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中的文字為經文引用,用和合本;其餘為百寶書的解經。出處:馬太福音 10 章 · 百寶解經
第 9 章以"莊稼多做工的人少"結束,第 10 章就是耶穌的回應,祂不只是嘆息,祂行動了:揀選十二使徒,賜給他們權柄,差遣他們出去。這是馬太福音的第二篇大講章(差遣講論),也是耶穌第一次讓門徒獨立執行任務。從此天國事工不再只是耶穌一個人的事,祂開始複製自己的使命到門徒身上。
馬太福音五大講論的第二篇,差遣講論(10:5-42):
本章 42 節經文分為四個板塊:
10: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馬太福音 10:28(和合本)
10: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馬太福音 10:39(和合本)
"不要怕":耶穌在同一段話裡說了三次。
祂不是在說"沒什麼好怕的":祂剛花了好幾節經文描述門徒將面對的逼迫:被打、被交、被恨、被家人出賣。這些都是真的,都是可怕的。祂是在說:這些都是真的,但還有一個更大的真實,天父看顧你到每一根頭髮。
"不要怕"不是因為危險不存在,而是因為在危險中有一位比危險更大的上帝與你同在。兩個麻雀賣一分銀子,在當時的市場上這是最便宜的蛋白質來源。如果連這麼"不值錢"的小生命上帝都關注到它的掉落,你以為祂會忘了你嗎?
你可能現在不是面對生死逼迫,但你可能在面對另一種恐懼:怕在朋友面前承認信仰、怕在工作場合按信仰行事、怕說出真相會失去關係。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你替祂站出來,祂替你在天父面前站出來。這筆賬怎麼算都划算。
十二使徒中有稅吏也有奮銳黨人,你的教會或團契中有沒有"本來不可能坐在一起"的人因為耶穌而成為弟兄姐妹?
"不要怕":你最深的恐懼是什麼?如果天父連你的頭髮都數過了,你能把那個恐懼交給祂嗎?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你生命中有沒有什麼你緊緊抓住不放的東西,其實應該為耶穌的緣故放手?
第 10 章是第二大講論,回答第 9 章末「工人少」的問題。耶穌不只是叫門徒為工人禱告,也把他們自己變成被差遣的人。差遣講論把天國使命的權柄、限制、逼迫、懼怕和賞賜一次展開,說明門徒跟隨君王,就必進入君王所走的路。
讀本章要按使命半徑和代價遞進:10:1-15 是給以色列家的初步差遣,10:16-25 預告羊進入狼群,10:26-33 三次「不要怕」建立天父護理,10:34-39 顯明跟從基督高過家庭偶像,10:40-42 則以接待小子收束使命共同體。
10:1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汙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馬太福音 10:1(和合本)
"叫了十二個門徒來":"門徒"(μαθητής,mathētēs)意為"學徒",但這裡馬太第一次把他們稱為"使徒"(ἀπόστολος,10:2),從學習者升格為被差遣者。學徒期結束,實習開始了。
"給他們權柄"(ἐξουσία,exousia),這並非"教一套方法",而是"授予一種權柄"。耶穌把自己在第 8-9 章展示過的權柄(趕鬼、醫病)分賜給了門徒。注意給的是"權柄"不是"能力"(δύναμις,dynamis),權柄強調的是合法授權,不只是超自然力量。權柄並非他們修鍊出來的,是被授予的,來源是耶穌,不是他們自己。這個區別至關重要:他們不是在用自己的能力,而是在代表差遣他們的那一位。
10:2-4 「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馬太福音 10:2-4(和合本)
十二這個數字對應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耶穌在象徵性地重建以色列。名單以"頭一個叫西門"開始,"頭一個"(πρῶτος,prōtos)不只是排序,而是標記彼得在使徒群體中的領袖角色。名單排列為六對:彼得與安得烈(兄弟)、雅各與約翰(兄弟)、腓力與巴多羅買、多馬與馬太、亞勒腓的雅各與達太、奮銳黨的西門與猶大。兩人一組出去宣教是猶太傳統,律法要求至少兩個見證人(申 19:15);兩人同行也彼此扶持,免得在逼迫中孤立無援。
值得留意的是,四份新約名單(太 10 / 可 3 / 路 6 / 徒 1)排列順序略有差異,例如馬可和路加把安得烈與彼得分開排列,把約翰和雅各提前到第二位,似乎按"內圈三人"的親近程度調整次序;馬太則保持兄弟成對的禮儀秩序。這種輕微差異恰恰說明四卷福音書不是抄來抄去的同一份文件,而是各有敘事側重,但十二人的核心身份是穩固的:彼得永遠列第一,猶大永遠列最末。
名單中的社會組成尤其值得注意:稅吏馬太為羅馬政府收稅,被猶太人視為賣國賊;奮銳黨的西門是激進民族主義者,主張武力推翻羅馬。在政治光譜上他們是對立面,一個為羅馬服務,一個想殺光羅馬人,但耶穌把他們放在了同一張桌子旁邊。天國的團隊不是按照人的分類組建的,福音能創造一種超越政治立場和社會階層的新共同體。這十二人代表了第一世紀猶太社會的全光譜:漁夫、稅吏、革命黨、懷疑者(多馬),耶穌用三年時間把這些"本來不可能坐在一起"的人錘鍊成一支宣教隊伍。
