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深的問題不是缺少宗教知識,而是與創造主的關係被罪破壞。本文從創造、墮落、救贖和成全四個階段概述上帝的救恩計劃,說明耶穌基督如何藉著祂的死與復活拯救罪人,並呼召人以悔改和信心回應福音,進入與上帝和好的新生命。
標籤:救恩 / 福音 / 基督 / 悔改 / 信心 / 創造 / 墮落 / 救贖 / 成全
本文譯自 ESV Study Bible(英文標準版研讀本)專題文章「God's Plan of Salvation」。
兩千年前,一位心中惶恐的獄卒曾問兩位基督徒領袖:「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徒16:30)。這其實是每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問題。困擾我們的,不僅是這世界上的種種罪惡,還有我們自身的過犯。我們常常為良心所知的錯誤言行感到愧疚,也隱約意識到:在上帝面前,我們配得的不是恩寵,而是審判。那麼,有什麼辦法可以拯救我們脫離這無助的處境?又有什麼事情已經成就了呢?下面,我們先概覽上帝的救恩計劃,再逐一展開其中的細節。
上帝創造了這個世界和其中的萬有:「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1, 27)。上帝造人,是要人像他,並與他享有毫無阻隔的親密關係。當創造大工完成時,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31)。
上帝起初所造的人——亞當和夏娃——本來完全自由地活在與上帝的友誼和信任之中,他們卻選擇了悖逆(創3:1-7)。因為上帝設立亞當作全人類的代表,他的犯罪不僅對他自己,更對我們所有人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羅5:18)。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從此破裂。我們不再享受他聖潔的喜悅,反而面對他公義的忿怒。因這罪,我們在靈性上都已死去(參羅3:1-20;弗2:1-10),整個世界也受到波及。上帝咒詛了人類本應代他管理的大地(參創3:17-19)。「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羅8:20)。並且我們每個人在自己的生命中都得罪了上帝:「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
上帝若將所有人留在他聖潔的審判之下,那是完全公義的。但他沒有這樣做。上帝定意要拯救他的百姓脫離罪與審判,並釋放整個受造界脫離罪和咒詛的轄制。怎樣做呢?就是差遣他的兒子成為真正的人,替我們承擔罪的刑罰,為我們捨命:「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15:3)。
聖經中最廣為人知的一節經文概括了我們當如何回應這福音:「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信」耶穌,既包括全心信靠他來赦免我們的罪,也包括決心離棄罪惡、也就是「悔改」。凡真心「悔改(轉離罪惡)並相信(信靠耶穌赦罪)」的人,都必蒙救贖(可1:15),與上帝恢復正確的關係。「信」耶穌還意味著:我們所信靠的,不僅是歷史上的一個人物,更是今天活著的救主——他知道我們的心,也垂聽我們的祈禱。
上帝不僅拯救失喪的罪人,還要更新整個受造界。羅馬書8:21說:「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天地將要「廢去」,經歷徹底的更新變化(彼後3:7-13;啟21:1)。在啟示錄中,我們讀到這榮耀的高潮:上帝的子民,就是蒙救贖的人,被帶到上帝面前,與他同住,直到永遠(啟21:1-22:6)。這才是生命本該有的樣子——按上帝起初的心意而活。
讓我們現在停下來,更仔細、更具體地審視以上內容,逐一思考以下幾個問題:上帝是誰?人是什麼?基督做了什麼?我們當如何回應?結果又是怎樣?
