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0 章

本頁「」中的文字為經文引用,用和合本;其餘為百寶書的解經。出處:羅馬書 10 章 · 百寶解經

上下文脈

第九章從上帝的主權揀選解釋了以色列的問題,第十章從人的責任補充另一面:以色列被棄不只是上帝主權的安排,也是以色列人自己拒絕信靠的結果。保羅論證了「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的信心之義,並引用舊約證明福音早已向萬族萬民敞開。

所屬論證單元

羅馬書 9-11 章「以色列的命運」單元的中間部分。第九章講上帝的主權(why 以色列被棄),第十章講人的責任(how 以色列被棄 + how 外邦人得救),第十一章將兩者統合在上帝最終的救贖計劃中(when 以色列全家歸回)。

段落結構

本章鑰節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羅馬書 10:4(和合本)

10:9-10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 10:9-10(和合本)

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馬書 10:13(和合本)

10: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羅馬書 10:17(和合本)

牧者的心

弟兄姐妹,第十章讓我們看到信仰最弔詭的地方:最有熱心的人反而可能最遠離上帝。以色列人不是不夠虔誠,他們太虔誠了,虔誠到要用自己的功績來證明自己配得上帝的接納。但福音的本質恰恰是:你不需要證明自己配。你只需要張開嘴說「耶穌是主」,張開心信他已經復活。就這麼簡單。

也許你正在某種屬靈的疲憊中,你覺得自己禱告不夠、讀經不夠、服事不夠。你心裡有一個聲音說:「我需要做更多才能讓上帝滿意。」保羅會對你說:你不需要上天下地去找義,基督已經替你完成了一切。道就在你口裡、在你心裡。你今天需要做的,不是更多地努力,而是更深地信靠。

最後,別忘了那幅畫面:上帝整天向悖逆的子民伸著手。無論你離開了多遠,轉身回來時,你會發現他的手從來沒有收回去。

反思問題

  1. 你的信仰生活中,有沒有「有熱心但不按真知識」的成分?哪些地方你可能在「立自己的義」?
  2. 10:9-10 的信仰告白看起來很簡單,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你覺得這份「簡單」是福音的力量還是軟肋?
  3.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誰曾經把福音傳給你?你現在有機會成為別人救恩鏈條中的哪一環?

以色列的熱心與錯誤(10:1-4)

本段定位:本段是 9:30-33 「以色列追求義卻沒有得著」的論證延續,從「他們追求錯了方向」(9:32 憑著行為)、「他們被基督這塊磐石絆倒了」(9:33)的診斷,轉入 10 章對「熱心與真知識」的深度挖掘、「律法的總結」基督論高峰。

10:1-2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證明,他們向上帝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羅馬書 10:1-2(和合本)

「我心裡所願的」表達的是「喜悅、深願、心中最深的願望」(同字根在路 2:14「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弗 1:5「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保羅用一個不常見的詞強調這不是普通的「希望」,這是他心中最深的喜悅所在。這一節是 9:1-3「情願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哀痛的延續,但語氣已經從悲傷的「願自己被咒詛」轉為積極的「心中喜悅地為他們禱告」。保羅對以色列的負擔沒有因 9 章的神學論證而減弱,反而因看見救贖計劃的完整性而更迫切地為他們祈禱。

「熱心」(ζῆλος**,zēlos,「熱忱、激情、嫉妒」),希臘文是中性詞,可正可負。保羅自己信主前就是這種「熱心」的典型代表**,他在加 1:14 自述「我又熱心祖宗的遺傳,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長進」、在腓 3:6 自述「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保羅承認以色列的熱心是真誠的,不是虛偽,他們真的愛上帝,真的為律法擺上。

「不是按著真知識」(οὐ κατ' ἐπίγνωσινou kat' epignōsin),ἐπίγνωσιςgnōsis(一般知識)的強化形式「完全、精確、深入的認識」(同字根在弗 1:17「真知道他」、西 1:9-10「完全知道」、提後 3:7「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epignōsin alētheias)。保羅的診斷,以色列有 ζῆλος 但缺 ἐπίγνωσις:情感對位(他們愛上帝)、認知錯位(他們不真知道上帝是怎樣的上帝)。這兩個失衡只要一個就足以致命:純粹的情感無認知會變成狂熱(fanaticism),純粹的認知無情感會變成冷漠(deism),以色列是前者的樣本。