"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馬太從一開始就標記了猶大的結局。"加略人"(Ἰσκαριώτης)可能指他來自猶大地的加略城(Kerioth),使他成為十二人中唯一不是加利利人的;也有學者推測這個稱號源自亞蘭文"sicarii"(短刀黨,一個比奮銳黨更激進的暗殺團體)。讀者在第 10 章就已經知道這個人後來做了什麼,這製造了一種敘事張力:耶穌知道猶大會揹叛祂,但祂仍然揀選了他、授予他權柄、差遣他出去。恩典臨到猶大跟臨到其他十一個人一模一樣,這並非上帝看走了眼,而是說明:擁有權柄、行過神蹟、甚至被耶穌親自揀選,都不等於得救;真正的得救取決於一顆持續順服的心。
10:5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10:6 「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10:7 「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 10:8 「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風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
馬太福音 10:5(和合本)
"不要走外邦人的路":這不是永久的限制(太 28:19 "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而是策略性的優先順序。福音要"先傳給猶太人"(羅 1:16),因為以色列是上帝揀選來做"萬國之光"的民族,先裝備燈塔,再照亮海面。撒瑪利亞人是被猶太人鄙視的混血族群,外邦人則是律法之外的"狗":耶穌此刻避開這兩類,並非因為他們不配,而是因為以色列在救恩歷史中有"長子的次序",必須先經歷彌賽亞的呼召與回應。復活之後這道牆就拆了:使徒行傳 8 章腓利就到撒瑪利亞傳福音,10 章彼得就到外邦人哥尼流家裡去。
"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呼應 9:36 的"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門徒的使命直接承接耶穌的憐憫。"迷失"(ἀπολωλότα,apolōlota)的不是某些不信教的邊緣猶太人,而是整個以色列國:他們有聖殿、有律法、有先知,但靈性上正在餓死。這是馬太一貫的悲劇觀:選民擁有最多的光,反而最容易在熟悉中麻木。
差遣的事工內容是耶穌自己事工的"複製粘貼":醫病、潔淨、趕鬼、叫死人復活,這四項正是第 8-9 章馬太剛展示的十個神蹟的概括。耶穌不是給門徒一套"打折版"的能力,祂把自己做的事完整地交給他們。"叫死人復活"在十二門徒的實際記錄中可能並不頻繁,但寫在差遣令裡本身就說明:沒有什麼人間無解的難題在天國權柄面前是絕路。
"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δωρεὰν ἐλάβετε, dōrean elabete δωρεὰν δότε,dōrean dote),恩典不能被商品化。"白白"(δωρεάν,dōrean)原意是"作為禮物",與商業交易完全對立。你的權柄是白白領受的,你的服事也要白白給出。這與當時一些巡迴"奇蹟工作者"收取費用的做法形成對比,希臘羅馬世界充斥著收錢治病的術士,猶太地區也不乏靠驅魔為業的賺錢人(參徒 19:13-16 士基瓦七子)。這個原則後來在教會歷史中反覆被違反(中世紀的贖罪券、現代的"種子信心"奉獻、"金元福音"),但原則本身很清楚:天國的能力不是拿來做生意的,一旦把恩典標價,恩典就不再是恩典。
10:9-10 「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馬太福音 10:9-10(和合本)
極簡裝備,不帶多餘的錢、衣服、鞋子。"金銀銅錢"按價值從高到低排列,等於說"什麼錢都不要帶";"腰袋"(ζώνη,zōnē)是當時旅人塞錢幣的腰帶內層,無錢可塞就等於把退路都斷了。這跟當時犬儒學派(Cynics)哲學家的遊方傳道截然不同:犬儒派帶著"口袋"(πήρα,pēra,乞討用的背袋)靠乞討為生,把"沿街要飯"當成自由的標誌;但耶穌明確禁止門徒帶口袋,門徒不是乞丐,他們是工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保羅後來在林前 9:14 引用這個原則為傳道人的供養辯護:"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兩件褂子":加利利的夜晚很冷,外袍兼作被子,多帶一件原是常理;耶穌卻說連這點保險都不要。"鞋和柺杖"在馬可福音 6:8-9 的平行版本里卻是"可以拿杖、要穿鞋",看起來矛盾,可能馬太版本的意思是"不要額外多帶備用鞋杖",強調裝備的簡化,而非赤腳出行。兩個版本的合讀告訴我們:耶穌關注的並非某件物品本身,而是心態,不要為後路打算。
這不是提倡貧窮,而是訓練信靠:你出去並非靠你的資源,而是靠差遣你的那一位和接待你的人。極簡裝備也使門徒保持機動性,行李越少,越能快速回應需要,越能在被驅趕時立即轉移。同時,輕裝上陣使門徒的信息更有說服力:一個自己不帶金銀的人說"天國近了",比一個行囊豐厚的人更可信。福音的傳揚者若先被錢財捆綁,所傳的就先打了折扣。耶穌自己一生沒有積蓄,被釘十字架時唯一的財產是一件沒縫過的內衣,祂用自己的生命示範了這條原則。
10:11 「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 10:12 「進他家裡去,要請他的安。」 10:13 「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 10:14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馬太福音 10:11(和合本)
