少年官被耶穌親口邀請跟隨,卻憂愁地走了;瞎子沒受邀請,卻主動起身跟上。一個擁有一切的人轉身離去,一個一無所有的人留下同行,進天國的,從來不是手裡抓得滿滿的人,而是空著手、卻緊緊跟定耶穌的人。本章至此圓滿收束:從寡婦到瞎子,從稅吏到嬰孩,福音一再宣告同一個真理,得救與得見,都不在乎你有什麼、做了什麼,只在乎你肯不肯空手投靠那位「在人不能、在上帝凡事都能」的主。
| 原文 | 音譯 | 和合本譯法 | 說明 |
|---|---|---|---|
| ἐγκακέω | enkakeō | 灰心 | 精疲力竭/放棄:長期等待中最大的屬靈危機 |
| ἱλάσκομαι | hilaskomai | 開恩可憐 | 施行挽回/贖罪:和"挽回祭"同根 |
| δικαιόω | dikaioō | 算為義 | 被宣告無罪:不是變好而是被上帝接納 |
| ἀδύνατος | adynatos | 不能 | 不可能的:人憑自己進天國是不可能的 |
| βρέφος | brephos | 嬰孩 | 比"小孩子"更年幼:完全依賴的狀態 |
| υἱὸς Δαυίδ | huios David | 大衛的子孫 | 彌賽亞稱號:瞎子對耶穌的信仰告白 |
A 禱告論,堅持(寡婦)、謙卑(稅吏)(18:1-14)
B 進天國的資格,嬰孩(18:15-17)
C 少年官的失敗,財富的捆綁(18:18-30) ← 全章轉折
B' 受難預言,門徒不明白(18:31-34)
A' 瞎子的信心,堅持呼求、跟隨(18:35-43)
A-A' 都關乎信心的堅持(寡婦、瞎子)和真假屬靈狀態(法利賽人、門徒);B-B' 關乎進天國的標準和門徒的理解障礙;C 段少年官是全章最戲劇性的失敗,擁有一切的人失去了唯一重要的東西。
對比敘事:法利賽人與稅吏,少年官與瞎子,都是"有"與"沒有"的對比,擁有越多反而越難進天國。
首尾呼應:寡婦的堅持(開頭)↔ 瞎子的堅持(結尾),兩者都被阻擋、都不放棄、都最終得到回應。
漸進式教導:稅吏(謙卑求憐憫)→ 嬰孩(完全依賴)→ "在上帝卻能"(徹底的被動),三步遞進到救恩的核心:你什麼都做不了,一切靠上帝。
寡婦的法律處境:在古代近東社會中寡婦沒有獨立的法律身份,必須通過男性親屬(兄弟、兒子、親族)來打官司。一個沒有男性代言人的寡婦在法庭上幾乎沒有勝算,她唯一的策略就是堅持到法官受不了。
稅吏的社會地位:稅吏是為羅馬帝國收稅的猶太人,被視為叛徒和賊,他們通常多收稅款中飽私囊。在猶太社會中稅吏和妓女並列為最底層的罪人,被排除在會堂之外。
本章少年官問永生,招牌是 18:20 引十誡。以下按同一條解經路徑展開:舊約背景 → 舊約原意 → 為何引用 → 應驗 → 今日應用。福音書記耶穌與舊約的交織:有直接預言應驗(舊約明說、字面兌現)、直接引用(引作教導或權柄)、綜合性概括(打包多約線索)、主題應驗與暗引典故。類型分辨與例子詳見專欄《新約如何引用舊約》。
| 舊約/本章經文 | 新約迴響 | 關聯 |
|---|---|---|
| 18:7 上帝為選民伸冤 | 啟 6:10 殉道者呼求"要等到幾時" | 天上的殉道者也在堅持呼求上帝的公義審判 |
| 18:13 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 羅 3:25 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 稅吏祈求的"挽回"在十字架上實現了 |
| 18:14 自卑的必升為高 | 腓 2:8-9 基督自己卑微以至於死:上帝將祂升為至高 | 基督本身就是"自卑→升高"的終極範例 |
| 18:20 十誡 | 出 20:12-16 | 耶穌引用了十誡的後半部分:關於人際關係的誡命 |
| 18:31 先知所寫的一切事 | 賽 53:3-5 受苦的僕人 | 耶穌的受難是舊約預言的應驗 |
| 18:38 大衛的子孫 | 撒下 7:12-16 大衛之約 | 彌賽亞從大衛後裔而出的應許 |
| 角色 | 身份定位 | 在本章的角色 |
|---|---|---|
| 寡婦 | 堅持不懈的禱告者 | 憑堅持讓不義法官就範 |
| 法利賽人 | 自以為義的禱告者 | 向上帝展示成績單:走時什麼也沒得到 |
| 稅吏 | 謙卑的罪人 | 只求上帝憐憫:被稱為義 |
| 少年官 | 虔誠但被財富捆綁 | 唯一拒絕耶穌邀請的人 |
| 瞎子巴底買 | 堅持呼求的乞丐 | 肉眼瞎但靈性清明:得醫治後跟隨耶穌 |
| 主題 | 內容 | 經文 |
|---|---|---|
| 堅持禱告 | 不可灰心:上帝必回應 | 18:1-8 |
| 稱義的條件 | 不是行為的完美而是心靈的謙卑 | 18:9-14 |
| 進天國的資格 | 像小孩子一樣完全依賴上帝 | 18:15-17 |
| 財富的危險 | 駱駝穿針眼比富人進天國還容易 | 18:24-25 |
| 救恩的本質 | 在人不能在上帝卻能 | 1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