10:3 「因為不知道上帝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上帝的義了。」

羅馬書 10:3(和合本)

「不知道上帝的義」帶有持續性的意味,並非一次性的無知,而是持續性的失認。「上帝的義」是羅馬書 1:17 + 3:21-22 已經定義的核心術語,上帝主動賦予信徒的義(alien righteousness「外來的義」,路德的術語)。以色列不知道上帝有這樣一種「賜予式的義」,他們以為義只能靠自己掙得。

「想要立自己的義」是「樹立、建立、使之站立」的意思(同字根在 ἀνάστασις(anastasis) 復活,「使之再站起來」)。以色列要「建立」自己的義,這是建築學語言:自己挖地基、自己上磚瓦、自己封頂,一個純粹的「人本工程」。這一意象在舊約里有先例,巴別塔(創 11)就是人自下而上「立起來」要觸摸天的工程,最終被上帝拆毀。人想用自己的功勞「立義」就如同建巴別塔,必敗無疑。

「不服上帝的義」是「沒有降服於、沒有順服」的意思(同字根 hypotassō 在弗 5:21-24 + 西 3:18 描述「降服於權柄之下」)。「不服」是關鍵診斷,以色列不是不瞭解福音(10:18-19 證明他們聽見了、知道了),而是不願降服。這是意志層面的拒絕,不是認知層面的疏漏。「自己立義」與「降服於上帝的義」是互斥的兩個動作,前者要求「我做」,後者要求「我接受」;前者保留人的自尊,後者粉碎人的自尊。以色列拒絕降服正是因為他們不願意承認自己「完全不配」,這是墮落人性最深的根症。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羅馬書 10:4(和合本)

這可能是羅馬書中最濃縮的一句話,一節經文裡包含了保羅整個基督論、律法神學。

「總結」(τέλοςtelos),希臘文 telos 至少有 3 個不同含義

  1. 目的、目標、終極歸宿(如 τέλειος(teleios) 完全的、達到目標的)。
  2. 終結、終止、結束(時間上的最後一刻)。
  3. 付款、關稅(羅 13:7「當得糧的,給他納糧 …… 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用同一字根)。保羅在 10:4 故意用了一個多義詞,他並非在含糊其辭,而是要讀者同時聽見兩層意思:

兩個含義不矛盾,而是互補,箭頭到達了目標,箭頭本身的「指指」功能也就完成了。地圖引你到目的地,到達後地圖就可以收起來了,這並非說地圖錯了或沒用了,而是地圖的工作完成了。基督就是律法這張「指向永恆的地圖」的終極目的地。

「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凡」字粉碎了所有壁壘,猶太人、希臘人、自由、為奴、男、女、一概不論,只要信就得義。這正是 1:16 「這福音 ……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 3:22「並沒有分別」+ 10:12-13「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的回聲。基督是律法的終點即信心是義的入口即萬人都被歡迎進來。

信心之義:口裡承認,心裡相信(10:5-13)

本段定位:本段是全章的神學心臟, 保羅用兩段舊約經文(利 18:5 + 申 30:12-14)做正反對照,引出新約最濃縮的「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因信稱義公式(10:9-10),然後以「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0:13 引珥 2:32)作為公式的普世性確認。這八節經文是基督教 2000 年信仰告白傳統的根基。

10: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羅馬書 10:5(和合本)

保羅引用利未記 18:5,「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這一節是 舊約「律法之義」的總綱性宣告,律法義 的運作原則是「做到就活」。

這是一個公平的契約,上帝把律法頒佈出來,應許「完全遵行者得生命」。問題不在於這個原則是否公正,而在於沒有人能完全做到,參羅 3:23「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加 3: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引申 27:26)。律法之義不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它是一條理論上可行但實際上無人能走完的路。律法本身是好的(羅 7:12「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問題在於人是墮落的。

保羅為什麼要在這裡引利 18:5?他要用舊約的話證明舊約自己的限制。如果有人質疑「保羅你憑什麼說律法不能稱義?」,保羅的回答:「摩西自己說的:『行的就活』,但沒有人能完全行,所以靠律法沒有人能活」。