"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好人"(ἄξιος,axios,配得的人)不是道德完美的人,而是心態開放、願意接待天國信息的人。配得這個詞在本章反覆出現(10:11, 13, 37, 38),構成一條暗線:天國並非臨到所有人,而是臨到那些"願意為它騰出空間"的人。門徒進城後不是挨家挨戶敲門,而是先打探消息,哪一家在屬靈上有飢渴?這是宣教的智慧:把有限的精力投在已經被聖靈預備好的人身上。
"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不要在城裡四處挪窩尋找更好的接待。這既維護了接待者的尊嚴(不被換房的舉動羞辱),也防止門徒被享樂分心,一旦開始"比較哪家飯好吃哪家床軟",宣教士就墮落成了流動食客。這條規矩也保護門徒不捲入主人之間的攀比和嫉妒。
"請他的安":希伯來問安語是 שָׁלוֹם shalom(平安),並非"早安"那種客套,而是包含健康、整全、與上帝和好、與人和好的豐盛祝福。耶穌賦予了它實際的效力:如果那家"配得",門徒所傳的平安就真的降臨在那家,這是一種賦予了真實屬靈效能的祝福;如果不配得,平安"仍歸你們":沒有浪費,像信用卡刷不過自動退回賬戶。這暗示門徒的祝福具有客觀的屬靈能量,不因對方的反應而消失。
"跺下腳上的塵土":這是猶太人從外邦地區回到以色列時的動作(參拉比文獻),象徵與那個地方斷絕關係,連那裡的塵土都不帶回聖地。門徒對拒絕的城鎮做同樣的動作,等於宣告:在上帝眼中,你們這座猶太城跟外邦異教城沒有區別,你們拒絕了天國的福音,後果自負。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就照做了(徒 13:51)。這不是門徒的報復發洩,是上帝審判的預告,一種帶著哀傷的莊嚴儀式。
"比所多瑪和蛾摩拉還嚴重":所多瑪在創世記 19 章被上帝用硫磺與火徹底毀滅,是舊約審判最極端的象徵。耶穌卻說,拒絕福音的猶太城鎮在末日的審判要比所多瑪更重。為什麼?因為所多瑪沒有聽過天國的福音、沒有看過彌賽亞的神蹟,而這些城鎮聽了卻拒絕了。擁有更多的光,就要承擔更大的責任,耶穌在 11:20-24 會用哥拉汛、伯賽大、迦百農這三個具體城名進一步展開這個原則。對今天遍地聖經、網絡資源、教會建築的我們,這是一個嚴肅的提醒:福音的可獲得性越高,拒絕的代價就越大。這五節經文(10:11-15)從積極的接待策略一路延展到消極的審判預告,呈現福音的兩面性:福音是禮物,也是分界線,接受它的人得著平安,拒絕它的人留下被審判的把柄。
10:16-18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馬太福音 10:16-18(和合本)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耶穌對逼迫的預言毫不掩飾。祂不說"你們出去一切都會很順利":祂說你們像羊一樣進入狼群。羊在狼面前沒有任何天然防禦能力:跑不快、咬不動、連吼都吼不出來;它的安全只取決於一件事,牧羊人在不在場。耶穌這句話其實承認了一個殘酷的事實:門徒在世界面前是天然的弱者;但祂又默默放進了一個隱藏的安慰:"我差你們去",這意味著差遣者本人仍在掌管全局,羊群不是被遺棄在荒野的。
但祂沒有讓門徒武裝自己變成狼,而是要求他們保持靈巧與馴良的雙重品格。"靈巧像蛇"(φρόνιμοι ὡς οἱ ὄφεις),蛇在舊約中既是狡猾的象徵也是智慧的象徵(創 3:1 的蛇很"狡猾",用的同一個詞根 ʿārûm)。門徒需要判斷力和策略性思維,不能天真到自投羅網,什麼時候說話、對誰說話、怎麼說話都需要智慧。"馴良像鴿子"(ἀκέραιοι ὡς αἱ περιστεραί):akeraios 字面意思是"未摻雜質",鴿子在舊約中象徵純潔與無辜(何 7:11),同時保持無辜和純潔,不用世界的手段來達成天國的目的。這兩種品格的結合至關重要:只有蛇的靈巧而沒有鴿子的馴良就變成了操縱和宗教政治;只有鴿子的馴良沒有蛇的靈巧就變成了愚蠢和無謂殉道。今天的教會經常在這兩極間搖擺,要麼算計得像政客,要麼天真得像孩子。
"公會"(συνέδριον,synedrion),各城鎮的猶太地方法庭,有權執行宗教紀律處分包括鞭打。"在會堂裡鞭打你們":會堂不只是崇拜場所,也是社區的司法中心。保羅後來說"猶太人鞭打我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林後 11:24),按律法上限四十下,怕鞭手數錯觸犯律法,所以減去一下做安全餘量;保羅為福音背上五次承受這種刑罰,正是這個預言的應驗。注意逼迫從最熟悉、最親近的地方開始,會堂是門徒從小長大、母親帶著唱詩的地方,第一巴掌卻往往從這裡抽下來。
"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逼迫反而成了見證的機會。耶穌把法庭變成了講臺。"見證"(μαρτύριον)這個詞後來在希臘文中演化出"殉道者"(martyr)的含義,為信仰流血的見證。使徒行傳中這個預言反覆應驗:彼得和約翰在公會前(徒 4-5 章)、司提反在公會前(徒 7 章)、保羅在巡撫腓力斯、非斯都、亞基帕王和該撒面前(徒 24-26 章),每一次審判都變成了一場佈道。初代教會傳福音最有力的講臺,恰恰是被告席。
10:19-20 「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
馬太福音 10:19-20(和合本)
