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中的文字為經文引用,用和合本;其餘為百寶書的解經。出處:使徒行傳 24 章 · 百寶解經
使徒行傳 24 章是保羅在凱撒利亞的第一次法庭審判,大祭司亞拿尼亞和長老們從耶路撒冷下來,僱了一位律師帖土羅,在羅馬巡撫腓力斯面前控告保羅。這是新約裡最詳細的"羅馬法庭場景"之一,律師的開場白、控告、保羅的自辯、法官的延遲判決。
但 24 章的真正高潮不在法庭辯論,是 24:24-26 腓力斯和他的猶太妻子土西拉私下聽保羅講道,"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但他沒有悔改,他等待賄賂。這是一個讓人心痛的畫面,一位羅馬總督和他的猶太妻子,有機會聽完整的福音,但他們選擇延遲。保羅被關在凱撒利亞兩年。
保羅的凱撒利亞被囚期(24-26 章)
24 章開始保羅在凱撒利亞的 2 年監禁:
24:27"過了兩年……腓力斯被免職",保羅在監裡 2 年。這是何等長的等候。
本章 4 段:
| 主線 | 表現 |
|---|---|
| 法庭策略 | 24:14-15:保羅用羅馬法律框架自辯 |
| 復活作為核心 | 24:15, 21:保羅反覆回到復活 |
| 腓力斯的"幾乎信" | 24:24-26:懼怕但不悔改 |
24:14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侍奉我祖宗的上帝,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
使徒行傳 24:14(和合本)
24:15-16 「並且靠著上帝,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我因此自己勉勵,對上帝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使徒行傳 24:15-16(和合本)
24:25 「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使徒行傳 24:25(和合本)
親愛的弟兄姐妹,
請你今天停在 24:25,
"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請你想象那個場景,
腓力斯的官邸。夜裡。保羅被領進來,可能戴著鎖鏈。腓力斯坐在尊貴的位置,他的猶太妻子土西拉坐在旁邊,可能 18 歲,美麗,剛被誘離棄前夫嫁給這位羅馬總督。
保羅開口,講公義。
腓力斯的心一沉。他不公正,他接受賄賂、剝削猶太人、濫用羅馬權力。保羅的話像劍。
保羅繼續,講節制。
土西拉的心一沉。她不節制,她離了前夫,因情慾嫁給這位老人。她應知道這是錯的。保羅的話直擊她的心。
保羅講,將來的審判。
兩人都心一沉。他們將站在比腓力斯更高的法官前,那位看見每一顆心的上帝。
腓力斯,"甚覺恐懼",希臘文 ἔμφοβος, emphobos充滿恐懼。
這一刻,是他生命的關鍵時刻。
他可以,跪下。承認罪。呼求恩典。讓保羅為他禱告。讓土西拉一同悔改。一切可以改變。
但他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親愛的弟兄姐妹,這一句話是新約裡最讓人心痛的話。
請你想,腓力斯說什麼?
不是"不"。不是拒絕。
是"等以後"。
"以後", 這位羅馬總督就在等"以後"中失去了救恩。
請你想,兩年過去了,他多少次和保羅見面?24:26說他屢次召保羅,可能 50 次、100 次。每一次,保羅講道,他聽,他怕,他說"以後"。
最後他被免職,兩年的"以後"沒等到悔改。後來歷史記錄他被告到羅馬,他兄弟救他,但福音從他生命裡消失。
親愛的弟兄姐妹,你的生命里有"等以後"嗎?
可能是某個長期的罪,你知道應該改,但等"我準備好","以後"。
可能是某個屬靈實踐,你知道應該開始,讀經、禱告、做服侍,但等"我有時間","以後"。
可能是某個傷害的關係,你知道需要和好,但等"我有勇氣","以後"。
可能是信主決志的承諾,你聽過福音,心裡被觸動,但等"我準備好","以後"。
親愛的弟兄姐妹,腓力斯的故事告訴我們,"以後"是最危險的字。
為什麼?
因為"以後"是永遠的明天。它永遠不到。每一次心被觸動,你說"以後",你的心就更硬一點。聖靈的感動,你習慣地推開。直到有一天,感動不再來。
腓力斯聽過完整的福音,多次,但他從未悔改。因為每一次他都說"以後"。
請你想,今天,你有沒有聖靈在你心裡說話?關於某件事,你知道需要改、需要做、需要悔改?