10:6-8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羅馬書 10:6-8(和合本)

保羅創造性地引用申命記 30:12-14,這是保羅最大膽的「基督論中間解讀」之一。

申 30:12-14 的原文語境,摩西在西奈山下頒佈律法之後,對以色列人說「這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不是在天上 …… 也不是在海外 ……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摩西的原意,上帝的誡命不在遙遠的天上或海外,而就在以色列人身邊,他們不能用「找不到、不知道、太難了」做藉口。

保羅把這段話應用到基督身上,「領下基督來」(Χριστὸν καταγαγεῖνChriston katagagein)「領基督從死裡上來」(Χριστὸν ἐκ νεκρῶν ἀναγαγεῖνChriston ek nekrōn anagagein)。保羅的論證:

這是保羅解經的「預表性應用」,他不是說摩西在申 30 裡就明確預言了基督,而是說摩西所表達的「救恩之道離你不遠」原則在基督身上得到了最深的應驗。這種解經方法在當時的猶太教中有先例,昆蘭社區的「pesher」(פֵּשֶׁר,pesher「解釋、解讀」)解經法常常把舊約經文重新應用到當代或末世情境(如 1QpHab 把哈巴谷書應用到第二聖殿晚期的「公義教師與邪惡祭司」上)。但保羅獨特之處:他以基督為重新解讀整個舊約的透鏡,這成為典範性的基督論解經。

「這道」(τὸ ῥῆμαto rhēma),希臘文 rhēma 不同於 logos(一般的「話、道」),rhēma 強調具體的、當下的、被說出來的話語。保羅特別指明這「道」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並非抽象的真理,而是教會傳講的福音信息本身。信仰需要具體的內容,不是模糊的「信什麼都行」,而是相信「基督道成肉身、死而復活、是主」這一具體的福音內容。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羅馬書 10:9(和合本)

這一節是新約第一次出現「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因信稱義公式,是基督教 2000 年信仰告白傳統的「聖經原型」。早期教會的洗禮宣告(使徒信經的雛形)、臨終安慰傳統(「主啊,記念我」)、改教運動的「唯獨信心」(唯獨信心)都根植於此。

「口裡認耶穌為主」,

「主」(κύριος,kyrios)這個頭銜在七十士譯本中常用來翻譯上帝的聖名(יהוה雅偉、耶和華,猶太人因敬畏從不直呼,朗讀時用אֲדֹנָי「adonai」代替,七十士譯本譯為 kyrios)。所以「承認耶穌為 kyrios」即承認耶穌具有耶和華的身份和權柄即基督就是上帝。這一宣告在第二聖殿猶太教裡近乎褻瀆,一神論是猶太信仰最核心的原則(申 6: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但這正是初代基督徒所做的,他們承認耶穌分享了獨一上帝的身份。

「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 10:10(和合本)

保羅用「交叉配列」(交叉結構,X 形結構)的修辭,9 節先說口再說心,10 節先說心再說口,形成 A-B-B'-A' 對稱結構:

順序 內容
9 上半 A 口 口裡承認耶穌為主
9 下半 B 心 心裡信上帝叫他復活
10 上半 B' 心 心裡相信,可以稱義
10 下半 A' 口 口裡承認,可以得救

這一交叉結構強調:口和心兩個維度不可分割,內在的信心必須有外在的宣告來證實(雅 2:18「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外在的宣告必須有內在的真心來支撐(太 7: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任何一邊失衡都是假信仰:純內在沒有宣告即秘密信徒(可能是怯弱);純外在沒有真心即掛名信徒(必是假冒)。

