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教會該如何供養全職工人?(下):回到聖經的原則與實踐

上篇攤開了華人教會供養工人的現狀與代價;本文(下篇)回到聖經,給出四大原則——中等偏上(而非"夠用")、不自備餉糧、公平獎勵、慷慨;回應兩種常見顧慮(高薪會不會引來為錢而來的人 / 教會小奉獻少等以後再說);並補上"雙向甘心樂意"的鏡像告誡,與"開誠佈公"的具體操作(含自願降薪要白紙黑字記兩個數)。教會怎麼待工人,就在向世界講述一位什麼樣的上帝。

講員:邦德牧師|經文:林前9:7-14|標籤:教會論 / 全職工人 / 牧者供養 / 不自備餉糧 / 中等偏上 / 宣教士 / 開誠佈公 / 雙向甘心樂意 / 教牧反思

華人教會該如何供養全職工人?(下):回到聖經的原則與實踐

邦德牧師 · 2026 年 5 月 · 與 Claude 協作整理

📖 華人教會該如何供養全職工人 · 兩篇系列

  1. 那些沒說出口的現狀與代價
  2. 回到聖經的原則與實踐(本篇)

上一篇攤開了華人教會供養工人的現狀與代價。看清了問題,這一篇回到聖經尋找出路。 ← 上篇:那些沒說出口的現狀與代價

把那些現狀和代價鋪開之後再回到聖經,會發現上帝其實早已說得很清楚,只是我們常常輕忽了、沒有照著行。(公允地說,華人教會在很多領域都忠心照著上帝的話去行、也結了美好的果子,但在傳道人薪酬上,也需要從"傳統"歸正到上帝的話語。)下面四條原則,可以作為重新調整工人供養結構的起點。

原則一:中等偏上,而非"夠用"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 18:21)

上帝給利未人的不是"夠用",而是全民所獻的十分之一。按當時的算法,十二個支派(約瑟家分為以法蓮和瑪拿西兩支派)供應利未一個支派,而利未支派人數並不多,平均下來超過以色列家庭收入的中位水平。這就是"中等偏上原則"的聖經依據。

對現代教會,問題是:"中等"到底如何定義?是全國的中等,城市的中等,還是教會所牧養群體的中等?我傾向於:所牧養群體中,與工人同年齡段的收入中位數,而不是整個會眾的簡單平均數。

因為簡單平均數會忽略一個最樸素的事實: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收入水平本來就在一條正常的曲線上。剛畢業、初入職場的年輕人收入較低,但開銷也低,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沒有房貸、孩子、贍養父母的實際壓力。而三四十歲的中壯年收入通常高出不少,原因不是別的,是這個年齡段的人通常需要同時承擔五項責任:結婚、買房或租房(不是單間,而是一整套)、養育孩子(含教育)、贍養年邁父母、為退休做積蓄。這五項疊加上來,把"夠用"的門檻推到了完全不同的臺階,這是任何"簡單平均數"都涵蓋不了的。

舉個實際的例子:一個以大學在校生為主的教會,全職工人是 40 多歲的家庭丈夫,應該如何制定薪酬?答案不應當按"大學生的零花錢"核算,那等於用一群無家無室的年輕人的開銷,去衡量一位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工人的真實需要。更合乎聖經公平原則的做法,是參照這位工人所在教會同年齡段(40 多歲)中年人的收入中位數,再以"中等偏上"為基線。

由此可以延伸出一道扎心的自檢題:如果教會里有一半與工人同年齡段的會眾,收入遠高於這位全職工人(除工資外,還應算上獎金、社保、福利等隱性收入),那麼他到底算不算"中等偏上"?很多教會以為自己"已經很慷慨"了,但只要把這道題擺出來算一算,就知道距離"中等偏上"還有多遠。

原則二:不自備餉糧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里的果子呢?有誰牧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林前 9:7)