今天是恩典的日子。今天心裡的感動還在。
請你不要說"以後"。今天做。今天跪下。今天和好。今天信主。
因為"以後"很可能不會來。像腓力斯一樣。
請你也注意 24:24,腓力斯有猶太妻子土西拉。
她,王室血統,美貌,但生命的選擇毀了她。
她也聽了福音,也聽了關於審判的講道,和她丈夫一起。
她做了什麼?
新約沒說她悔改了。她和她丈夫一起說"以後"。
幾十年後,主後 79 年 維蘇威火山爆發,她和她兒子死於火山,在龐貝。
多麼悲劇的人物,美貌、地位、機會,全部失去。
因為"以後"。
親愛的弟兄姐妹,今天,願你不像腓力斯和土西拉。願你不說"以後"。
聖靈在感動你的事,今天做。
24:1 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辯士帖土羅下來,向巡撫控告保羅。
使徒行傳 24:1(和合本)
請細看幾個細節,
"過了五天",保羅到凱撒利亞後僅 5 天,猶太當局立刻追來。他們不放過他,長途跋涉(耶路撒冷到凱撒利亞約 60 英里,2 天行程)。
"亞拿尼亞",23:2 命人打保羅嘴的同一位大祭司。他親自來,何等的恨。
"幾個長老",公會的代表團。
"辯士帖土羅"(ῥήτωρ Τέρτυλλος,rhētōr Tertyllos),一位職業辯護律師。猶太當局花錢僱,他們意識到羅馬法庭需要羅馬式的辯護。這是何等的決心,僱專業律師跨城來打官司。
**"帖土羅"**是拉丁名,可能是羅馬公民,精通羅馬法律、修辭。
24:2-4 保羅被提了來,帖土羅就告他說:"腓力斯大人,我們因你得以大享太平,並且這一國的弊病,因著你的先見得以更正了;我們隨時隨地滿心感謝不盡。惟恐多說,你嫌煩絮,只求你寬容聽我們說幾句話。"
使徒行傳 24:2-4(和合本)
請細看帖土羅的奉承開場,
"腓力斯大人"(κράτιστε Φῆλιξ,kratiste Phēlix,"最尊敬的腓力斯"),正式稱呼。
"得以大享太平",這是奉承的謊言,歷史記載腓力斯任期內有反覆的起義和不安(約瑟夫《猶太古史》20.8)。猶太人對腓力斯實際是不滿的。
"這一國的弊病……得以更正了",更多奉承,誇大腓力斯的政績。
"惟恐多說,你嫌煩絮",羅馬法庭禮儀,表達謙卑。
請細看,帖土羅的開場是何等空洞的奉承。這與保羅的開場(24:10)形成鮮明對比,保羅簡短而誠實。
24:5-6 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又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連聖殿他也想要汙穢,我們把他捉住了。(有古卷在此有「要按我們的律法審問,」
使徒行傳 24:5-6(和合本)
請細看三項指控,
| 指控 | 含義 |
|---|---|
| 1. "瘟疫一般"(λοιμός,loimos) | 不是法律罪:是情感性的誹謗:把保羅比作傳染病 |
| 2. "鼓動……生亂"(στάσιν κινούντα,stasin kinounta,"煽動暴動") | 政治罪:羅馬最害怕的:煽動反羅馬的暴亂 |
| 3. "拿撒勒教黨的一個頭目" | 宗教罪:保羅是這"異端"的領袖 |
| 4. "汙穢聖殿" | 混合罪:既是猶太宗教罪,也是羅馬承認的"聖地侵犯" |
"拿撒勒教黨"(τῆς τῶν Ναζωραίων αἱρέσεως,tēs tōn Nazōraiōn haireseōs),這是新約裡第一次稱基督徒為"拿撒勒教黨"。希臘文 αἵρεσις(hairesis,"派別",英文 heresy 詞源,但當時只是"派別"中性詞)。猶太人把基督教貶稱為"派別",後來這詞演變為"異端"。
注意,指控的主要目的是讓保羅看似政治罪(煽動暴亂),羅馬最害怕的。猶太人巧妙地包裝自己的宗教糾紛為羅馬的政治問題。
24:7-9 不料千夫長呂西亞前來,甚是強橫,從我們手中把他奪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這裡來。)你自己究問他,就可以知道我們告他的一切事了。眾猶太人也隨著告他說:事情誠然是這樣。
使徒行傳 24:7-9(和合本)
請細看,
"事情都是這樣",猶太人附和律師的話。
這一審訊的不公正,
| 不公正 |
|---|
| 沒有正式證人 : 只是"事情都是這樣" |
| 保羅在亞細亞的指控者(21:27-28):沒有來作證 |
| 誹謗性語言("瘟疫"): 不是法律證據 |
| 包裝的指控 : 把宗教糾紛打扮成政治罪 |
羅馬法庭的程序,實際上應該:
| 應該 |
|---|
| 正式證人 : 必須有目擊證人 |
| 可被駁斥的證據 : 不能只有傳聞 |
| 明確的法律罪名 : 不能是模糊的"瘟疫" |
保羅在自辯中將利用這些漏洞。
24:10 巡撫點頭叫保羅說話,他就說:"我知道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
使徒行傳 24:10(和合本)
請細看保羅的開場,
"我知道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簡短的事實陳述,不是奉承。
| 帖土羅與保羅 |
|---|
| 帖土羅:長篇大論的奉承(24:2-4) |
| 保羅:一句話:只承認事實 |
保羅的誠實, 不誇大、不卑屈,只陳述真相。這是法庭辯論的高品質。
"我樂意為自己分訴",關鍵副詞 εὐθύμως(euthymōs,"樂意地")顯出保羅不躲閃,他樂意麵對指控。
24:11-13 "你查問就可以知道,從我上耶路撒冷禮拜到今日不過有十二天。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殿裡,或是在會堂裡,或是在城裡,和人辯論,聳動眾人。他們現在所告我的事並不能對你證實了。"
使徒行傳 24:11-13(和合本)
請細看保羅的事實性辯護,
"不過有十二天",保羅給出具體的時間:
