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中的文字為經文引用,用和合本;其餘為百寶書的解經。出處:出埃及記 22 章 · 百寶解經
22 章續 21 章的約書,重點轉向財產律例、社會公義。財產保護、弱者保護雙線並行。這一章揭示:上帝的律法不只關心"不偷",更關心"如何對待寡婦、孤兒、客旅、窮人"。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22:21-23)
「我是有恩典的,他向我哀求,我就應允。」(22:27)
親愛的弟兄姐妹,
22 章給基督徒最尖銳的考驗是 22:21-27,你怎麼對待弱者。
真信仰的試金石並非你做了多少宗教活動,是你怎麼對待身邊的弱者。
這就是 22 章關心的人。上帝親自聽他們的哀求,你怎麼對待他們直接關乎你和上帝的關係。
請你讀 22:22-23,"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一點"被精準記錄。上帝不是大概看看,是細緻地注意。
親愛的弟兄姐妹,這是何等可畏的事!你對那個清潔工說話冷淡,上帝注意;你對那位寡婦姐妹忽視,上帝記錄;你欠工人工資延期付,上帝在聽他們的禱告。
第二個反思是 22:21,"你們也曾是寄居的"。
記憶是同情的根。忘記自己曾經的痛苦的人,最容易壓迫別人。
法老的故事就是這樣,他忘了約瑟(出 1:8),就開始壓迫以色列。得救的人如果忘記自己曾經被救,就會開始當法老。
請你今天回憶,你過去是不是經歷過:
記住那感覺,用它去同情身邊正在經歷類似事的人。
第三個安慰是 22:27,"我是有恩典的"。
當所有人都不聽窮人哀求的時候,上帝聽。當法律站不住、人不公義的時候,上帝是終極的伸冤者。
親愛的弟兄姐妹,如果你今天覺得被欺壓、被忽視、被剝削,請記得上帝在聽。你的哀求不是空中飄,它達到祂的耳中。祂必伸冤,也許不是今天,但必伸冤。
22:22 "苦待一點", 你今天有沒有"小小地"傷害過身邊的弱者?請把它帶到主面前認罪。
22:21 "你也曾是寄居的", 你身邊有客旅、外族人、新來的人嗎?你怎麼對待他們?
22:27 "我是有恩典的", 你今天有沒有"哀求"未蒙應允的事?請相信上帝在聽。
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22:2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致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 22:4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驢,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賠還。」
出埃及記 22:1(和合本)
賠償比例:
為什麼牛比羊賠得多?牛是農業的勞動力(耕地),偷牛剝奪生計的核心。羊是肉類與羊毛供應,損失大但不致命。賠償按"傷害程度"差異化。
注意 22:2-3 的"夜間殺賊"原則:
這是世界最早的"夜間防禦"法律,影響今天的"必要防衛"立法。
新約的應用,撒該悔改時說"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 19:8), 他用 22:1 的標準衡量自己的悔改。真悔改包括賠償。
撒該的故事是出 22 章在新約裡的完美演繹。他並非被律法逼迫賠償,是被恩典感動賠償,主耶穌對他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這就是新約的悔改:不是律法主義的"我必須做",是恩典里的"我願意做",但最終的行動是一樣的(賠償)。真信心、真悔改即真行動,包括財務上的具體改變。
更深一層:22 章的賠償原則告訴我們罪有外部後果,不只是"心裡悔改",是外部的世界要被恢復。這是基督徒處理過去傷害的關鍵,道歉之外,應當盡力恢復所造成的損失。這才是完整的悔改。
22:5 「“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 22:6 「“若點火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火的必要賠還。」 22:7 「“人若將銀錢或傢俱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賠還;」 22:8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22:9 「“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什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什麼失掉之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出埃及記 22:5(和合本)
疏忽過失的賠償,你的牲畜跑去吃別人地裡、你的火燒了鄰舍莊稼,你賠。
這是"過失責任"的最早法律。今天的環境法、火災責任、汽車保險都根植於這一原則。
請注意 22:6 "人若點火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這描述古近東清理田地的常見做法(燒荊棘除雜草)。合理的農活也可能傷害鄰舍,所以有責任管控自己的活動。今天的應用,開車、經營企業、裝修等正常活動也必須考慮對鄰舍的影響。
希伯來文 22:8 "審判官"(אֱלֹהִים,Elohim,"上帝、法官"),希伯來聖經裡這同一字根既指上帝也指法官。因為法官代表上帝施行公義,這是司法神學的核心。法官即上帝公義的代理人。如果法官腐敗、徇私、不公,他直接褻瀆了自己所代表的位格。今天的法官們應當被提醒,你坐的位置上有上帝的目光注視。