「稱義」與「得救」

兩個動詞組合,「心裡相信即現在已經稱義」、「口裡承認即必然得救到底」。信心的內在轉變、信仰告白的公開實現即完整的救恩經歷。

「在一世紀羅馬帝國的處境中,公開宣告『耶穌是主』是有代價的」,因為凱撒也自稱 κύριος kyrios(羅馬皇帝崇拜從奧古斯都開始就有「凱撒是主」Caesar Kyrios 的口號)。承認「耶穌是主」就是同時拒絕「凱撒是主」,這份告白不是私密的屬靈操練,而是政治性的忠誠聲明:我的終極效忠對象並非凱撒,而是基督。**早期教會殉道者最常用的口號正是「Κύριος Ἰησοῦς (Kyrios Iēsous)」,他們在羅馬法庭被強迫獻祭給凱撒像時,他們的回應就是這一句話,然後被處死。羅 10:9-10 不是「輕鬆愉快的禱告詞」,而是「生死攸關的忠誠宣告」**。

10:11-13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馬書 10:11-13(和合本)

保羅用兩段舊約經文支持因信稱義公式的普世性,

「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10:11,引賽 28:16),以賽亞原文「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試驗過的石頭,是穩固根基,寶貴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著急』」。保羅在 9:33 已經引過這一節,這裡再引以呼應,「信靠基督的人不至羞愧」是 9-10 章兩次出現的確認句。「羞愧」= 末日審判時被定罪的可怕狀態,「不至羞愧」即末日審判時被宣告為「義」、接納進永恆榮耀。

「眾人同有一位主」(10:12),「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並沒有分別」字面「區分、分開」,同一個詞在羅 3:22 也出現過「並沒有分別」。呼應,3:22 說「世人都犯了罪 …… 沒有分別」(共同犯罪),10:12 說「凡信的就得救 …… 沒有分別」(共同得救)。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兩個最關鍵的屬靈真相上完全平等:

  1. 都犯了罪,沒有分別。
  2. 都靠信得救,沒有分別。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0:13,引珥 2:32),約珥書原文是 2:28-32 的末後大段(彼得在五旬節講道徒 2:17-21 也引用過)。「凡」字、「主名」,保羅刻意把舊約經文中耶和華的名應用到基督的名上,再次把基督等同於耶和華。「求告主名」= 信仰告白、禱告的雙重含義,既是初次歸主的呼求,也是終身依賴主的禱告生活。

「凡」字在本章反覆出現,成為一面旗幟,

「凡」是普世性的旗幟,福音不為某一族、一國、一階級保留,猶太人、希臘人、自由、為奴、男、女、富、貧、受教育、無知,一概不論,只要信、只要呼求,就必得救。這是基督教的「民主性救恩」,救恩並非少數精英的專利,而是「凡」者都可以白白得到的禮物。

傳道的必要(10:14-17)

本段定位:從「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0:13)出發,保羅反向追溯信心的來源,救恩傳遞鏈 ← 差遣 ← 傳道 ← 聽見 ← 相信 ← 求告 ← 得救。這一段在教會史上常被理解為「宣教動員令」,但其原始功能是證明以色列的不信「無可推諉」(10:18 福音已經傳遍天下了)。兩個含義共存:

  1. 以色列的不信無藉口。
  2. 宣教使命是教會的核心。

10:14-15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羅馬書 10:14-15(和合本)

保羅構建了一條「救恩傳遞鏈」,四個反問環環相扣:

步驟 希臘文 反問
1 ἐπικαλέσωνται (epikalesōntai) 求告 沒相信怎能求告?
2 πιστεύσωσιν (pisteusōsin) 相信 沒聽見怎能相信?
3 ἀκούσωσιν (akousōsin) 聽見 沒傳道怎能聽見?
4 κηρύξωσιν (kēryxōsin) 傳道 沒差遣怎能傳道?

每一個環節都不可或缺,少了任何一環,整條鏈就斷了。末端是 epikalesōntai「求告」(10:13 的求告即救恩)、起端是 apostalōsin「差遣」(被打發出去的使徒、傳道人)

「傳道」(κηρύσσωkēryssō,「像傳令官那樣公開宣告」),這一動詞在新約里多指公開的、權威的福音宣告(如約施洗約翰「傳道」太 3:1、耶穌「傳道」太 4:17、保羅「傳道」徒 9:20)。與簡單的「分享個人經歷」不同,kēryssō 強調「公開、權威、命令性」的福音宣告,傳講者不是在「分享感受」,而是在「代天宣旨」。