這是新約裡關於工人供養最明確的經文之一。它的核心不是工人"可以"接受供養,而是工人理所當然應當被供養。由此衍生幾道扎心的自檢:一邊住父母房、吃父母飯,一邊在教會全職傳道,榮耀上帝嗎?一邊讓妻子在職場頂起家庭經濟,一邊全職傳道,榮耀上帝嗎?一邊拖欠對父母的贍養、對子女的供養,一邊全職傳道,榮耀上帝嗎?一邊在差遣禮上隆重按手、把宣教士"交給上帝",一邊卻沒有任何制度化的長期供養承諾,榮耀上帝嗎?這些問題,長執要問,每位弟兄姊妹也都應該問。因為對工人的供養不到位,就會逼著工人去"自備餉糧",最終違背聖經清楚的命令。

當教會群體的年齡結構與工人不匹配時怎麼辦? 回到那道題:一間以大學生為主的教會,請到一位 40 多歲有家庭的牧者。原則一回答了"該參照哪個中位數",但現實中常常還有一層困難——教會自身的奉獻能力可能真的撐不到那個水平。合乎聖經的應對有幾條,可以互相配合:

  1. 不要"既用人、又不養人"。 這是底線。教會絕不能一邊享受工人 40 多歲才有的牧養經驗、神學積累、屬靈成熟,一邊卻按"大學生的零花錢"給薪,讓工人變相啃老、讓師母頂樑柱、讓全家長期承受不必要的壓力。
  2. 誠實告知教會的承載力。 若實在無法支撐到他所在年齡段中位偏上的水平,應當坦誠相告,而不是用屬靈話語遮蓋,讓工人在知情的前提下決定是否回應這個呼召。
  3. 主動尋求外部聯合支持。 姊妹堂會、母會、宣教機構、差會,都是中文教會傳統裡既有的做法。一間小教會請不起一位中年家庭工人,不代表這位工人就只能"窮著幹",整個普世教會本就有責任彼此扶持。
  4. 鼓勵大學生群體在奉獻上長大成人。 他們將來也會步入婚姻、家庭、為人父母,今天教會怎麼對待他們的牧者,是他們將來如何對待自己未來牧者的預演,這本身就是門徒訓練的一部分。
  5. 必要時允許工人"織帳篷",但需事先約定。 在雙方坦誠溝通後,工人可以選擇部分時間外出工作補充家用(詳見後面「雙向甘心樂意」),但這應出於雙方共識,不是教會單方面把責任甩出去的藉口。

這條原則特別適用於宣教士。 很多華人教會差派宣教士的節奏是:差遣禮上隆重按手奉獻祝福,之後支持完全靠會眾自發奉獻,幾年後會眾換了一茬、奉獻慢慢萎縮,教會本身沒有任何制度化的長期供養承諾。這等於把"不自備餉糧"反過來用,讓宣教士獨自去工場"自備餉糧",教會只在差遣禮那一天做了一次屬靈姿態。合乎聖經的做法是:差派一位宣教士,就等於承諾一份長期的、有制度的供養,至少包括五項實質內容:

  1. 明確的月度供應數額(不是"看奉獻情況");
  2. 制度化的退休金 / 醫療 / 子女教育儲備,從差派那年就開始積累或繳納;
  3. 每年定期的檢視與調整(詳見後面「開誠佈公」);
  4. 不撤資的承諾,除非宣教士自己選擇回國、或工場出現重大變故;
  5. 退休回國後的暮年保障:預備住房、醫療、生活費,直到主接他回家。

這五項加起來,才是"差派"這個詞的真正分量。沒有這五項,所謂的"差派",不過是一場體面的告別。

原則三:公平獎勵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 5:17-18)

公平獎勵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崗位差異要承認:主任牧師與同工責任不同,全時間投入的與兼職同工不同,資深的與初出茅廬的不同;把所有人都"扯平",不是公平,反而是不公。第二層,工作態度和果效要被看見:保羅說的是"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沒有說"凡傳道人都加倍",而是"勞苦的"、"真正在教導人靈魂的"。換句話說,聖經允許、甚至鼓勵教會區別對待那些真正下功夫的工人。這一點華人教會常常做不出來,因為我們一談"差別"就以為是"歧視";但聖經里的公平不是"齊頭平等",是"按其所當得的"。

原則四:慷慨

「在真道上受教的,要把一切美好的東西與施教的人分享。」(加 6:6 和修版)