22:10 「“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人看見,」 22:11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手裡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22:12 「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本主;」 22:13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出埃及記 22:10(和合本)
保管責任,但不可抗力(野獸撕、死亡)不賠。這是合理的責任邊界,人不為不可預料的事負全責。
請注意 22:11 "憑著耶和華起誓",古代司法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用起誓決斷。起誓者把上帝當作終極證人,起假誓即直接得罪上帝。這與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名"呼應,起誓是被上帝默許的,但起假誓是雙重得罪。
主耶穌在太 5:33-37 升級這教導:"何必起誓呢?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理想是沒有起誓的需要,因為話已經誠實。不過 22:11 承認現實中需要起誓(在司法層面),基督教倫理在這裡有兩層:理想層(不必起誓)、現實層(必要時嚴肅起誓)。
22:14-15 還有一個細節:"人若向鄰舍借什麼……那物的主人若不同在一處",借用物品的責任。借走的人對所借之物負全責。今天的"租借" + "借用"倫理也根植於此,對別人的財物要負責任。這是基本的誠實。
22:16-17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
出埃及記 22:16-17(和合本)
性責任法,與未婚女子發生關係即必須負責(結婚、聘禮)。今天許多文化裡"玩弄感情"成為常態,聖經從一開始就反對。
注意女方家庭的權力,父親可以拒絕婚姻(如果覺得這男人不合適),但男方仍必須賠償(聘禮)。這保護女方的尊嚴、經濟利益。
這律法深刻保護女性,古近東文化中,被引誘的女子通常會被拋棄、被視為不潔、無法再婚。聖經的律法強制男方負責,要麼娶,要麼賠償。女方不會因一次錯誤而被毀掉一生。這是何等溫柔的保護,3500 年前。
新約對應,主耶穌對淫婦說"我也不定你的罪"(約 8:11),但接著說"從此不要再犯罪"。保護、呼籲悔改。今天的基督徒社群在性倫理上必須雙管齊下,既嚴守聖潔,又憐憫跌倒者。
22:18-20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凡與獸淫合的,總要把他治死。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出埃及記 22:18-20(和合本)
三種被特別嚴厲對待的罪:
這三條都是根本性的屬靈違約,攻擊約的根基。新約雖不實行死刑,但這三條仍是嚴重的罪,通靈、獸行、偶像崇拜今天仍是基督徒嚴守的紅線。
啟 21:8 列末日要被丟入火湖的人,"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與出 22:18-20 列的罪有重疊。
特別注意 22:18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為什麼特別提女人?古近東文化中女巫師比男巫師更普遍(如 Endor 的鬼婆,撒上 28)。聖經直面文化現實,並沒有"性別歧視",是反對實際的靈界操弄行為。今天的基督徒同樣要警惕通靈、占卜、塔羅、新紀元運動等,這些是 22:18 在今天的應用。
22:19 的"與獸淫合",這是創世秩序的顛覆。上帝按"各從其類"創造(創 1:24-25),跨物種性行為違反創造秩序。這條律法對今天有重大倫理意義,雖然獸姦罕見,但類似的"扭曲創造秩序"的行為(如某些極端性偏差)都屬於這類紅線。聖經的性倫理基於創造秩序,不是文化偏好。
22:20 "獻祭別神的必要滅絕",希伯來文 חָרַם(charam,"完全歸毀"),最嚴厲的處罰。不只是死,是完全清除。為什麼這麼嚴厲?獻祭別神即公開拒絕立約的根基,這並非私下犯罪,是集體性的屬靈叛變。類似今天教會中"否認基督獨一救贖"的異端,這是直接攻擊信仰根基。
5.1 客旅(外族人)
22:21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出埃及記 22:21(和合本)
核心理由:"你們也曾是寄居的",記憶是同情的根。經歷過被壓的人最應該不壓別人。
今天的應用,基督徒對待移民、外族人、難民,記得我們都是"地上的客旅"(來 11:13)。排外的基督徒違背聖經。
希伯來文 גֵּר(ger,"寄居者"),指長期居住但不是公民的人。古以色列允許 ger 加入約(受割禮後)成為完整的以色列人。這是包容的邊界,不是無條件接納,但向願意歸入約的人完全開放。這是新約教會接納外邦人的舊約根,任何願意信基督受洗的人都被接納為弟兄姐妹。
利未記 19:33-34 進一步說:"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愛外族人如己,這是利未記的"愛鄰舍如己"的延伸。主耶穌的"善撒瑪利亞人"比喻(路 10:25-37)就建立在這教導上,真正的"鄰舍"包括外族人。
5.2 寡婦與孤兒
22:22-24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出埃及記 22:22-24(和合本)