| 日 | 事件 |
|---|---|
| 第 1 天 | 到耶路撒冷(21:17) |
| 第 2 天 | 見雅各 + 決定參與潔淨禮(21:18-26) |
| 第 3-9 天 | 七日潔淨禮(21:27:"那七日將完") |
| 第 9 天 | 在聖殿被抓 + 上千夫長樓 |
| 第 10 天 | 公會審訊(22:30-23:10) |
| 第 11 天 | 陰謀暴露 + 夜裡送到凱撒利亞 |
| 第 12 天 | 到達凱撒利亞 |
| 5 天后 | 24:1:猶太人到凱撒利亞 |
12 天,何等具體的時間表。保羅用準確的事實駁斥模糊的指控。
"沒有看見我在殿裡……和人辯論,聳動眾人",保羅指出:
| 沒看見 |
|---|
| 在殿裡辯論:沒有 |
| 在會堂裡辯論:沒有 |
| 在城裡辯論:沒有 |
他在耶路撒冷期間,沒有公開辯論,他在做潔淨禮。指控者找不到目擊證人。
"現在所告我的事並不能對你證實了",羅馬法律原則,指控需要證據。沒有證據,指控不成立。
24:14-16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侍奉我祖宗的上帝,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並且靠著上帝,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我因此自己勉勵,對上帝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使徒行傳 24:14-16(和合本)
請細看保羅的關鍵自辯,
"我向你承認",保羅承認一件事:他事奉"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但這並非叛逆,是事奉同一位祖宗的上帝。
保羅的論證結構:
| 元素 | 內容 |
|---|---|
| 他們說"異端" | 我承認我跟隨這道 |
| 但 | 這"異端"事奉同一位猶太人的上帝 |
| 而且 | 這"異端"信律法和先知書(舊約) |
| 核心 | 盼望死人復活:這是法利賽人也信的 |
"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何等聰明的辯護!保羅指出,控告他的人(特別是法利賽派)自己也信復活,所以他們因復活的信仰指控他是不合理的。
"對上帝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保羅的倫理立場:
| 維度 |
|---|
| 對上帝 : 良心清白 |
| 對人 : 良心清白 |
這是新約倫理的雙軸,參提前 1:5"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24:17-18 過了幾年,我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獻的物上去。正獻的時候,他們看見我在殿裡已經潔淨了,並沒有聚眾,也沒有吵嚷,惟有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
使徒行傳 24:17-18(和合本)
請細看,
"過了幾年" + "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獻的物",保羅解釋他為什麼來耶路撒冷,帶捐獻。
這一句話首次在使徒行傳中明確,保羅到耶路撒冷為了帶外邦教會的捐款,參林前 16:1-4 + 林後 8-9 + 羅 15:25-28,這是保羅的"耶路撒冷捐獻"事工,他認為這一捐獻重要到值得冒生命的危險。
這一動機讓保羅的"反猶太人"指控更荒謬,他實際上為猶太人帶錢。
"已經潔淨了,並沒有聚眾",保羅指出,他當時在做潔淨禮,不是煽動暴動。
"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真正的指控源頭。他們應該來作證,但他們沒來,這意味著他們的指控沒有法律證據。
24:19-21 「他們若有告我的事,就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即或不然,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會前有妄為的地方,他們自己也可以說明。縱然有,也不過一句話,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大聲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
使徒行傳 24:19-21(和合本)
請細看保羅的法律辯護,
"他們若有告我的事,就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控告者應該出庭,這是羅馬法律的基本程序。沒有的就不應被審判。
"也不過一件……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保羅承認他在公會前說過這話(參 23:6),他承認,但這不是政治罪,是宗教信仰。
羅馬法律不審判宗教信仰,只審判實際行為。保羅把核心拉回,這只是宗教爭論,不是羅馬應介入的事。
24:22 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就支吾他們說:"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我要審斷你們的事。"
使徒行傳 24:22(和合本)
請細看,
"本是詳細曉得這道",其中 ἀκριβέστερον(akribesteron,"更準確地")說明腓力斯已經相當熟悉基督教。
怎麼知道的?