「奉差遣」(ἀποσταλῶσινapostalōsin,被動語態,「被打發出去」),同字根 apostolos「使徒、被差派的人」。保羅強調傳道不是「自我任命」,傳道人是被基督親自差派的(參太 28:19-20「所以你們要去 ……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徒 13:1-3 聖靈差派保羅、巴拿巴)。教會的宣教並非「自發的熱情」,而是「領命而行」,這區分了真正的福音傳講與個人主義式的宗教推銷。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引用賽 52:7:「那報佳音、傳平安、報好信、傳救恩的,對錫安說『你的上帝作王了』,這人的腳登山何等佳美」。以賽亞原文,宣告以色列從巴比倫被擄歸回的好消息,福音使者翻山越嶺跑過來,把「得釋放」的喜信帶給被擄者。保羅的應用,把舊約「歸回好消息」的意象擴展到新約「福音傳遍天下」的使命上。傳福音的人不只是在做一項「工作」,他們的雙腳踏過的土地都是美麗的,因為他們帶來的是「釋放、平安、救恩、上帝作王」的好消息。

「腳蹤佳美」,保羅刻意保留舊約的「腳」意象,傳福音的人是用「腳」走出去的人,不是坐在書齋寫理論的人。福音的使命有強烈的「移動性」,耶穌命令「你們要去」(太 28:19),保羅自己「走遍各處」(羅 15:19、24),「腳蹤佳美」是「走出去的腳」的美麗。在沒有走出去的時候,這雙腳再敬虔也不夠美。

10:16-17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羅馬書 10:16-17(和合本)

「沒有都聽從」(οὐ πάντες ὑπήκουσανou pantes hypēkousan),希臘文 hypakouō「聽見、順服」(hypo「在 …… 之下」、akouō「聽」,「聽到位、降服於所聽」)。保羅用一個含「順服」意味的詞來描述真正的「聽見福音」,只是「聽到聲音」不算聽見,聽到、順服才算聽見。這一區分是新約關鍵的「聽」神學,參太 7:24-27「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 …… 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聽」必須出於「行」。

「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引用賽 53:1。這是保羅在羅馬書全卷中引用受苦僕人之歌(賽 52:13-53:12)的唯一一處。以賽亞 53 章是舊約最深刻的彌賽亞預言,以「沒人信我們所傳的」開篇,揭示彌賽亞使命的核心張力:他來了,他被釘了,但大多數人不信他。保羅引這一節是為了說明,以色列的不信不是新現象,以賽亞在他自己的時代(約主前 700)就已經預見「真福音被大多數人拒絕」的悲劇模式。以色列對耶穌的拒絕正是這一千年模式的延續。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這是教會歷史上最被引用的「信心起源公式」之一。

兩個介詞關係,

這一節構成宣教神學的總公式:沒有傳講即沒有聽見即沒有信心即沒有得救。信心不是憑空而來的,它需要具體的內容(基督的話)、具體的傳講(人的口)。這一點與一切「自然神學」(不需啟示也能認識上帝)、「普世救恩」(人無需聽福音也能得救)相違,保羅堅持福音必須被聽見才能產生信心。

「基督的話」的兩種解讀

  1. 基督所講的話(基督自己的教訓)。
  2. 關於基督的話(福音內容)。

兩個都對,基督自己的話語、關於基督的福音宣告即信心的內容。

這一節直接為新約聖經的權威性奠基,福音不是個人感覺、文化共識或哲學推理,而是「基督的話」,藉著使徒的口,傳到普世。這也為後來「唯獨聖經」(唯獨聖經)的改教原則提供了根基,上帝的話才是信仰的權威標尺,不是教會傳統、不是教皇訓令、不是私人啟示。

以色列的不信:無可推諉(10:18-21)

本段定位:保羅用三段舊約經文(詩 19:4 + 申 32:21 + 賽 65:1-2)層層堵住以色列人可能的藉口,「沒聽見、不知道、上帝沒找我們」全部被一一否定。最終的畫面是上帝「整天伸手招呼」的悲劇,以色列的不信並非因為上帝冷漠,而是因為他們故意拒絕了已經伸出的手。這一畫面也為 11 章「以色列全家得救」的希望保留了伏筆,一位整天伸手的上帝,不會永遠放棄他的子民。