注意"苦待一點", 希伯來文 עַנֵּה תְעַנֶּה(anneh te'anneh,"任何苦待"),任何程度的欺壓都被記錄。
上帝親自聽哀求、親自報應,報應是對等的:"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你怎麼對待,上帝怎麼對你。這是真正的因果律。
雅各書 1:27 直接呼應:"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這就是清潔沒有玷汙的虔誠",雅各從出 22:22 學到這教義。
5.3 借貸給窮人
22:25-27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埃及記 22:25-27(和合本)
禁止從同胞放高利貸,希伯來文 נֶשֶׁךְ(neshekh,"咬"),利息"咬"窮人。這是對剝削性貸款的反對。利息像蛇的牙咬住窮人,越咬越深。今天 Payday loans + Credit card debt + 高利貸正是這"咬人"的現代形式,基督徒不應參與剝削性金融。
衣服當頭要歸還,窮人只有一件外衣(也是夜裡的被子)。剝奪窮人的"被子"是上帝親自介入的事。這條律法在阿摩司書 2:8 被先知引用,他控告以色列人"在各壇旁鋪人當頭的衣服",意思是他們在敬拜時還壓著窮人的被子。敬拜與公義不能分,壓迫窮人的人不能"敬拜上帝"。
注意 22:27 末:"我是有恩典的",上帝親自介入保護貧窮人。今天的高利貸、剝削窮人的金融產品都直接得罪上帝。
希伯來文 חַנּוּן(chanun,"有恩典的"), 這是上帝自我宣告的核心屬性之一。出 34:6 上帝在西奈山自我啟示:"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chanun 是耶和華本質的一部分。
因為上帝是 חַנּוּן(chanun),所以祂的子民也必須是 חַנּוּן(chanun),恩典對窮人。如果一個人對窮人無恩典,這人就與上帝的本質對立。這是 22:25-27 最深的神學根據,不是道德規範,是反映上帝本性的活法。
新約雅 2:15-17 嚴厲警告:"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直接根據出 22 這種神學。對窮人的實際幫助即信心的真實性。
22:28 「『不可毀謗上帝;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出埃及記 22:28(和合本)
敬畏上帝、尊重官長。新約保羅在羅 13:1-7 重申"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這並非說官長不能批評,是說毀謗式的惡毒不可。
希伯來文 22:28 "毀謗"(קָלַל,qalal,"使變輕"),與21:17 咒罵父母用同一字。"使……變輕",把上帝、官長、父母降低分量,這是聖經反覆警告的同類罪。基督徒文化的標誌是正確分配"分量",上帝至重、父母重、官長重、鄰舍重,輕看任何一方都是失序。
新約保羅在帖前 5:12-13 說"也勸弟兄們要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這是出 22:28 的應用之一。對教會領袖、長輩、官員都應"使之有分量",不是盲從,是基本的尊重。今天的網絡文化容易"輕看"任何權威,基督徒需要迴歸 22:28 的智慧。
22:29-30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谷和酒榨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給我。』』」
出埃及記 22:29-30(和合本)
初熟、頭生歸主,承認一切都屬於上帝。先獻後用,這是財務倫理的根。新約保羅在林前 16:2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先分別歸主,再用餘下。
22:31 「『你們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你們不可吃,要丟給狗吃。』」
出埃及記 22:31(和合本)
聖潔的子民有聖潔的飲食。野獸撕裂的肉血未流盡,不潔。今天雖不行這律法字面,但精神延續,飲食、生活、言語都要分別為聖。
請注意 22:31 末"要丟給狗吃",不潔之物給狗,意思是完全離開人的食物鏈。狗在古以色列是半野生動物,不是寵物。把不潔之物徹底排除,這是聖潔的邏輯。
新約裡希伯來書 13:11-13 進一步發展:"那些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帶血的祭物在營外被處理。聖潔的事在內(聖所),不潔的處理在外(營外)。這是聖潔地理學,空間被組織為"聖 → 營 → 營外"層級。今天的教會建築、敬拜空間設計仍可借鑑這種"聖潔的層級"。
22 章末以"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作結,全章的核心呼籲。所有律例匯成一個命令,做聖潔的人。新約彼前 1:15-16 重申:"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聖潔是基督徒生命的核心要求。
22 章的整體信息,律法並非抽象規則,是聖潔子民在具體生活中的形態。財產、性、鄰舍、家庭、敬拜,每一個領域都需要"分別歸主"。這就是基督徒在世的全方位見證,不只是"主日好基督徒",是一週七天每個領域都聖潔。
22 章繼續把十誡展開到財務和弱者保護中。偷盜、損壞、保管、借貸、引誘、祭祀和聖潔飲食,看似彼此分散,其實都在回答同一個問題:一個被上帝救贖出來的群體,怎樣在金錢、性、敬拜和鄰舍關係上不再像埃及?