"不要思慮怎樣說":"思慮"(μεριμνήσητε,merimnēsēte)跟 6:25 "不要為生命憂慮"是同一個詞。不是說不要預備(保羅在法庭上的辯詞顯然經過深思,連用希臘修辭學的開場白),而是說在緊急情況下不要被焦慮壓垮。被綁到法庭那一刻、面對皇帝那一刻,你沒有時間打草稿,耶穌應許:那一刻祂自己會替你打草稿。
"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上帝的供應是即時的,不是提前囤積的。這跟 10:9-10 不帶多餘裝備的原則一脈相承:物質上不囤積,話語上也不囤積,需要的時候上帝會給。這種"現支現取"的屬靈經濟學貫穿聖經:曠野的嗎哪不能存到第二天,主禱文求的是"日用的飲食":天父訓練祂的兒女天天倚靠,而不是一次性把倉庫塞滿。司提反在公會前的講章(徒 7 章),從亞伯拉罕講到所羅門,整篇救恩歷史敘事如水流出,他不可能事先逐字背好這篇演講,那就是聖靈在那一刻"賜給他當說的話"的實際示範。
"你們父的靈":馬太福音中對聖靈極少數的直接提及之一。注意稱呼是"你們父的靈":將聖靈的工作與天父的慈愛關懷直接連在一起。聖靈並非一個冰冷的屬靈力量,而是天父的靈,祂以父親對兒女的溫柔在你最危急的時刻進駐你的口。聖靈在逼迫的時刻賜給門徒話語,這是一個莊嚴的應許:你不會在最需要的時刻被丟下獨自面對。一個被審訊的基督徒,看似孤身一人站在法庭中央,其實背後站著整個三位一體,差遣的耶穌、看顧的天父、內住的聖靈。這種"代言"應許至今仍激勵著身處穆斯林國家、共產國家、印度教民族主義高壓下的弟兄姐妹,他們沒有被遺忘。
10:21-23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馬太福音 10:21-23(和合本)
逼迫最痛的不是來自陌生人,而是來自家人。信仰有時會撕裂最親密的關係,弟兄告發弟兄,父親出賣兒子,兒女告髮並害死父母。耶穌用三組家庭關係,兄弟、父子、親子,描繪血緣紐帶的全面崩塌。這段話呼應彌迦書 7:6 的末世審判意象("兒子藐視父親,女兒抗拒母親,媳婦抗拒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家庭紐帶的瓦解是社會崩潰的終極標誌,是先知傳統中末世審判最嚴厲的畫面之一。耶穌預言的這些場景在初代教會中確實發生了:羅馬帝國時期,基督徒常被家人告發到官府以換取賞金或自保;在今天的許多地方(中東、北非、印度、北朝鮮),歸信基督仍然意味著被家族斷絕關係,甚至被父親或兄長以"榮譽殺人"了結。耶穌並沒有美化跟隨祂的代價,祂願意讓門徒在出發前就清楚知道賬單。
"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眾人"(πάντων,pantōn)是全面的:不只是宗教當局(祭司、法利賽人),不只是政治當局(羅馬官員),而是社會的普遍敵意。注意被恨的理由並非門徒人格不討喜、不是門徒做錯了事,而是"為我的名":耶穌承認祂的名字本身在墮落的世界裡就是冒犯。
"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忍耐"原意是"在壓力下站住不退"。"得救"不是說信心可以失去然後靠忍耐奪回來,而是說真正的信心會在逼迫中被證實,火不會燒燬真金,只會燒掉雜質。這跟雅各書 1:12"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是同一神學:忍耐並非得救的功勞,而是得救的證據。
"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耶穌也允許策略性的撤退,不要求門徒無謂地送死。保羅就多次在逼迫中轉移:徒 9:25 從大馬色城牆用筐子縋下去、徒 14:5-6 從以哥念逃往路司得、徒 17:10 從帖撒羅尼迦夜間逃往庇哩亞。基督徒不是必須以肉身死亡為唯一忠誠證據,智慧地保存性命繼續傳福音,往往比一場無謂的殉道更榮耀上帝。
"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這是馬太福音最難解的經文之一。"人子到了"可能指:(a)即將到來的復活與五旬節的事件、(b)公元 70 年聖殿被毀、(c)門徒撒種工作未盡,主再來已臨。最穩妥的讀法是把"人子到了"理解為耶穌自己很快就要追趕上門徒(這次差遣是短期任務,祂會很快與他們會合),同時這句話在更寬廣的層面也預指了對以色列的福音工作直到末日仍未完成,猶太人歸主的事工一直延伸到主再來之前。這種"雙重視域"是先知預言的常見特徵:眼前的應驗只是遠方應驗的預演。
10:24-25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馬太福音 10:24-25(和合本)
這是從前一段逼迫預言過渡到"不要怕"的橋樑,逼迫的合理性在於門徒與主人的命運一致。第一世紀的師徒關係(rabbinic discipleship)遠比現代師生關係緊密:學生跟著夫子吃住行走,目標不是學一門技能,而是成為夫子那樣的人。所以"學生和先生一樣"在文化上是積極的目標,不是消極的妥協,能跟夫子分受同樣的命運是學徒的最高榮耀。耶穌在這裡反轉過來用:你既以"像我"為目標,就別指望命運比我好。
"別西卜"(Βεελζεβούλ,Beelzeboul),這個詞的來源眾說紛紜。一種解釋源自舊約 Baʿal-zebub(以革倫人的異教神,王下 1:2,意思是"蒼蠅之神"),猶太人以貶稱改寫為 "高處之主"或"糞堆之主";後期猶太教把它用作鬼王撒但的別名。第 12 章法利賽人就會公開誣衊耶穌"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太 12:24),耶穌在這裡提前預告:連我作為家主都被罵成鬼王頭子,你們這些家裡的人能逃過同樣的誹謗嗎?