聖經中的上帝是獨一的真神,是萬有中至高的存在。他的存在不依賴任何其他存在。他以一位上帝、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永恆地存在。這是超越我們理解的奧秘,卻並非矛盾。他按自己的美意籌劃並行事,「隨己意行作萬事」(弗1:11)。上帝創造了世界,如今仍然按照他完美、聖潔、良善而又慈愛的計劃在世上行事。
這位全善的上帝照自己的旨意創造了萬有,同樣也主動施行拯救,救贖那些悖逆他的人。這一切行動並非出於外在的壓力,乃是「照他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1:3)。
人是按上帝的形像被造的(創1:27-28)。這意味著什麼?至少有一層含義是:我們蒙受殊榮,作上帝的代理人,作受造界的治理者,管理地上的萬物,反映上帝對我們的美好治理。我們的權柄來自上帝(弗3:14-15),本應映射他的治理。但「上帝的形像」不僅關乎功能,更意味著我們在許多方面與上帝相似:我們是有靈性、有理性的存在;我們能夠溝通、建立關係;我們的靈魂存到永遠。
然而,聖經也教導,創世記第三章所記載的亞當夏娃的犯罪,對全人類產生了深遠持久的影響。因為那次犯罪,我們生來就在道德上墮落了。我們天性偏離上帝、傾向罪惡,生活的每一個層面都被波及。我們不是壞到了極點,但在任何一個方面都達不到當有的善。我們如今都是罪人,在生活的各個領域犯罪(羅3:23)。我們敗壞了,作出錯誤的選擇。我們不聖潔,反倒傾向邪惡;我們不愛上帝,因此理當受永遠滅亡的公義審判,無從辯護、無可推諉。我們得罪了上帝,失落了他的恩寵,落在創世記第三章的咒詛之下,而他將來公正審判我們的應許是確鑿無疑的——「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這就是我們需要被拯救的處境。
正是在全人類走投無路、毫無指望的時候,上帝「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4:10)。
上帝的兒子與父和聖靈永恆同在,永恆擁有上帝一切的屬性,他成了人。他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取名耶穌。聖子來到世間,帶著明確的使命:「人子來……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也就是說,他來是要救贖我們脫離罪和罪疚。他並非不知情或不情願的犧牲品;他效法父的心意,甘願以這種方式來愛世人。他雖成了完全的人,卻在地上生活的全部時間裡也是完全的上帝(直到今天依然如此)。耶穌自己清楚地教導了他的神性:他應驗了與上帝親自降臨相關的預言(可14:61-62),他赦免人的罪(可2:5),他接受人的敬拜(約20:28;啟5),他教導說:「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耶穌基督同時也是完全的人。他不是一位假裝為人的神靈。耶穌是完完全全的人(直到今天依然如此)。他出生後,順服地上的父母。他有完全的人的身體。他「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路2:40)。他學過木匠的手藝(可6:3)。他經歷飢餓,感受口渴和疲倦,面對試探,最終甚至承受了死亡。耶穌基督過去是、現在仍然是完全的上帝、完全的人。永恆的上帝之子成為人,為要拯救罪人。
耶穌基督度過了完美無瑕的一生。他的一切行動都合宜正當,他的話語完全無誤。他只說父所吩咐的話:「我所講的,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12:50)。他只做父所旨意的事(約5:19;參路22:42)。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總結說:「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耶穌活出了亞當、夏娃、以色列民——以及我們所有人——本應活出的生命:始終如一地全心愛父。他從未悖逆,所以不該受任何刑罰。
耶穌來,是要教導上帝的真理,尤其是關於他自己的真理(可1:38;10:45;路20:42;24:44)。他教導關於上帝的真理,關於他與父的關係(約14),關於我們的罪,關於他來要成就的事,以及我們當如何回應。他指明舊約聖經所寫的就是關於他的(路24:44)。
然而,上帝差遣他的兒子,最根本的目的是為我們而死(可10:45;約3:16-18)。上帝正是以此向我們顯明瞭他的愛(羅5:8;約壹4:9-10)。基督捨命,作了我們的贖價(可10:45;提前2:6)。他以自己的死,為我們償付了罪的刑罰。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從人的一面看,是那些拒絕他、定他罪、嘲弄他、折磨他、把他釘死之人所犯下的暴行。然而從上帝的一面看,這也是上帝捨己之愛的彰顯——上帝的兒子替我們承受了上帝因我們的罪而發的忿怒(申21:23;賽53:5;羅3:25-26;4:25;5:19;8:3;林後5:21;腓2:8;來9:28)。