本章最重的經文落在客旅、寡婦、孤兒和窮人身上。上帝說他們若哀求,祂必聽。這個宣告把 2:23-25 的出埃及發動機帶進日常法律:聽見哀聲的上帝,也要求祂的百姓聽見弱者的哀聲。
22 章從偷盜賠償、保管責任講到客旅、寡婦、孤兒和窮人,顯示上帝的聖潔會進入財務和社會關係。偷盜不是“小聰明”,保管失職不是“小疏忽”,向窮人取利也不是“市場規則而已”。一個從埃及出來的群體,不能在自己中間複製埃及的剝削邏輯。上帝特別說,弱者若向祂哀求,祂必聽見,因為祂自己就是聽見以色列哀聲的上帝。
這章對教會很直接。我們如何處理借貸、報銷、託管、賠償、僱傭、租房、移民和幫助窮人,都不是信仰之外的事務。教會若在金錢上含糊,在弱者保護上遲鈍,就會讓人覺得敬拜和公義可以分開。22 章提醒我們,上帝既看祭壇,也看賬本;既聽詩歌,也聽被虧負者夜裡的哭聲。真正的聖潔,必須讓最沒有議價能力的人也能活在保護之下。
22 章大量處理偷盜、賠償、保管和借貸,提醒信徒不要把財務倫理看成次要問題。一個人怎樣對待別人的牛羊、田地、押物和借款,顯明他是否真的敬畏聽見哀聲的上帝。敬拜如果只在唱詩時熱烈,卻在錢財上佔便宜,就仍在複製埃及。
這章也保護窮人的尊嚴。借給窮人不是投資項目,拿窮人的衣服作當頭也不能讓他夜裡無處遮蓋。上帝不是反對合理經濟秩序,而是反對把人的困境變成盈利機會。教會幫助有需要的人,也要避免讓救助變成控制,或讓受助者在羞恥中被迫感恩。
第 22 章把財產責任和弱者保護放在一起,說明聖經的公義不是抽象口號。偷盜要賠償,保管要負責,借貸不可趁窮人獲利,寡婦孤兒受欺壓時,上帝親自聽見他們的哀聲。這裡的上帝不是隻關心宗教儀式,也關心賬本、抵押物、夜裡有沒有被子蓋。
這章對教會尤其實際。教會若只講奉獻,卻不講債務倫理、經濟剝削、窮人羞恥和弱者保護,就沒有真正聽懂約書。22 章也防止另一種偏差:憐憫不是取消責任,賠償和界限仍然重要。聖經的公義同時保護受害者,呼召加害者承擔後果,也約束有資源的人不可壓榨無力的人。
| 原文 | 音譯 | 含義 | 在本章的角色 |
|---|---|---|---|
| שִׁלֵּם | shillem | 賠償 | 22:1-15,本章核心動詞 |
| מְכַשֵּׁפָה | mekhashefah | 行邪術的女人 | 22:18 |
| רָבַע | rava | 與獸淫合 | 22:19 |
| גֵּר | ger | 寄居者 | 22:21 |
| אַלְמָנָה | almanah | 寡婦 | 22:22 |
| יָתוֹם | yatom | 孤兒 | 22:22 |
| עַנֵּה תְעַנֶּה | anneh te'anneh | 苦待一點 | 22:23 |
| נֶשֶׁךְ | neshekh | 利息 / 咬 | 22:25 |
| חַנּוּן | chanun | 有恩典的 | 22:27 |
漢摩拉比法典對盜竊也有處罰,但聖經的賠償原則更嚴:
| 漢摩拉比 | 出 22 | |
|---|---|---|
| 偷牛 | 30 倍賠償(殘酷) | 5 倍(合理) |
| 偷宮廷物 | 死罪 | 加倍 |
| 偷窮人物 | 較輕 | 同等 |
聖經的"5 倍"看似嚴,實際比漢摩拉比的"30 倍"溫和很多,聖經強調改正,不是毀滅性懲罰。
22:1-15 財產律例(偷盜、疏忽、保管)
↓
22:16-17 性責任
↓
22:18-20 死罪三條(屬靈根本紅線)
↓
22:21-27 弱者保護(客旅、寡婦、孤兒、窮人)
↓
22:28-31 敬畏與聖潔