這兩節經文給逼迫定了性:門徒遭受的羞辱並非事工失敗的信號,而是"長得越來越像耶穌"的副產品。如果一個基督徒在世界上完全無人反對、人人稱讚、左右逢源,反而需要警惕,他可能在某些地方妥協了基督的樣式。耶穌的應許不是"跟著我就有面子",而是"跟著我就有福氣":而這份福氣,常常包裹在外界的輕蔑和誹謗裡。
10:26-27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馬太福音 10:26-27(和合本)
第一個"不要怕":怕什麼?怕真理被壓制。逼迫者試圖通過恐嚇讓門徒閉嘴,製造"沉默才安全"的錯覺,但耶穌說:不要怕,因為真理最終會大白於天下。這個應許的根基是上帝的屬性,祂是不偏待人的審判者,最終一切都要在祂面前顯露。"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在舊約中這個原則常與上帝的審判相關(傳 12:14"上帝必審問一切隱藏的事"),但耶穌這裡賦予了它一個正面的含義:天國的真理不會被永久壓制,門徒今天因傳講被關進牢裡,明天他們的話語卻會傳遍世界。兩千年的教會史正在印證這一點,彼得保羅被羅馬帝國斬首,羅馬帝國後來反倒高舉他們的名字。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耶穌三年的私下教導(夜裡、船上、山間)原是為了公開宣講做準備。門徒並非被託付一套"內部知識"自我珍藏,而是被託付一份"出版任務"。你在暗中聽到的天國真理,不要藏著掖著,要到屋頂上去喊。"房上"指巴勒斯坦民居的平屋頂,站在屋頂上喊話是古代最有效的公共廣播方式,每天清晨集市開張前都有人在屋頂上宣告消息。福音不是秘密知識,而是需要被公開宣揚的好消息,這跟當時一些末世論團體(如昆蘭社區把"教義之子"的內部經卷鎖起來不外傳)把真理視為只給內部人的"奧秘"形成了鮮明對比。今天的教會需要聽見這個呼召:把信仰侷限在小組分享和教會四壁之內,是對耶穌這個命令的違背。
10: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馬太福音 10:28(和合本)
第二個"不要怕":也是最核心的。耶穌給出了一個恐懼的校準標準:人最多隻能殺你的身體,但身體不是你的全部。"殺身體不能殺靈魂":這句話背後是一個重要的人論:人不只是身體,還有靈魂(ψυχή,psychē)這個超越物質死亡的維度。人類暴君的權力有一個硬上限,他們的刀劍到身體就停了。
"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地獄"原文是γέεννα(geenna),來自希伯來文"欣嫩谷"(גֵּי הִנֹּם),耶路撒冷城南的一個山谷,舊約中曾是異教焚燒兒童獻祭的地方(王下 23:10),後來成為終極審判的象徵。唯一真正應該敬畏的是那位掌管身體和靈魂終極命運的上帝。當你的敬畏對象對了,你對人的恐懼就會按比例縮小。把最大的敬畏留給上帝,你就會發現人的威脅沒那麼大了。
10:29-31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馬太福音 10:29-31(和合本)
第三個"不要怕":從終極審判(10:28 上帝的可畏)轉向日常看顧(天父的慈愛)。這兩個"不要怕"在一對反差中互補:上帝既是審判者,也是看顧者;既該敬畏,也該信靠。麻雀(στρουθίον,strouthion)是當時市場上最便宜的鳥,兩隻才賣一亞撒利翁(ἀσσάριον,約半小時工錢),路加福音的平行版本(路 12:6)記錄"五隻賣二分銀子":即買兩份還多送一隻,便宜到商家"添頭"都拿它送。如此廉價、被人隨手獵殺煮湯的生命,天父仍然看顧到每一隻的掉落:"掉在地上"(πεσεῖται ἐπὶ τὴν γῆν,peseitai epi tēn gēn)可能指獵人射殺,也可能指自然衰老墜落,無論如何,沒有一隻死於天父的視野之外。
"若是你們的父不許"(ἄνευ τοῦ πατρὸς ὑμῶν),希臘文字面是"在你們父的[知情]之外"。這並非說每一隻麻雀的死亡都是上帝特意安排的,而是說沒有一隻死亡是在祂監管之外發生的。這是一個關於上帝護理(providence)的溫柔陳述:上帝不是鐘錶匠把世界設定好就走開,祂是親臨每一片落葉的父親。
"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ἠριθμημέναι εἰσίν,ērithmēmenai eisin),希臘文用完成時態被動語態,意思是"已經被數過、並且持續處於被數過的狀態"。不是說上帝知道你大概有多少頭髮,而是每一根都編了號。一個普通人頭上約有十萬根頭髮,上帝對你的關注精細到了這個程度。每天梳頭掉了幾根、剪髮剪掉幾寸、年老時一根根變白,祂都看在眼裡。
"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這是這段比喻的爆點。如果連最便宜的生命上帝都關注到它的掉落,連你身上最不起眼的細節(頭髮數)祂都知道,你以為祂會忘了你的生死遭遇嗎?耶穌並非用大數字(地上的眾生)來證明上帝偉大,而是用小數字(一隻麻雀、一根頭髮)來證明上帝細心。這種"放大鏡式的愛"是天父的標誌,祂不是隻關心宏大敘事的遠方上帝,祂是數你頭髮的近處父親。
10:32-33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馬太福音 10:32-33(和合本)