10:18 「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羅馬書 10:18(和合本)

「沒有聽見嗎?」,保羅的第一個反問。藉口 1:「我們以色列人沒機會聽見福音」。

保羅的反駁,引詩 19:4:「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詩 19 篇的原文,「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大衛的原意,「普世啟示」:上帝藉著自然界向萬民「說話」(所有人都看得見星空,都能感受造物之美)。

保羅在 10:18 把「自然啟示傳遍天下」的意象轉用為「福音傳遍天下」,這是一個修辭性的擴展應用,不是字面性的引用。到羅馬書寫作的 主後 57,福音確實已經從耶路撒冷傳遍整個羅馬帝國,從耶路撒冷(徒 2)→ 撒瑪利亞(徒 8)→ 安提阿(徒 11)→ 小亞細亞(徒 13-14)→ 馬其頓、希臘(徒 16-18)→ 羅馬(徒 28)。猶太人散居社群(散居猶太人)幾乎遍佈每一個羅馬城市,他們應該是最早聽見福音的人群。所以「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以色列人確實有充分的機會聽見福音,他們沒有理由說「沒人告訴我們」。

10:19 「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羅馬書 10:19(和合本)

「不知道嗎?」,保羅的第二個反問。藉口 2:「就算聽見了,我們不知道這是上帝的計劃」。

保羅的反駁,引申 32:21:「他們以那不算為上帝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偶像神祇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觸動他們的怒氣」,摩西在「摩西之歌」(申 32 章)中早就預言,上帝會用「外邦人」(「不成子民的」「愚昧的國民」)來「激動」以色列人「發憤」(παραζηλόω (parazēloō),「引起嫉妒」)。保羅的論證,以色列的不信、外邦人的蒙召不是新鮮的、意外的、計劃外的事件,它早就在摩西的預言中。

「激動發憤」是 9-11 章的關鍵術語,在 10:19 + 11:11 + 11:14 三次出現,構成「以色列暫時被棄 → 外邦得救 → 以色列嫉妒迴轉」的完整神學鏈條。摩西早在出埃及之後立刻就預言了「以色列將棄絕上帝、上帝將轉向外邦人」的整個救恩故事走向,保羅用摩西的預言證明以色列的不信「早已被預言」,他們不能說「我們不知道」。

10:20-21 「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羅馬書 10:20-21(和合本)

「以賽亞放膽說」中的「放膽」是「敢於、放膽」的意思,保羅注意到以賽亞在賽 65 章說的話「敢說」,因為在第二聖殿猶太人聽來,這一節幾乎不可思議:「沒有尋找上帝的人反而遇見上帝、尋找上帝的以色列人卻被悖逆」,這是一個顛倒預期的宣告,需要「放膽」。

引用賽 65:1-2 作為全章的終結畫面,

第一組(10:20,引賽 65:1),「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這一節描述外邦人:他們本來沒有尋找上帝(不在聖約民之列),上帝卻主動向他們顯現。這正是 9:30「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的反向印證,上帝在以色列追求律法之義卻沒得著的同時,外邦人不追求義的反而得著了。上帝的恩典主權令人震驚,他可以「先」找那「沒找他」的人。

第二組(10:21,引賽 65:2),「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這個意象令人動容,上帝不是背對以色列,不是冷漠地棄絕他們,他整天張開雙臂邀請他們回來。以色列的不信不是因為上帝的冷漠,而是面對上帝整天伸出的手,他們選擇了「悖逆頂嘴」。這是「愛被拒絕」的最深悲劇,並非「上帝離開了人」,而是「人離開了一位從未離開的上帝」。

這份畫面為第十一章的希望保留了伏筆,一位整天伸手邀請的上帝,不會永遠放棄他的子民。他的手仍然伸著,等待以色列「全家得救」的那一天(11:26)。羅 10 章以悲傷收尾,但悲傷本身就是希望的前奏,只有還在等待回頭的父親,才會一直伸著手;上帝整天伸手,證明他的心還在以色列身上。