| 可能 |
|---|
| 他的猶太妻子土西拉(24:24): 可能熟悉基督教 |
| 凱撒利亞的基督徒群體 : 包括傳福音的腓利(21:8): 他的家在凱撒利亞 |
| 官方報告 : 羅馬官員監視新興宗教 |
"詳細曉得這道",這意味著腓力斯不是無知的局外人,他知道基督教是什麼。
"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藉口延遲。他不想做決定,既不想得罪猶太人,也不想得罪羅馬法律。
24:23 於是吩咐百夫長看守保羅,並且寬待他,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
使徒行傳 24:23(和合本)
請細看,
"寬待他"(ἔχειν τε ἄνεσιν,echein te anesin,"使他有自由"),腓力斯實際上承認保羅的羅馬公民身份,給他相對的自由。
"親友來供給他",朋友可以來訪、帶食物、帶錢。保羅在"軟禁",但不是關閉的監禁。他可以繼續接待訪客。
這種"寬鬆監禁"模式,讓保羅在凱撒利亞的 2 年裡,可能仍然事奉,通過訪客、信件等。
24:24 過了幾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來到,就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
使徒行傳 24:24(和合本)
請細看幾個關鍵人物,
"土西拉"(Δρούσιλλα,Drousilla),一位猶太女子。她的家庭背景:
| 維度 | 內容 |
|---|---|
| 父親 | 希律亞基帕一世(殺使徒雅各的:徒 12 章) |
| 兄弟 | 希律亞基帕二世(徒 25-26 章保羅在他面前辯護) |
| 姐妹 | 百尼基(與亞基帕二世同來:徒 25-26 章) |
| 第一次婚姻 | 嫁給以米撒(敘利亞一小王): 但因不願守猶太教被離婚 |
| 現在 | 嫁給腓力斯(不到 20 歲): 她被誘離棄前夫,嫁給羅馬總督 |
| 不久後死亡 | 主後 79 年維蘇威火山爆發:她和她兒子在龐貝死於火山 |
這是何等悲劇的人物,美貌、年輕、猶太血統、王室後代,但生命選擇讓她在精神和最終肉體上毀滅。
"聽他講信基督耶穌的道",腓力斯主動召來保羅聽道,好奇、可能想從他這裡得到賄賂(24:26)。
24:25 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使徒行傳 24:25(和合本)
請細看保羅講道的三個主題,
| 主題 | 對應於腓力斯的處境 |
|---|---|
| 公義(δικαιοσύνη,dikaiosynē) | 腓力斯腐敗、貪婪、不公正 |
| 節制(ἐγκρατεία) | 腓力斯沉溺於貪慾:他誘土西拉離開前夫嫁給他 |
| 將來的審判(κρίματος τοῦ μέλλοντος,krimatos toy mellontos) | 腓力斯將站在更高法官前 |
這是何等針對性的講道,保羅精準地講腓力斯的罪。並非一般的福音講解,是給腓力斯的信息。
"甚覺恐懼"(ἔμφοβος γενόμενος,emphobos genomenos,"被恐懼充滿"),腓力斯的內心反應,真的怕了。
但他沒有悔改,他說:
"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最致命的話之一。
"得便"(καιρὸν δὲ μεταλαβών,kairon de metalabōn,"等我得著合適的時間"),他要"合適的時間"。
問題是,合適的時間從不會來。每一天他都說"明天再說",兩年過去了,他仍然沒悔改。
這是何等心痛的畫面,一位羅馬總督,聽見完整的福音,心裡恐懼,但他延遲,最終錯失救恩。
今天,許多人和腓力斯一樣,聽見福音、心裡被觸動、說"等以後再說",然後"以後"永遠不來。
24:26 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
使徒行傳 24:26(和合本)
請細看這一關鍵的解釋,
"指望保羅送他銀錢",腓力斯的真實動機,賄賂。
按羅馬法律,接受賄賂為犯人改善處境是非法的,但腓力斯腐敗的官員,經常這樣做。
他認為,保羅帶著外邦教會的捐款,有錢,可以付錢獲得自由。
"屢次叫他來",他反覆召保羅,部分為了聽道,部分為了等賄賂。