從"不要怕"轉向"要勇敢認信"。前面三段把恐懼解構掉,這裡把信仰建構起來,既然不該怕,那就該說。這是一個對等結構的莊嚴宣告:你在人面前怎樣對待耶穌,耶穌在天父面前就怎樣對待你。"認"(ὁμολογέω,homologeō)字面是"說同樣的話":表態站到耶穌同一邊。這不只是內心承認,而是公開的口頭宣認,跟法庭上的證詞屬於同一個語義場。早期教會接受洗禮時的"我相信耶穌是主"就是這種公開認信的核心實踐,殉道者在羅馬法庭拒絕向皇帝獻香、堅持說"基督是主"也是這種認信的極致形式。
承認耶穌有代價(逼迫、被驅逐、丟工作、家人翻臉),但否認耶穌的代價更大(在天上被否認)。注意耶穌在兩端都加了"我天上的父面前":這是一個法庭意象:天父是終極的審判者,耶穌是終極的辯護士(約一 2:1 "中保")。今天你在地上的法庭上為耶穌辯護,將來祂會在天上的法庭上為你辯護;今天你在地上閉口不言或公開否認,將來祂會在天上閉口不言或公開否認。彼得在大祭司院子里三次不認主時違反了這條原則,但他後悔痛哭、被恩典恢復,這告訴我們這條原則講的是終極的、持續的拒絕認信,不是一次軟弱的滑倒。
這兩節經文含有一個極高的基督論宣稱:耶穌把自己放在了人與上帝之間的中保位置,祂在天父面前的一句話決定了一個人的永恆命運。沒有任何猶太拉比敢做這樣的宣稱,希列、煞買都只是教師,從不敢說自己的認可決定別人的得救。耶穌不只是在教導一套倫理體系,祂在宣稱自己是通往天父的唯一通道。這跟約 14:6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是同一神學。對耶穌的態度,就是對上帝的態度,這一點,是基督信仰區別於其他宗教的核心。
10:34-36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馬太福音 10:34-36(和合本)
"我來不是叫地上太平":這句話讓很多人困惑。天使不是在耶穌出生時唱"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 2:14)嗎?以賽亞不是預言彌賽亞是"和平的君"(賽 9:6)嗎?耶穌不矛盾,祂帶來的終極目標是和平(啟 21 章新天新地的全面和好),但在達到那個目標之前,真理的介入必然先引起分裂。這是先知傳統的一貫模式:審判先於復興,分別先於和合,刀劍先於盾牌融化(賽 2:4)。在彎曲悖謬的世界裡,沒有任何真理可以不引起衝突地被引入,傳講基督就像把一塊石頭丟進靜止的池塘,必然攪起漣漪。
"刀兵"(μάχαιρα,machaira)原指羅馬軍團士兵隨身配的短劍,是殺人的兵器,不是裝飾。耶穌用這麼硬的詞不是鼓勵暴力(祂在客西馬尼明確禁止彼得用刀),而是比喻信仰帶來的切割效應,福音像一把刀,把人分成接受和拒絕兩邊。這跟希伯來書 4:12"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是同一意象。福音並非一份讓所有人都點頭微笑的中性建議,而是要求人做出抉擇的尖銳宣告。
當一個家庭中有人決定跟隨耶穌而其他人反對時,衝突就來了,家裡的飯桌從此多了一份尷尬,節日不再輕鬆,話題中多了禁區。耶穌引用彌迦書 7:6 的經文,在彌迦的處境中,這描述的是以色列社會道德敗壞到連家庭內部都充滿揹叛,是審判將臨的徵兆。耶穌重新使用這段經文,指向彌賽亞到來引發的信仰分裂:彌賽亞的到來本身就是一種審判,它迫使每個人做出選擇,選擇本身就造成了分裂。路加的平行經文說的是"分爭"(διαμερισμόν, diamerismon路 12:51),馬太用更強烈的"刀兵":這是馬太一貫的風格:對門徒身份的代價毫不迴避。今天華人家庭裡,"信耶穌就是不孝、就是不要祖宗"的指控仍是普遍現象,耶穌的話不是過時的預言,而是每一代華人信徒親歷的真實。
10:37-39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揹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馬太福音 10:37-39(和合本)
"不配"(ἄξιος,axios),回應 10:11-13 那個被反覆使用的同一個詞。在那裡"不配得"指無法接待門徒,在這裡"不配作"指無法成為門徒,兩端使用同一把度量尺:對耶穌的態度。這並非說你不可以愛家人,而是說在所有愛的關係中,耶穌必須排在第一位。路加的平行經文用了更激烈的"恨"(μισέω, miseō路 14:26),這是閃族語言中表達"在優先級上排後面"的慣用說法(參創 29:31 利亞"被恨"其實是被冷落,相對於拉結被愛)。馬太用"過於愛"是更溫和的說法,路加用"恨"是更刺耳的說法,兩者意思相同:當愛家人和跟從耶穌產生衝突時(10:35-36 剛描述了這種情況),門徒的選擇必須是耶穌。這不是殘忍,而是次序,只有當你與上帝的關係對了,你與家人的關係才能真正健康。把耶穌放在第一位的人,最終會成為家裡更好的父母、更好的兒女、更好的配偶,因為他們愛家人是出於上帝的愛,而不是出於佔有或依賴。
