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罪只是個人的事——我犯了我的罪,與別人無關。但聖經給我們看到一幅更大的圖畫:罪不只住在個人心裡,也嵌入了群體的結構和文化中。當一整個社會的制度、價值觀和"默認規則"偏離上帝的公義時,即使裡面每一個人都覺得自己只是"隨大流",整個體系仍在製造不公與傷害。本文探討什麼是結構性罪與文化罪,為什麼個人悔改和社會公義缺一不可,以及福音怎樣同時處理人心和人間的秩序。
講員:邦德牧師|經文:出1:15-21;摩5:11-15;賽10:1-2;彌6:8;耶22:13-17;太25:35-40;路4:18-19;弗6:12|標籤:結構性罪 / 文化罪 / 社會公義 / 系統性不公 / 個人與群體 / 先知 / 消費主義 / 偶像 / 公義 / 福音 / 悔改 / 社會
「你們踐踏貧民,向他們勒索麥子;你們用鑿過的石頭建造房屋,卻不得住在其內。」(摩 5:11)
我們談罪,通常想到的是個人層面:我撒謊了、我嫉妒了、我貪婪了。懺悔和改變,也是指向個人的心和行為。
這當然重要。但如果罪只是個人的事,聖經裡那些先知就不必花那麼大力氣去控訴以色列社會里的不公了。
事實是,聖經不但談個人的罪,也非常嚴厲地談群體的罪:嵌入在社會結構、經濟制度、文化價值中的罪。
先知阿摩司不只是對某個貪官發脾氣,他控訴的是一整個系統:富人踩在窮人身上發財,司法偏袒有錢人,宗教儀式熱火朝天但公義蕩然無存(摩 5:11-15、21-24)。
以賽亞同樣怒斥那些立惡法的人:「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為要屈枉窮乏人,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賽 10:1-2)
這些先知在說:罪不只住在個人的心裡,它也會嵌入一個社會的制度和規則中。當不公義被寫進法律、被編進經濟運轉方式、被包裝成"就是這樣運作的",它就成了一種結構性的罪。
結構性罪,是指罪嵌入了社會的制度、體系和運轉方式中,使得即便裡面的個人沒有主動作惡的意圖,這個體系仍然在系統性地製造不公、壓迫和傷害。
聖經裡有一個極其生動的例子:出埃及記中埃及法老的政策。法老下令殺死以色列人的男嬰(出 1:16、22)。執行這命令的不是法老一個人,它需要整個行政系統的配合:官員傳達、士兵執行、社會默許。大多數埃及人可能不是出於個人仇恨來對待以色列人,他們只是在"服從命令""按規矩辦事"。可是這個"規矩"本身就是罪惡的。這就是結構性罪。
今天的例子同樣真實:
有些基督徒會說:"我只要管好自己的心就行了,社會制度不是我能改的。"這話有道理的成分,我們確實要先從自己悔改。但如果我們只停在個人層面,就忽略了聖經給我們看到的更大圖畫。
第一,先知們花了大量篇幅控訴結構性的罪:這不是"社會福音"的發明,而是聖經本身的關切。 彌迦書的名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 6:8)"行公義"從來不只是個人品德,也涉及社會秩序。
第二,耶穌的使命也觸及社會層面的壓迫。 祂在拿撒勒宣讀的"就職宣言"是:"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 4:18)這裡的"被擄""受壓制",不只是個人的屬靈狀態,也涉及社會的不公。
第三,我們可能不知不覺地參與在結構性的罪中。 你可能不是那個制定不公規則的人,但你享受著不公帶來的便利;你可能不是有意歧視的人,但你身處的文化把某些歧視"正常化"了,你甚至沒有意識到。這就是結構性罪的可怕之處:它讓人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不公義體系的一部分,而不必為此感到內疚。
這裡需要避開兩個"溝"。
第一個溝:只管個人靈魂,不管社會公義。 有些基督徒認為"傳福音才是正事,改變社會不是教會的工作"。但聖經裡的上帝,從來不是隻關心人的靈魂而不關心人的身體和生活處境的。耶穌說"我餓了你們給我吃"(太 25:35),先知們一再為窮人、寡婦、孤兒和寄居者發聲。如果我們只關心傳福音而對人世間的不公閉眼,我們的福音見證是不完整的。
第二個溝:只改制度,不變人心。 另一些人走到另一頭,把所有問題都歸咎於制度,以為只要改了法律、換了系統,世界就好了。但聖經從不這樣天真。法老的制度是罪惡的,可支撐這制度的是人心中的驕傲、貪婪和恐懼。你換一個制度,如果人心不變,新的制度遲早也會被人的罪腐蝕。
聖經的智慧是雙管齊下:福音改變人的心(個人悔改),改變了的人去改變他們身處的環境(追求社會公義)。 這兩者不是二選一,而是缺一不可。一個只關心自己靈修而對鄰舍的苦難無動於衷的信仰,和一個只喊口號卻不認識十字架的社會運動,都是不完整的。
耶利米對猶大末期的約雅敬王說了一段極有分量的話:
「你的眼和你的心專顧貪婪,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耶 22:17、15-16)
你看見了嗎?上帝說,"認識我"和"為窮人伸冤"分不開。 你不能說"我認識上帝"卻對你身邊的不公閉眼;你對窮人的關懷,正是你認識上帝的證據。
面對嵌入在系統裡的罪,一個普通信徒能做什麼?這裡有幾個切實的方向。
第一,先承認自己也在其中。 謙卑地問自己:我享受了哪些不公的便利?我習以為常的"正常"裡,有沒有上帝眼中的不義?不是為了自我鞭打,而是讓聖靈的光也照進結構性的盲區。
第二,在你影響得到的範圍裡,做公義的事。 出埃及記里的兩個收生婆就是這樣:法老命令她們殺男嬰,她們「敬畏上帝,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出 1:17)。她們改變不了法老的政策,卻拒絕在自己手裡成為不義的一環。你也許改不了整個系統,但你可以在你的公司裡公平地對待下屬,在你的教會里關注那些被邊緣化的人,在你的日常消費裡思考一下你花的錢是否在支撐某種不公。
第三,為公義發聲。 先知們不只是自己行公義,他們還說出來。當你看見不公的事,在合適的場合、用合宜的方式說出來,不是挑起紛爭,而是見證上帝的公義。同時也不要忘了保羅的吩咐: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前 2:1-2)。
第四,把公義的盼望放在上帝的國度裡。 我們知道,在基督再來之前,這世上不會有完美的制度。但這不是我們無所作為的藉口。恰恰相反,正因為上帝的國終必來臨,我們今天所行的每一點公義,都是對那終極國度的預演和見證。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我們看見罪不只是個人的行為問題,也是群體的結構和文化問題。先知們為此呼喊,耶穌的國度也關切這些,福音的能力不只改變個人的心,也要更新這個世界的秩序。
我們不必在"個人悔改"和"社會公義"之間選邊站。聖經邀請我們兩個都做:讓恩典改變我們的心,同時讓改變了的心去影響我們身處的世界:從你的家庭、你的職場、你的教會開始。
讓我們一同禱告:
公義的上帝,謝謝你不只關心我個人的靈魂,也關心這個世界的秩序。我承認,有些不公我已經習以為常,有些不義我是不知不覺地參與其中的。求你打開我的眼睛,讓我看見那些我以前看不見的不公。也賜我勇氣和智慧,在我能影響的範圍里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同行。讓我的生命不只是一個得救的個人,更是一個你公義國度在這地上的見證。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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