保羅顯然,沒有付錢。為什麼? 幾種可能:
| 原因 |
|---|
| 保羅不願用賄賂的方式獲得自由 : 這是腐敗的 |
| 保羅的錢(捐款)已經交給耶路撒冷教會 : 不是他自己的 |
| 保羅相信上帝的時間 : "必到羅馬"不靠賄賂 |
這是何等的屬靈成熟,保羅有機會逃離監獄,但他不願用錯誤的方式。
24:27 過了兩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
使徒行傳 24:27(和合本)
請細看幾個細節,
"過了兩年",保羅在凱撒利亞被關 2 年。
讓我們想想這 2 年,
| 維度 | 想象 |
|---|---|
| 身體 | 被囚:不能自由旅行 |
| 事工 | 暫停大規模宣教 |
| 可能的事工 | 與訪客交談、寫信件 + 路加可能在凱撒利亞研究路加福音的材料 |
| 寫作 | 一些學者認為路加福音的研究在這 2 年裡進行 |
| 同伴 | 路加 + 亞里達古 + 其他可能的訪客 |
為什麼上帝讓他被關 2 年?
| 可能 |
|---|
| 休息和反思 : 多年的旅程後 |
| 路加福音的研究 : 路加在巴勒斯坦採訪目擊者 |
| 預備保羅到羅馬 : 他將以不同心態到達 |
| 上帝主權的奧秘 : 我們不一定全懂 |
"非斯都"(Πόρκιος Φῆστος,Porkios Phēstos),主後 60 年 左右接腓力斯的任。歷史評價:比腓力斯更公正,任期短(約 2 年),主後 62 年 病死任上。
"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腓力斯卸任時的最後一招,留保羅在監裡作為給猶太人的"禮物",希望減少他被免職時的猶太人投訴。
最後的政治算計,以保羅的自由為代價。這是羅馬腐敗官員的標準做法。
但腓力斯仍然沒有救自己,歷史記載他不久後仍然因腐敗和暴行被告到羅馬,只是憑其兄帕拉斯的關係才免受刑罰。
本章收束與牧養護欄 腓力斯聽道時懼怕,卻把回應一再推遲。保羅講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正好刺中這位貪婪、權力混亂的巡撫。拖延是很危險的屬靈狀態,人可以對福音有興趣、願意聽講、甚至被觸動,卻一直說“等方便的時候”。本章提醒讀者,感動若不斷被推遲,最後會變成麻木。
進一步精讀觀察 從本章在使徒行傳脈絡中的位置看,腓力斯在懼怕和拖延中錯過悔改的當下。路加不是隻把一個事件放在這裡作歷史記錄,而是在繼續回答 1:8 的問題:復活主怎樣借聖靈,使見證一步一步越過地理、文化、宗教安全區和人的懼怕。本章若只被讀成單個故事,就容易失去這條主線;但若放回全書,就會看見每一次衝突、誤解、逼迫和突破,都是主推動福音往前走的一部分。
這一點對今天教會很實際。我們常把“順利”當作上帝同在的標誌,把“阻力”當作事工失敗的證據;使徒行傳卻不斷把這兩個判斷翻轉。許多關鍵推進正發生在被誤解、被審問、被迫遷移、計劃被打斷、資源不充足的時候。信徒因此不必把困難浪漫化,也不必被困難嚇退;更重要的是在困難中辨認主是否仍然開路,真道是否仍然被傳,弱者是否被保護,群體是否更像基督。
本章也提醒我們,聖靈的工作通常不是讓人逃避具體責任。該禱告時禱告,該解釋時解釋,該離開時離開,該留下時留下,該使用合法權利時使用合法權利,該接待陌生人時接待陌生人。屬靈成熟不是隻會說“交託”,也不是隻會用方法控制局面,而是在主權與責任之間保持清醒。這樣的門訓特別適合離散處境中的教會:我們在陌生制度、跨文化關係、家庭壓力和職業不穩定中學習跟隨主,也在這些地方成為見證人。
| 原文 | 音譯 | 含義 | 本章用法 |
|---|---|---|---|
| ῥήτωρ | rhētōr | 辯士 / 律師 | 24:1:帖土羅的職業 |
| κράτιστε | kratiste | 最尊敬的 | 24:3:給腓力斯的尊稱 |
| λοιμός | loimos | 瘟疫 | 24:5:帖土羅對保羅的誹謗 |
| αἵρεσις | hairesis | 派別 / 異端 | 24:5:猶太人對基督教的稱呼 |
| τὰ Ναζωραίων | ta Nazōraiōn | 拿撒勒教黨 | 24:5:新約裡第一次基督徒被這樣稱 |
| τῇ ὁδῷ | tē hodō | 這道 | 24:14:基督徒的自稱 |
| δικαιοσύνη | dikaiosynē | 公義 | 24:25:保羅講道主題 |