"揹著他的十字架":這是耶穌第一次在馬太福音中提到十字架(σταυρός,stauros)。在羅馬帝國,十字架並非裝飾品(更不是項鍊),是死刑工具,專門用來處決奴隸、叛徒和叛亂者,羅馬公民不能被釘十字架(這是為什麼保羅最終是被斬首而非釘十字架)。被釘十字架的犯人必須自己揹著橫木(patibulum,約 30 公斤重)走向刑場,沿途還要經過公開羞辱,群眾可以朝他吐口水、扔石頭。加利利人對這個畫面毫不陌生,公元前 4 年羅馬將軍瓦魯斯(Varus)在鎮壓猶太起義時曾一次釘死兩千人,十字架排滿了通往加利利各城的道路。當時的聽眾聽到這句話的感受,就像今天有人說"不坐上電椅的不配做我的門徒":跟從耶穌的終極代價是死。耶穌此時尚未受難,門徒大概聽不太懂這話有多重,但耶穌在為他們將來理解十架真意預先鋪路。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一個悖論式的真理:緊緊抓住自己生命的人反而會失去它(因為你無法同時抓住自己的生命又跟從耶穌),而為耶穌放手的人反而會得到真正的生命。"生命"(ψυχή,psychē)這個詞跟 10:28 "靈魂"是同一個字,表示整個人的存在,不只是肉體的命,更是身份、自我、人生意義的全部。這個悖論在十字架上得到了終極示範:耶穌自己失喪了生命,卻得著了復活的生命,並且給所有信祂的人帶來了生命。福音的反轉邏輯就是:向下走才能向上升,向死去才能向生來,放手才能得著。
10:40-42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馬太福音 10:40-42(和合本)
講章以溫暖的應許收束。從逼迫和代價的嚴厲轉向賞賜的安慰,這個結構設計是刻意的:門徒帶著代價的重擔出去,耶穌最後要給他們一個有力量走下去的理由。整章像一首交響樂:低音是十字架,高音是涼水的賞賜,兩者交織在同一首樂曲裡。
"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這個原則源自猶太律法中"代理人如同差遣者本人"的概念(שָׁלִיחַ,shaliach)。在拉比傳統中,被授權的代理人在法律上就等於差遣者本人,簽約、收款、接洽都視同當事人親臨。耶穌把這個法律原則提升到神學層面:門徒代表耶穌,耶穌代表天父,一個代表鏈從天父延伸到最卑微的信使。接待門徒的人不只是在做一件好事,他們是在接待上帝自己。這跟太 25:40"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一脈相承,這是馬太福音貫穿全書的"耶穌親臨神學"(Christological presence in his messengers)。
"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名"(ὄνομα,onoma)在閃族思維中代表一個人的本質和身份。"因為先知的名"接待,意思是因為認出對方的先知身份而接待,而不是因為對方有錢或有用。這種純粹動機的接待會得到"先知的賞賜":按照接待者的眼光和心意,分享被接待者的屬靈福分。這個原則讓任何貧窮的、無能力出去傳福音的信徒都有了參與的方式:你即便不能成為先知,你也可以接待先知;你即便不能遠赴異邦,你也可以支持遠赴異邦的人。
"一杯涼水":這是世界上最便宜的禮物。在巴勒斯坦炎熱的夏天,水井深、汲水累,一杯涼水對長途跋涉的旅行者來說是生存所需,但它的物質價值幾乎為零,人人都給得起。耶穌說:就算你只能做這麼小的事,如果出於正確的動機("因為門徒的名"),它的賞賜在天上不會被忽略。天國的經濟學不按金額計算,按心意計算,上帝的賬本上記的不是數額而是誠意。
"這小子裡的一個":"小子"(μικρῶν,mikrōn)指門徒群體中最不起眼的成員。這個詞在馬太福音是個關鍵主題:它在 18:6, 10, 14 反覆出現("絆倒這小子裡的一個"、"小子的使者"),在 25:40, 45 又呼應("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小子貫穿馬太福音,構成一條神學暗線:上帝特別在乎那些被忽視的、無聲的、無名的、看起來不重要的人;接待這些"小子"等於接待上帝本人。你不需要接待彼得或約翰這樣的使徒領袖才算"接待":接待最無名的門徒跟接待耶穌有同等價值。
講章在這裡畫下句號,但它的迴響一直延續到馬太福音第 25 章的山羊與綿羊的審判:那一天上帝會問"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而那一杯涼水,可能就是判決的依據。耶穌差遣門徒,但同時也差遣每一位接待者:有人去前線傳福音,有人在後方遞涼水,兩種角色都是天國的事工。
本章的「不要怕」不是輕率勇敢,而是建立在天父知道、主已先受苦、生命被看顧的三重根基上。它也給使命設邊界:逃到別城不是膽怯,受逼迫時不可用暴力證明忠心,門徒只需在狼群中保持靈巧、馴良和真實見證。
| 原文 | 音譯 | 和合本譯法 | 語義場 |
|---|---|---|---|
| ἐξουσία | exousia | 權柄 | 被授權的能力:不是個人修鍊的產物而是從上面授予的 |
| ἀπόστολος | apostolos | 使徒 | "被差遣的人":不只是學生而是帶著授權的代表 |
| φρόνιμος | phronimos | 靈巧 | 精明、有策略、善於判斷:蛇的特徵,不是貶義 |
| ψυχή | psychē | 生命/靈魂 | 10:28"靈魂"和10:39"生命"用的是同一個詞:整個人的存在 |
| σταυρός | stauros | 十字架 | 羅馬死刑刑具;馬太福音首次出現:門徒身份的終極代價符號 |
10:5-42 的結構呈現出從實踐指導到神學原則的遞進:
| 層次 | 經文 | 內容 | 性質 |
|---|---|---|---|
| 第一層 | 10:5-15 | 去哪裡、做什麼、怎麼裝備 | 具體操作指南(時空限定) |
| 第二層 | 10:16-25 | 逼迫的預警與應對 | 從當前處境擴展到長期預言 |
| 第三層 | 10:26-33 | 不要怕:敬畏上帝的優先 | 神學原則:永恆視角 |
| 第四層 | 10:34-42 | 代價與賞賜:十字架悖論 | 最深層的門徒身份定義 |