本章神學要點

1. 核心神學要點總覽

主題 本章教導 重要性
熱心不等於真知識 宗教熱情如果方向錯了,反而成為認識上帝的障礙 信仰的核心不是你有多努力,而是你信靠的對象是誰
信心之義的簡明性 救恩不需要上天下地,道就在你口裡心裡:承認+相信 福音的可及性:任何人都可以回應
福音的普世性 猶太人和希臘人沒有分別,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打破一切族群、文化、身份的壁壘
傳道的必要 信道從聽道來:需要有人傳、有人差遣 教會宣教使命的神學根基
以色列的無可推諉 他們聽見了、知道了,卻故意不信 以色列的問題是意志層面的拒絕,不是信息不足

2. 本章為何屏息:新約第一次出現「因信稱義公式」

羅馬書 10 章是整本新約第一次出現「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因信稱義公式的章節(10:9-10),這一節後來成為全教會兩千年來洗禮宣告、信仰告白、臨終安慰的核心經文。如果說羅 1:16-17 是福音總綱的「主題宣告」、羅 3:21-26 是因信稱義的「法理論證」、羅 4 章是亞伯拉罕稱義的「聖經先例」、羅 5 章是亞當與基督的「兩個代表者」、羅 8 章是聖靈生活的「實存高峰」,那麼羅 10 章就是因信稱義的「信徒回應公式」。這一章在羅馬書 6 大段落結構中位於「第 5 大段:以色列與外邦的奧秘(9-11 章)」的中間,第 9 章從上帝的主權講以色列被棄、第 11 章從奧秘性應許講以色列全家得救、本章則從以色列的人為責任填補中間環節:上帝沒有放棄他們,但他們自己拒絕信靠了基督。

本章 6 處舊約引用樞紐,保羅在短短 21 節裡密集引用舊約 6 次,密度僅次於羅 9 章(13 次):

保羅在羅 10 用舊約論證舊約的廢止,這本身就是舊約內部的「辯論現場」。他不是從希臘哲學或拉比傳統外部引入新觀點,而是用摩西自己的話(申 30 + 申 32)、大衛的話(詩 19)、以賽亞的話(賽 28 / 52 / 53 / 65)、約珥的話(珥 2)證明舊約自己已經預言「福音傳遍天下、凡求告主名都得救、以色列悖逆、外邦人蒙召」的整個救恩格局。

本章在改教運動中的位置,羅 10:9-10 的「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公式是改教運動「唯獨信心」(唯獨信心)的核心經文之一。馬丁·路德在 1517 年的 95 條之前的幾年裡就已經在《1515-1516 羅馬書講義》裡指出 10:9-10 揭示了「人的得救不在外在儀式,只在內心的信靠」,這一洞見為之後的因信稱義教義鋪平了道路。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3.2 章「信心的本質」中也大量引用羅 10:9-10 + 10:17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把信心定義為「對上帝在基督裡所啟示之應許的穩固而堅定的認識」。

核心神學張力,本章用一節舊約經文(申 30:12-14 的「這道離你不遠」)、一處約珥書的預言(珥 2:32)證明了三個革命性的神學突破:

  1. 救恩不在「上天下地」的努力中,而在「口裡心裡」的信靠中(10:6-8)。
  2. 救恩對「凡求告主名的」敞開,不分猶太人、希臘人(10:12-13)。
  3. 以色列的不信是「無可推諉的悖逆」,因為福音早已傳遍天下(10:18-21)。

新約引用舊約

第 10 章幾乎是一條舊約證據鏈,保羅一節接一節地引律法、先知、詩篇來講「因信稱義」與福音的普世。兩處招牌:10:6-8 把申命記「道離你不遠」昇華為信心之義(直接引用),10:13 引約珥「求告主名就得救」宣告救恩不分猶太人、希臘人(直接引用)。以下按同一條解經路徑展開:舊約背景 → 舊約原意 → 為何引用 → 應驗 → 今日應用。保羅引舊約多是直接引用(引作教導或權柄依據)與綜合性概括(一句話打包多條線索),也有預表應驗主題應驗暗引典故,偶有直接預言應驗雙重應驗。分辨與例子詳見專欄《新約如何引用舊約》

10:6-8 這道離你不遠(直接引用 · 申 30:12-14)

10:13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直接引用 · 珥 2:32)

10:15 報福音的腳蹤何等佳美(直接引用 · 賽 52:7)