| ἐγκρατεία | enkrateia | 節制 | 24:25:保羅講道主題 |
| κρίματος τοῦ μέλλοντος | krimatos tou mellontos | 將來的審判 | 24:25:保羅講道主題 |
| ἔμφοβος γενόμενος | emphobos genomenos | 被恐懼充滿 | 24:25:腓力斯的反應 |
| καιρὸν μεταλαβών | kairon metalabōn | 等我得便 | 24:25:腓力斯延遲悔改的話 |
| χρήματα δοθήσεται | chrēmata dothēsetai | 銀錢送他 | 24:26:腓力斯的賄賂期待 |
安東尼·腓力斯(Antonius Felix)是歷史上著名的腐敗羅馬總督。讓我們瞭解他的生平:
| 維度 | 內容 |
|---|---|
| 出身 | 釋放的奴隸(freedman): 出身低微 |
| 任職途徑 | 通過其兄帕拉斯(Pallas): 革老丟皇帝的寵臣 |
| 任期 | 約主後 52-60 年 : 8 年 |
| 性格 | 殘暴、貪婪、濫權 |
| 多妻 | 三次婚姻:其中兩位是王室出身(包括土西拉) |
| 歷史評價 | 塔西陀《編年史》12.54 描述他"以奴隸的本性行使王者的權力" |
腓力斯任期的事件:
| 事件 |
|---|
| 鎮壓凱撒利亞的猶太-羅馬衝突 |
| 鎮壓"埃及人"的起義(參 21:38) |
| 大力鎮壓狂熱派(Zealots): 但用殘暴方式 |
| 接受賄賂 : 這是他的常態 |
| 被免職后被告到羅馬:只憑兄帕拉斯救他 |
聖經對腓力斯的評價,24:25-27 + 歷史一致。他聽完整的福音,但選擇政治和金錢勝過永生。
對今天的應用,有些人的位置高、機會多,但他們的"位置"反而成為悔改的攔阻。職業、地位、關係,可以是福氣,也可以是陷阱。
土西拉(Drusilla,主後 38-79 年),希律王朝的悲劇人物。讓我們看她的生平:
家庭背景:
| 維度 | 內容 |
|---|---|
| 父親 | 希律亞基帕一世(殺使徒雅各的,徒 12) |
| 兄弟 | 希律亞基帕二世(徒 25-26) |
| 姐姐 | 百尼基(與亞基帕二世同處)+ 瑪利暗 |
生平:
| 時期 | 事件 |
|---|---|
| 主後 38 年 | 出生 : 在父親被蟲吃的幾年前 |
| 主後 44 年 | 父親死時 : 6 歲;與兄弟姐妹由叔叔撫養 |
| 主後 53 年 | 嫁給以米撒(敘利亞一小王): 但他不願守猶太教 |
| 主後 53-54 年 | 腓力斯(羅馬猶太巡撫)派希臘塞浦路斯的術士西門(約瑟夫記載): 引誘土西拉離棄以米撒嫁給他 |
| 主後 54 年 | 嫁給腓力斯 : 不滿 20 歲 |
| 主後 55 年 | 生子(也叫亞基帕) |
| 主後 60 年 | 聽保羅講道 : 但沒有悔改 |
| 主後 79 年 | 與兒子在維蘇威火山爆發中死亡(約瑟夫記載) |
多麼悲劇的故事,21 歲時聽見完整的福音,沒有悔改,41 歲死於火山。
約瑟夫《猶太古史》20.7.2 記載她的悲劇,一位美貌出眾的女子,被引誘,被埋在火山灰下。
這是新約人物,有名字、有具體處境、有真實歷史背景,但福音沒有改變她。
對今天的應用,福音的接觸機會,不保證回應。我們必須主動,今天,不要等以後。
24:5"拿撒勒教黨"(αἵρεσις τῶν Ναζωραίων,hairesis tōn Nazōraiōn),新約裡第一次基督徒被這樣稱。
"拿撒勒"的語源:
| 維度 | 內容 |
|---|---|
| 耶穌 | 來自拿撒勒(約 1:46"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 |
| 拿撒勒人 | 在第一世紀有輕蔑意味的標籤 |
| "派別"(αἵρεσις,hairesis) | 當時是中性詞,後演變為"異端" |
猶太人對基督徒的稱呼:
| 稱呼 | 含義 |
|---|---|
| "拿撒勒教黨"(徒 24:5) | 貶稱 |
| "這道"(參 9:2;19:9, 23): 基督徒自稱 | 中性 |
這一標籤的力量, "拿撒勒教黨"是帶貶義的,猶太人把基督教貶低為"派別"。今天仍有不少現代希伯來語中稱基督徒為"Notzrim"(拿撒勒人),這一標籤延續至今。
