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保羅總結福音時,第一句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十字架是福音的中心,也是最常被誤解的地方:耶穌是被害,還是自願?「為我們的罪」到底是什麼意思?一位慈愛的父,為什麼要讓兒子受這樣的苦?本文從十字架上發生的事說起,看見上帝怎樣在同一件事上成全了祂的公義和祂的愛,也看見十字架和今天的你有什麼關係。

講員:邦德牧師|經文:林前15:3-4;林前2:2;羅6:23;約10:17-18;路22:42;徒2:23;賽53:5-6;彼前3:18;林後5:19-21;羅3:25-26;羅5:8;路23:34;路23:43;可15:34;約19:30;西2:14-15;加2:20|標籤:十字架 / 代贖 / 贖罪 / 替代 / 挽回祭 / 公義 / 慈愛 / 福音 / 耶穌基督 / 十架七言 / 救恩

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覆活了。」(林前 15:3-4)


一、福音的中心,是一個刑具

走進一間教會,最常看到的標記是一個十字架。可在耶穌的時代,十字架是羅馬用來處死奴隸和叛亂者的刑具,殘酷,而且羞辱。那時沒有人會想到,有一天它會成為一個信仰的記號。

保羅卻說,他在哥林多人中間「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 2:2)。四卷福音書也用了很大的篇幅寫耶穌最後一週:受審、受鞭打、被釘、斷氣,一步一步寫得很細。

因為福音的好消息就落在這裡: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

這句話引出三個問題:祂是怎麼死的?「為我們的罪」是什麼意思?上帝為什麼要用這樣的方法?


二、祂是被害,還是自願?

從表面看,耶穌是被害的。宗教領袖嫉妒祂,門徒猶大出賣祂,彼拉多為了平息民亂判了祂,羅馬兵丁把祂釘上十字架。人的罪,一樣一樣都在這件事上顯露出來。

可耶穌自己說: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 10:18)

在客西馬尼園,祂知道前面是什麼,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卻仍然禱告:「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 22:42)

彼得在五旬節把兩面放在一起講:耶穌「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 2:23)。人的惡是真實的,上帝的計劃也是真實的;耶穌是被人釘死的,也是自己走上十字架的。 十字架不是一場失控的意外。


三、「為我們的罪」:祂站在了我們的位置上

以賽亞在耶穌降生前七百年,已經這樣描寫那位受苦的僕人: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 53:5-6)

「為我們的過犯」「為我們的罪孽」「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這一段反覆在說替代。罪的後果是真實的,「罪的工價乃是死」(羅 6:23);可對信靠祂的人來說,那後果沒有落在走迷的羊身上,落在了那位"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的僕人身上(賽 53:7)。

新約用同樣的語言說: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 3:18)

「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的義。」(林後 5:21)

這是一場交換。我們手裡只有罪債,祂有的是完全的義;在十字架上,祂擔了我們的罪,把祂的義給了我們。


四、一位慈愛的父,為什麼要這樣做?

有人會問:如果上帝愛人,直接赦免就好了,為什麼非要有人死?也有人覺得,這像是一位憤怒的父親在懲罰無辜的兒子。

這兩個問題都值得認真回答。

第一,赦免從來不等於"當作沒發生"。 一個人傷害了你,你選擇饒恕,那份傷害並沒有消失,是你自己把代價擔下來了。上帝若對罪輕描淡寫,祂就不再公義;一個對惡視若無睹的上帝,也救不了被惡所害的人。保羅說,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平息上帝對罪公義忿怒的祭),「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 3:26)。在十字架上,上帝沒有放下公義來成全愛,也沒有放下愛來成全公義,兩樣同時成全了。

第二,十字架上並不是父在對付一個局外人。 「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 5:19)。父差遣,子甘心,父與子同心;被釘的那一位,就是道成肉身的上帝的兒子。在十字架上,是上帝在祂兒子裡,親自擔起了祂向罪人所要求的代價。 所以保羅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羅 5:8)這裡顯明的,是上帝的愛。


五、十字架上的幾句話

福音書記下了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幾句話。讀一讀,就能看見十字架的心。

祂為釘祂的人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 23:34)

祂對旁邊那個悔改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 23:43)

祂大聲喊出詩篇 22 篇的第一句:「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可 15:34)擔當世人罪孽的那一刻,祂經歷了被離棄的黑暗。信靠祂的人不必再經歷那份離棄,因為祂替我們經歷了。

臨終前,祂說:「成了!」(約 19:30)這是一個宣告:那「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已經被「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轄制人的權勢也被祂「仗著十字架誇勝」(西 2:14-15)。


六、這和今天的你有什麼關係?

十字架離我們兩千年,卻不只屬於歷史。保羅寫到它的時候,用的是最個人的語言:

「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 2:20)

「為我」。你可以把自己的名字放進這兩個字裡。

你需要做的,是像那個強盜一樣轉向祂,承認自己需要祂,信靠祂為你成就的事。(這一步具體怎麼走,可以讀《基督教到底是怎麼信的?》。)


結語

在十字架上,人的罪顯得最清楚,上帝的愛也顯得最清楚;公義和慈愛同時成全;耶穌說「成了」。

但故事沒有停在墳墓前。如果耶穌死了就結束了,十字架就只是一場悲劇。下一篇,我們看第三天發生的事:祂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

今天可以做的一件小事:找一個安靜的時候,把路加福音 23 章讀一遍。讀到「父啊,赦免他們」那一句,停下來想一想:這句話也是為你說的。

讓我們一同禱告:

主耶穌,謝謝你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沒有人奪你的命,是你甘心舍了自己。我承認,我也像走迷的羊,偏行己路。謝謝你把我的罪擔在身上,把你的義給了我。求你讓我每一次想到十字架,都更認識你的愛,也更願意跟隨你。奉你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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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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