注意從第一層到第四層,視野在不斷擴大:從"以色列的城邑"到"諸侯君王面前"到"天上的父面前"到"生命與死亡的終極意義"。這暗示耶穌的講論不只是為了當前這次差遣任務,更是為教會歷世歷代的宣教使命奠定原則。
前後文的嚴密銜接:9:37-38 "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 → 10:1 耶穌自己做了莊稼的主,祂差遣了工人。禱告得到了即時回應,而且回應的方式是禱告者自己成為了答案。
張力的刻意製造:整章在代價和安慰之間反覆切換,逼迫→不要怕→更大的逼迫→更深的安慰→終極代價→終極賞賜。這種節奏不是隨意的,而是在模擬門徒真實的心理旅程:恐懼和勇氣是交替出現的,不是一次解決的。
猶大的沉默在場:名單中標記了猶大"賣耶穌的",但之後的所有教導,權柄、逼迫、不要怕、十字架,猶大也在聽。他擁有跟其他門徒完全一樣的信息和機會,最終的差異在於選擇。
以下按同一條解經路徑展開:舊約背景 → 舊約原意 → 為何引用 → 應驗 → 今日應用。引用類型分:直接預言應驗(舊約明說、字面兌現)/雙重應驗(先知當代先應驗一次,基督裡才完全成全)/預表應驗(舊約人物事件的模型在基督身上重演)/主題應驗(舊約主題再次響起)/綜合性概括(一句話打包多條舊約線索);另有非應驗的直接引用(引舊約作教導或權柄依據)與暗引典故(借舊約語言、人物、情節喚起迴響)。分辨與例子詳見專欄《新約如何引用舊約》。
其餘暗引典故:
| 經文 | 舊約出處 | 說明 |
|---|---|---|
| 10:6 以色列家迷失的羊 | 耶 50:6;結 34:6 | 「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差遣先從家裡開始 |
| 10:15 所多瑪和蛾摩拉 | 創 19:24-28 | 舊約審判的基準線:拒絕福音比它更重 |
| 太 10 經文 | 新約迴響 | 關聯說明 |
|---|---|---|
| 10:1 賜權柄 | 徒 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 | 復活後權柄的升級版:聖靈直接內住 |
| 10:8 白白得來白白捨去 | 林後 9:7「上帝愛樂意施捨的人」 | 恩典經濟學:給予不是損失而是投資 |
| 10:16 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 羅 16:19「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 | 保羅用不同的語言表達了同樣的雙重要求 |
| 10:22 忍耐到底必然得救 | 啟 2:10「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 信仰的真實性在逼迫中被驗證 |
| 10:28 不要怕殺身體的 | 啟 2:10-11(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 | 啟示錄教會面對的逼迫正是耶穌預言的實現 |
| 10:32-33 在人前認我 | 羅 10:9-10(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相信,就必得救) | 公開的認信是信仰的不可或缺的維度 |
| 10:39 失喪生命的得著生命 | 約 12:24-25(一粒麥子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 耶穌自己是這個悖論的終極體現 |
| 10:40 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 | 太 25:40(作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 代表原則貫穿馬太福音 |
| 角色 | 身份定位 | 在本章的角色 |
|---|---|---|
| 耶穌 | 差遣者、天父的代表 | 揀選十二人、授予權柄、預言逼迫、三次安慰"不要怕"、以悖論揭示生命的真義 |
| 十二使徒 | 被差遣者:新以色列的象徵 | 從各種背景被召集(漁夫、稅吏、奮銳黨),領受權柄出去做耶穌所做的事 |
| 猶大 | 名單中的陰影 | 從一開始就被標記為"賣耶穌的":恩典臨到他與臨到其他人一樣,但他選擇了揹叛 |
| 主題 | 本章啟示 | 正典關聯 |
|---|---|---|
| 權柄的分賜 | 耶穌的權柄不是獨享的:祂授予門徒趕鬼醫病的權柄,開啟了教會代行使命的模式 | 約 14:12(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 |
| 逼迫的必然 | 跟從耶穌必然面對逼迫:但逼迫是見證的機會,不是失敗的標誌 | 約 15:20「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 |
| 天父的看顧 | 麻雀和頭髮的比喻:上帝的看顧具體到每一個微小的細節 | 彼前 5: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上帝因為他顧念你們」 |
| 十字架的悖論 | 得生命的失喪生命,失喪生命的得著生命:天國的邏輯顛覆世界的邏輯 | 腓 3:7-8(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