保羅的回應(24:14),"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他承認這一標籤,但澄清這"派別"事奉同一位猶太人的上帝,反將這標籤變為見證。
24:17 是新約裡保羅"耶路撒冷捐獻"事工被路加首次明確的經文。讓我們看這一事工的全景:
聖經裡關於這一捐獻的多次提及:
| 出處 | 內容 |
|---|---|
| 加 2:10 | 雅各、彼得、約翰叫他記念窮人:保羅"也是熱心去行" |
| 林前 16:1-4 | 詳細的捐獻指示:每週第一日積攢 |
| 林後 8-9 | 兩章關於這捐獻的精彩講解 |
| 羅 15:25-32 | 保羅"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 |
| 徒 24:17 | "我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上去" |
這一捐獻的特徵:
| 維度 | 內容 |
|---|---|
| 來源 | 外邦教會(馬其頓 + 亞該亞 + 加拉太 + 亞細亞) |
| 目的 | 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貧窮者多) |
| 代表 | 各教會派代表與保羅同行(徒 20:4 的 7 人) |
| 數額 | 不詳:但可能是相當數額(如 24:26 腓力斯期待賄賂) |
這一捐獻的神學意義:
| 意義 |
|---|
| 跨族界教會合一 : 外邦教會給猶太教會:金錢流動證明心的合一 |
| 屬靈債務的回報 : 外邦人從猶太人得了屬靈福氣,應在物質上回報(羅 15:27) |
| 預表性應驗 : 舊約預言外邦人帶禮物到錫安(賽 60;彌 4) |
保羅冒生命危險帶這捐獻到耶路撒冷,他認為這一捐獻比他自己的安全更重要,因為它代表外邦教會對猶太教會的愛。
諷刺的是**,捐獻送到了,但路加敘事沒提雅各和長老們怎麼處理它**,可能是因為猶太信徒的接受不完全(羅 15:31 保羅擔心"不蒙聖徒悅納")。
24:24 "聽他講信基督耶穌的道"(τῆς εἰς Χριστὸν Ἰησοῦν πίστεως,tēs eis Christon Iēsoun pisteōs,"對基督耶穌的信")。
這一短語是新約裡對福音的最濃縮的描述:
| 元素 | 含義 |
|---|---|
| "信"(πίστις,pistis) | 個人的回應 |
| "對基督耶穌" | 信的對象 |
| "的道" | 教導的內容 |
整個新約福音可以縮成這一短語,信基督耶穌。
請細品,這是腓力斯聽見的,完整的福音,集中在一個人,耶穌,用一個動作回應,信。
保羅在凱撒利亞的事工, 給羅馬總督講"對基督耶穌的信",同時講"公義、節制、將來的審判"(24:25)。福音、它的倫理含義,一同被講。
24:25 腓力斯說"等我得便再叫你來"是新約裡關於"延遲悔改"最尖銳的畫面。讓我們看聖經其他類似情形:
聖經裡"延遲悔改"的例子:
| 出處 | 人物 |
|---|---|
| 王上 21 | 亞哈聽以利亞的預言"心中悔改":但後來仍犯罪 |
| 王下 5:18-19 | 乃縵"求耶和華饒恕":但仍參與亞蘭王的偶像崇拜 |
| 太 19:22 | 富有的少年人:耶穌說"賣了所有的":"少年人就憂憂愁愁地走了" |
| 路 9:59-62 | "讓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 |
| 徒 24:25 | 腓力斯"等我得便" |
| 徒 26:28 | 亞基帕"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但他沒作 |
新約對"今天"的強調:
| 經文 |
|---|
| 來 3:7-8, 13 "今日……你們不可硬著心" |
| 來 4:7 再次強調"今日" |
| 林後 6:2 "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看哪,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
| 路 19:5 "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 |
聖經反覆警告,"今天"是恩典的日子,"以後"是危險的。
為什麼"以後"危險?