"一切美好的東西"、"分享",這兩個表達把整條原則的色調定下來了:不是底線思維,而是豐盛思維。具體地說:能高就不要低,預算容許的前提下寧可給得多一點,也不要"剛剛好";能預備就不要拖延,退休金、醫療、子女教育,能現在就儲備的不要等到事到臨頭;能制度化就不要靠人情,把慷慨變成制度,避免每次都要靠"恰好有人願意拿出來"。慷慨不是奢侈、不是揮霍,而是一種對上帝豐盛的信靠:相信上帝供應的,足夠教會慷慨地對待工人。


回應兩種常見的顧慮

講到這裡,可能有同工心裡已經在打算盤了:"道理我們都懂,但是……"這裡把兩種最常見的顧慮擺出來,逐一回應。

顧慮一:薪酬體面,會不會引來"為錢而來"的人?

不少同工擔心:"如果給傳道人一個體面的薪酬,會不會有人衝著貪財、貪穩定才來做全職?"他們的邏輯是:薪酬低就可以驗證傳道人不是為錢而來;薪酬給到位,豈不是會有人濫竽充數?這個顧慮表面合理,但用"壓低薪酬"來過濾工人,本身就是用錯誤的工具去解決正確的問題。

要驗證一個人"是不是為錢而來",聖經給了一個更穩妥的方法:讓他在教會中經過多年的考驗。合乎聖經的人才路徑,從來不是"年輕人突然有了感動→直接送去讀神學→畢業就上崗做全職"(這種"一感動就上崗"的做法本身就極其危險,絕不是單靠"壓低薪酬"能彌補的,關於教會合乎聖經的人才培養機制,日後另寫一篇詳談)。合乎聖經的路徑大致是:先成為門徒,忠心跟隨耶穌;委身教會,以普通信徒身份長期參與服侍;生命成長成熟,因忠心和恩賜慢慢被教會承認;成為執事或長老,以教會領袖身份服侍數年;恩賜與忠心被顯明,品格、能力、對教會的愛被多人見證;教會才考慮是否讓他做全職、是否送他去讀神學。

走完這條路徑,"為錢"這個問題已經被自然過濾掉了,因為他在教會多年的帶職服侍都是不領薪的。一個主要為了錢財而來的人,通常很難在前面那麼多年甘願不領薪、卻仍穩定投入那麼多服侍。所以正確的過濾方式不是"壓低薪酬",是"有合乎聖經的人才培養路徑":前者用傷害工人來過濾,後者用時間和恩賜的顯明來過濾;一個傷己傷人,一個榮神益人。

顧慮二:教會人少、奉獻不夠,等奉獻多了再提薪可以嗎?

第二個常見顧慮是:"我們現在教會小、人數少,奉獻不夠,等將來奉獻多了,才有條件提高薪酬。"這聽起來很合理,但仔細想想,其實是一種雙重標準:一方面教會要求全職工人對上帝有信心、不憑眼見,另一方面教會自己卻憑眼見、不憑信心。

更深一層看,"等奉獻多了再提薪"的邏輯裡藏著一個弔詭的循環:薪酬標準比較低,教會每月財務看起來剛好夠,弟兄姐妹沒有強烈的奉獻意願(覺得教會的錢反正夠了),教會也就一直沒錢提薪。但反過來,一旦教會按聖經標準提供一份合宜慷慨的薪酬,弟兄姐妹反而會意識到"原來我們對傳道人的供應是遠遠不足、是有虧欠的",很多原本奉獻意願不高的肢體,反而會因這份責任擔當而開始增加奉獻。

所以關鍵是:教會自己要先對上帝有信心,不要把信心建立在每月的奉獻額度上,而是建立在上帝身上,祂才是終極的供應者。教會一旦邁出信心的一步,奉獻往往會自然跟上。如果薪酬標準制定合理、而實際奉獻暫時仍然不足,在這種情況下弟兄姐妹也會清楚意識到"我們對傳道人的供應是有虧欠的";在這樣的氛圍裡,絕大多數傳道人也會感到自己的辛勞得到了應有的承認和尊重,會甘心承擔這種暫時性的不足。這與"教會理所當然地長期給低薪、還要工人自己消化"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