結構反映上帝的價值排序,生命、性、屬靈、弱者、聖潔全方位。
出 22:23 寡婦孤兒哀求,上帝聽
申 10:18 "祂為孤兒寡婦伸冤"
詩 68:5 "上帝在祂的聖所作孤兒的父,作寡婦的伸冤者"
詩 146:9 "耶和華保護寄居的,扶持孤兒和寡婦"
賽 1:17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
雅 1:27 看顧孤兒寡婦即真敬虔
啟 21:4 上帝親自擦去他們的眼淚
上帝伸冤主題貫通聖經,從出 22 到啟示錄。
出 22:25 不可放高利貸給同胞
利 25:35-37 進一步限制
申 23:19-20 重申
箴 28:8 "憑利息抬高財物的,是為憐憫窮人者積蓄"
結 18:8 義人"不放貸取利"
路 6:34-35 "你們倒要愛仇敵……借給人不指望償還"
反高利貸神學貫穿聖經,保護窮人不被金融壓垮。
出 22:31 被野獸撕的肉不可吃
利 11 潔淨、不潔淨
利 17:15 死了的或撕的不可吃
彼前 1:15-16 你們要聖潔
啟 21:27 凡不潔淨的不可進新耶路撒冷
聖潔即分別,這條線貫穿聖經。
| 出埃及 22 章主題 | 新約迴響 | 關聯說明 |
|---|---|---|
| 22:1 真悔改賠償 | 路 19:8 撒該還四倍 | 撒該按出 22 標準 |
| 22:16 性責任 | 弗 5: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汙穢……連提都不可" | 聖潔的性倫理 |
| 22:18 邪術 | 加 5:20 列邪術為"情慾的事" | 靈界紅線 |
| 22:21 寄居的 | 來 11:13 "在地上是客旅" | 信徒的身份 |
| 22:22 孤兒寡婦 | 雅 1:27 真敬虔 | 直接引用 |
| 22:25 不可取利 | 路 6:35 "借給人不指望償還" | 主耶穌升級 |
| 22:27 我是有恩典的 | 路 18:1-8 寡婦求伸冤 | 上帝必伸冤 |
| 22:29 初熟歸主 | 林前 16:2 主日奉獻 | 財務倫理延續 |
| 角色 | 身份定位 | 在本章的功能 | 神學意義 |
|---|---|---|---|
| 耶和華 | 弱者的伸冤者 | 親自聽哀求 | 上帝偏護弱者 |
| 偷盜者 | 罪人 | 加倍/4 倍/5 倍賠償 | 真悔改需賠償 |
| 保管人 | 受託者 | 有限責任 | 公平的責任劃分 |
| 行邪術 / 獸淫 / 拜偶像者 | 嚴重違約者 | 死罪 | 根本性屬靈紅線 |
| 寡婦、孤兒、客旅、窮人 | 弱勢群體 | 上帝親自伸冤 | 上帝偏護無助者 |
| 主題 | 經文 | 教導 |
|---|---|---|
| 真悔改需賠償 | 22:1, 4 | 4-5 倍,撒該的標準 |
| 保管的合理責任 | 22:10-13 | 不可抗力不賠 |
| 性責任法 | 22:16-17 | 不可玩弄感情 |
| 死罪三條 | 22:18-20 | 邪術、獸淫、拜偶像 |
| 記憶是同情的根 | 22:21 | "你也曾是寄居的" |
| 苦待一點都被記錄 | 22:22-24 | 上帝精準的注意力 |
| 禁止高利貸 | 22:25 | 反剝削窮人 |
| 衣服當頭要歸還 | 22:26-27 | 不可剝奪基本生存 |
| 初熟歸主 | 22:29 | 先獻後用 |
| 聖潔的飲食 | 22:31 | 生活全面分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