| 原因 |
|---|
| 心會硬化 : 每次拒絕感動,心變更硬 |
| 聖靈不強迫 : 他可以轉移到別人那裡 |
| 死亡可能臨到 : 沒有"以後"可保證 |
| 機會消失 : 處境改變:再無相同機會 |
腓力斯被免職後再沒見保羅。他的"以後",永遠是"以後"。
| 本章主題 | 新約迴響 | 關聯 |
|---|---|---|
| 法庭策略 | 林後 11:23-27(保羅的多次審判) | 保羅多次法庭經歷 |
| 承認"這道" | 徒 9:2; 19:9, 23; 22:4 | 基督徒最早的自稱 |
| 同一位上帝 | 徒 3:13; 5:30; 22:14 | 基督教與猶太教連續性 |
| 復活作為辯護 | 林前 15; 徒 17:32; 23:6 | 新約信仰的根基 |
| 無虧的良心 | 林後 1:12; 提前 1:5; 來 13:18 | 雙軸的倫理生活 |
| 耶路撒冷捐獻 | 林前 16:1-4; 林後 8-9; 羅 15:25-32 | 跨族界教會合一 |
| 針對性講道 | 拿但業(約 1:47-49);撒瑪利亞婦人(約 4) | 福音可以針對個人 |
| 延遲悔改 | 來 3:13; 林後 6:2; 路 9:59-62 | "今天"的緊迫 |
| 拒絕賄賂 | 撒上 8:3; 但 5:17; 王下 5:16 | 上帝僕人的金錢清白 |
| 人物 | 身份與作用 | 神學意義 |
|---|---|---|
| 保羅 | 在羅馬法庭前作辯護;與腓力斯私下講道;2 年被囚 | 法律的智慧 + 福音的勇敢 + 對腐敗的拒絕 |
| 大祭司亞拿尼亞 | 親自到凱撒利亞控告保羅 | 宗教權力的極度恨意 |
| 帖土羅(律師) | 僱傭的辯護士 + 用奉承 + 羅馬式包裝的指控 | 司法的可操縱性 |
| 腓力斯 | 羅馬猶太巡撫;詳細曉得這道;懼怕但等賄賂 | "幾乎信":聽見福音但延遲悔改 |
| 土西拉 | 腓力斯的猶太妻子;希律家族;後來死於火山 | 美貌 + 王室血統 + 生命選擇的悲劇 |
| 非斯都 | 接腓力斯任的新巡撫 | 比腓力斯公正;下章詳述 |
| 保羅的"親友" | 在監獄裡供給他 | 教會群體的實際支持 |
| 主題 | 本章教導 | 意義 |
|---|---|---|
| 法庭策略 | 24:10-21:保羅的事實性辯護 | 基督徒在法庭可以智慧地辯護 |
| 承認核心 | 24:14:保羅承認事奉"這道" | 不躲避真理:但澄清誤解 |
| 復活作為辯護核心 | 24:15, 21:保羅反覆回到復活 | 復活是新約信仰的根基 |
| 事奉同一位上帝 | 24:14:"我祖宗的上帝" | 基督教是猶太教的成全,不是替代 |
| 無虧的良心 | 24:16:對上帝、對人 | 雙軸的倫理生活 |
| 保羅的"耶路撒冷捐獻" | 24:17:帶捐款給猶太信徒 | 跨族界教會合一的實際表達 |
| 羅馬法律的延遲 | 24:22:腓力斯不做決定 | 政治的妥協 |
| 針對性講道 | 24:25:保羅對腓力斯講公義、節制、審判 | 福音可以針對個人的具體罪 |
| 延遲悔改的危險 | 24:25:"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 最致命的話:合適的時間從不來 |
| 拒絕賄賂 | 24:26:保羅不付錢獲自由 | 屬靈原則勝過實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