當然,除了鼓勵弟兄姐妹更多奉獻,如果教會面對的事工本身就有結構性的特殊性(比如大學校園事工、農民工事工、社會邊緣人群事工,這些群體本身奉獻能力就有限),教會也完全可以以教會的名義,向城市中其他兄弟教會請求經濟上的援助。這本就是普世教會"彼此扶持"的常態,不是丟臉的事,是合乎聖經的事。


雙向甘心樂意

講到這裡,必須立刻補一條鏡像告誡:如果只講"教會應當慷慨",會被濫用成另一種壓力。供養工人這件事不是單向的,是雙向的——一邊是教會甘心樂意地預備,另一邊是工人甘心樂意地接受、必要時甘心樂意地放棄。具體可以分五點。

一、教會的甘心樂意。 教會為工人預備的薪酬福利,應當出於喜樂的奉獻,而不是被某位強勢工人"道德綁架"勉強擠出來的;一旦帶著勉強,遲早會變成怨懟。但真正的甘心樂意從哪里來?不是從感情衝動來,而是從真理的彌補來。教會的主要同工與全體會眾,都需要在這個領域有意識地補上真理的盲區:過去幾十年關於工人供養的種種扭曲觀念(貧窮神化、清貧屬靈論、"夠用就好"、師母"買一送一"……),需要被一一拿到聖經面前重新查驗。只有當弟兄姐妹真正信服"這樣做合乎聖經",才會有發自內心的喜樂奉獻;否則即便表面同意,背後仍被舊傳統裹挾,遲早會以怨懟的方式反彈出來。

二、工人的甘心樂意。 工人也應當甘心樂意地服事,一旦帶著勉強,遲早會變成苦毒。這裡要強調一個常被忽略的聖經事實:聖經從未規定教會的帶領人一定要"全職"或"非全職"。提摩太前書 3 章、提多書 1 章列出長老與執事的資格,通篇都是關於他們的生命成熟度和家庭建造(自守、溫和、不貪財、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卻從未對"是否在教會全職"做出任何定義或要求。當然,對於恩賜特別、教會財務又有能力支持的情形,聘請這樣的長老或執事轉為全職,讓恩賜與精力更集中地發揮,是非常有智慧的安排,這也正是哥林多前書 9 章、提摩太前書 5:17-18 所允許並稱許的;但請留意,這是教會出於實際需要的智慧安排,從來不是聖經對長老與執事的硬性要求。

然而華人教會有一個常見的盲區,恰恰是把"全職"(辭去所謂"屬世"的工作)當成一種更神聖的呼召,並以此在"全職傳道人"與"平信徒"之間畫出一道人為的、不平等的屬靈區分。這種觀念至少有兩層值得反思:它與聖經裡"信徒皆祭司"的根基相違(彼前 2:9),所有重生得救的人都是被分別為聖的祭司,上帝面前並沒有一群"更神聖"的祭司在管理"次一等"的祭司;它反過來也壓垮了全職工人本身,把"全職"等同於"必須更屬靈、更犧牲、更受苦"的角色,無形中加上過高的屬靈投射,最終又成為壓垮他們的重擔(聖經中"撇下一切跟隨主耶穌"的呼召,不是專門給全職傳道人的,而是給每一位門徒的)。所以,工人的"甘心樂意"也包括:願意不把自己的全職身份視為天然神聖,既不濫用這層身份去要求更多,也不被它綁架去承擔本不該承擔的屬靈期待。

三、允許說"不"的自由。 教會有權按自己的處境給出 offer,工人也有權評估之後誠實地接受或拒絕。一位工人若覺得 offer 實在不能支撐家庭,可以坦誠拒絕邀請,而不被指責為"不屬靈"。彼此應當開誠佈公地溝通,但都不必勉強。

四、允許必要時織帳篷。

「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作工。」(徒 18:3)

保羅本人有時也親手做工。這告訴我們:必要時(比如教會經濟一時困難、植堂初期、或工人自己主動選擇),傳道人外出"織帳篷"是合乎聖經的,並不是屬靈退後、貪愛世界的表現。