耶穌被釘十字架後第三天,上帝使他從死裡復活。復活表明上帝悅納了基督一生的事奉,特別是悅納了他為所有將要悔改信主之人所獻上的贖罪祭(羅1:4;4:25)。他升上了高天,並且「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1:11)。基督的再來,將使上帝的救恩計劃最終完滿成就。
既然上帝在基督裡已經成就了這一切,我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呢?我們必須在基督裡轉向上帝,這也意味著轉離罪惡。我們若悔改(決心離棄、轉離我們所認識到的罪),又信靠基督這位活著的主,就必從上帝對我們罪惡的公義忿怒中得救。悔改與信心(信靠)的回應,可以更詳細地說明如下:
在舊約中,上帝吩咐人轉向他、歸回他,就必得救(參賽6:10;耶18:8)。在新約中,基督傳講人應當轉向上帝,保羅也以此概括自己所傳的信息:「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26:20;參徒26:18)。正如保羅先前所說,他「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1)。悔改的意思就是轉向。我們蒙召為得救所要做的,根本上就是轉向上帝。雅各論到外邦人「歸服上帝」(徒15:19)。在聖經中,「轉向」某人就是以那人為你生命的方向。作為上帝的子民——正在被拯救的人——我們應當像浪子那樣:雖然深知自己的罪愆、虧欠和愚昧,卻奔向父親(路15:20)。保羅在路司得呼召眾人歸向永生的上帝(徒14:15)。保羅稱加拉太的基督徒為「認識上帝」的人(加4:9)。悔改就是這樣的事:我們轉向上帝,從此認識他是那位赦免我們的罪、因基督的緣故悅納我們的上帝。
轉向上帝,必然意味著轉離罪惡。整本聖經——舊約和新約——都清楚教導,悔改就是「認識你的名而且轉離罪惡」(王上8:35;參代下7:14;耶36:3;結14:6;18:30;徒3:19;8:22;26:18;啟2:21-22;9:20-21;16:11)。我們不能同時追求上帝又追求罪惡。約翰一書清楚指出,我們的生活方向要麼朝向上帝和他的光明,要麼朝向罪惡的黑暗。基督徒在今生仍會犯罪,但那是違揹我們內心深處的渴望和更好的判斷的;我們的生命不再像從前那樣被罪引導和支配。我們不再是罪的奴僕。儘管我們仍在與罪爭戰(加5:17),上帝已賜給我們悔改的恩典(徒11:18),使我們脫離了罪的轄制。
換一種說法:我們的回應就是相信並信靠上帝在基督裡的應許,委身於基督這位活著的主,作他的門徒。在馬可福音中,耶穌開口所說的話就包括「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以悔改為起點的、上帝子民所特有的順服,應當出於我們對上帝和他話語的信心與信靠(參書22:16;徒27:25)。因此,聖經有時將罪稱為「對上帝失了信」(參拉10:2, 10)。信基督——藉聖靈使我們與他聯合——是上帝將基督的義算為我們的義的途徑(羅3:21-26;5:17-21;加2:16;弗2:8-9;腓3:9)。保羅曾論及「因信基督耶穌而有的救恩」(提後3:15)。這最初的悔改和信心,往往可以在向上帝的禱告中簡單地表達出來。
這樣的得救之信是我們操練的,但歸根到底也是上帝的恩賜。保羅寫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與此同時,保羅也說明基督徒內心會經歷爭戰:「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5:17)。上帝的救恩已經賜給了基督徒,但這救恩的明證是在聖靈持續的工作中活出來的。我們有可能自欺,因此保羅勸勉讀者:「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13:5)。彼得勉勵基督徒在敬虔上長進,從而更加確信自己的蒙召揀選(彼後1章)。我們不是靠自己的行為創造救恩,而是在生活中反映和表達救恩,由此使我們對救恩的確據不斷增長。因為基督徒容易自欺,我們應當殷勤研讀上帝的話語,好在救恩中受教導、得鼓勵,也認清什麼與救恩不相符。耶穌對跟隨者的描述(參太5-7章),以及保羅所列出的聖靈果子(參加5:22-23),就如屬靈的地圖,幫助我們確認自己是否走在救恩的道路上。
上帝的計劃是拯救他的百姓脫離罪惡,並最終將他的百姓完完全全地帶到自己面前(太1:21;提後2:10)。基督徒在今生經歷的救恩,既有過去的層面,也有現在的層面,同時我們更盼望將來的層面。基督徒已經從罪的刑罰中被拯救出來;我們正在從罪的權勢中被拯救出來;有一天,當上帝的救恩計劃完全成就、我們與基督同在時,我們將像他一樣,甚至從罪的存在中被拯救出來。這就是上帝的救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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