五、傳道人理應有受苦的準備。 服事本身的辛勞,來自世界的反對、抵擋、甚至逼迫,這些是傳道人本應承擔的代價。但教會不應再人為地、額外地給傳道人和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苦。前者是十架,後者是教會的失職。簡單地說:真正的十架,工人要扛起來;本可避免的苦,教會要替工人擋掉。這兩條加在一起,才是"雙向甘心樂意"的完整圖像。


開誠佈公

最後一條,可能是華人教會最難做、卻最關鍵的:開誠佈公。不少教會從來無法坦誠地談錢:工人不敢說自己的真實處境,怕被指責"愛錢、不屬靈、貪愛世界";長執不敢主動加薪,怕會眾里有反對的聲音;弟兄姐妹有意見埋在心裡,時間一久變成怨氣;師母被生活重擔壓得快撐不下去,大家卻覺得"師母怎麼缺乏喜樂"?這就是為什麼這件事年年提、年年沒結果——因為大家從未真正開誠佈公地談過。

開誠佈公的實際操作,可以從幾件小事開始:

<details> <summary>📖 為什麼這一條必須白紙黑字?——一個具體場景</summary>

假設教會按"中等偏上原則"核算下來,本應給這位傳道人月薪 5000 鎊,但傳道人主動說:"現在教會經濟緊張,給我 3500 就夠了。"教會感激地點頭,按 3500 發了,整件事沒有任何文字記錄。幾年之後會出現四種麻煩:

  1. 教會忘了原本應付多少。 長執換屆,新一屆只看到賬上一直是 3500,於是把 3500 當成"正常水平",5000 那條原本的合宜線悄悄消失了。
  2. 下一任工人被綁架。 等這位工人退休或換崗,新工人來談薪酬,長執說"上一任就是 3500",上一任出於奉獻心放棄的部分,變成了下一任頭上的天花板。
  3. 工人的奉獻被吞沒。 這本是工人獻給教會的額外奉獻(每月 1500 × 多少年),但因為沒有任何記錄,它在教會檔案裡就不存在,既沒有人記得他給過,也沒有人感謝他。
  4. 工人若有意外,家屬無依。 若工人英年早逝,師母去找教會談遺屬撫卹,教會按 3500 的基數算、而不是本應支付的 5000,師母自己也說不清當年教會其實承諾過 5000。

所以這條不是形式主義,是讓愛與奉獻都被看見的具體做法。

</details>

開誠佈公不是為了討價還價,而是為了在愛裡說真話。而在愛裡說真話,最難的不是別的,是承認我們彼此都還沒做到完美,卻願意一起朝著上帝的心意調整。


結語:教會怎麼待工人,就在向世界講述什麼樣的上帝

回到最初那個觀察:為什麼一談到具體的薪酬標準,我們就扭捏?因為這件事不只是錢的問題。它是信心的問題:我信不信上帝會供應教會,使教會有足夠的資源慷慨對待工人?它是教會論的問題:我把傳道人看作"受僱者"、"屬靈 KPI 執行者",還是看作"主裡的弟兄、與我同享上帝豐盛的同工"?它更是對上帝榮耀認識的問題:我們到底信一位什麼樣的上帝?

信一位吝嗇忍心的上帝,就會扣扣索索地供養工人; 信一位豐盛慷慨的上帝,就會豐盛慷慨地供養工人。

更進一步:一間教會對待工人的方式,正是這間教會向世界宣講上帝的方式。如果它告訴工人"夠用就好、再苦一點也沒關係",世界從這間教會身上讀到的上帝,是一位吝嗇、不肯多付一分恩典的上帝;如果它告訴工人"我們要把美好的東西與你分享,為你的家、你的孩子、你的暮年都預備好",世界讀到的上帝,是一位"將一切美好白白賞給我們享受"(參提前 6:17)的天父。

願華人教會重新回到聖經,重新認識那位"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羅 8:32)的上帝,也願意把上帝所賜美好的東西,慷慨分享給祂的僕人。

「因為上帝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來 6:10)

願這一節先臨到工人:上帝必不忘記你們所做的工;也願這一節臨到教會:求主使我們也不忘記工人所做的工。


📖 華人教會該如何供養全職工人 · 兩篇系列

  1. 那些沒說出口的現狀與代價
  2. 回到聖經的原則與實踐(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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