10:16 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直接引用 · 賽 53:1)

10:19-21 我要用外邦人惹動你們(綜合性概括 · 申 32:21;賽 65:1-2)

修辭與文學手法

1. 「口裡承認 + 心裡相信」公式的早期教會化身

羅 10:9 的「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和 10:10 的「口裡承認 → 得救」是早期教會洗禮宣告與信仰告白傳統的聖經原型。

第一階段(新約時代,主後 30-100),最早的信仰宣告極度簡潔,常常濃縮為兩個希臘字:

早期宣告 希臘文 含義 新約出處
「主就是耶穌」 Kyrios Iēsous 耶穌分享耶和華的身份 羅 10:9、林前 12:3、腓 2:11
「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Iēsous Christos Huios Theou 早期教會的魚標誌 ΙΧΘΥΣ 縮寫源頭 太 16:16、約 11:27、徒 8:37
「耶穌道成肉身已經來了」 Iēsoun Christon en sarki elēlythota 反對幻影派 約一 4:2-3、約二 7
「信耶穌基督」 pistis Christou Iēsou 加拉太書核心宣告 加 2:16、羅 3:22、羅 3:26

這些短宣告在受洗禮儀、主日聚會、殉道法庭 三個場景中反覆使用,「主就是耶穌」是基督徒第一句也是最後一句話。

第二階段(教父時代,主後 100-300),宣告擴展為三一架構的洗禮問答。愛任紐(Irenaeus,主後 130-202)在《反異端》1.10.1 記載早期教會受洗時的「三問三答」結構:執事問「你信父上帝嗎?」、受洗者答「我信」並被浸入水中第一次;「你信子上帝嗎?」、答「我信」入水第二次;「你信聖靈嗎?」、答「我信」入水第三次。這就是後來「使徒信經」(使徒信經)的雛形,直接源自羅 10:9 的「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公式。

第三階段(公會議時代,主後 325-451),宣告進一步結構化、教義化,最終形成 尼西亞信經(主後 325)、君士坦丁堡信經(主後 381)、迦克墩信經(主後 451)三大正統信仰宣言。核心仍然是羅 10:9-10,「我信主耶穌基督」始終是信經的中心句。

今日教會的應用,羅 10:9-10 仍然是洗禮宣告、臨終安慰、個人佈道的核心經文。每一次有人「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的時候,他都在重複 2000 年來的初代教會的宣告,他正在加入一支跨越歷史的信徒洪流。

2. 連鎖式宣講邏輯

10:14-17 採用連鎖式反問: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沒有聽見,怎能相信;沒有差遣,怎能傳道。保羅用這一串問題把個人信心、教會差遣和普世宣教連在一起。

關鍵詞彙卡

1. 本章核心詞彙

原文 音譯 和合本譯法 說明
τέλος telos 總結 雙重含義:「目標 / 成全」(基督是律法的目標)+「終點 / 結束」(律法時代的終結);保羅故意用多義詞讓兩層意思同時浮現
κύριος kyrios 七十士譯本翻譯「雅偉 / 耶和華」的標準用詞;承認耶穌為 kyrios = 承認他的神性 + 拒絕凱撒為主(一世紀殉道的核心張力)
ὁμολογέω homologeō 承認 homo「同」+ logeō「說」:「同說、同意、公開宣告」;早期教會洗禮宣告的核心動詞
πιστεύω pisteuō 相信 不只是認知性的同意,而是全人信賴 + 委身;新約中常與「心裡」(en tē kardia)連用強調內在性
ἐπικαλέω epikaleō 求告 七十士譯本用來翻譯「呼求耶和華的名」(創 4:26、12:8);保羅把同一動作轉用到「呼求基督的名」
κηρύσσω kēryssō 傳講 像傳令官那樣公開 + 權威 + 命令性地宣告;不同於私人見證分享
ζῆλος zēlos 熱心 中性詞,可正可負:既可指敬虔的熱忱(如 9:31 以色列「追求律法」),也可指錯誤方向的狂熱(如加 1:14 保羅自述「熱心祖宗遺傳」逼迫教會)
ἐπίγνωσις epignōsis 真知識 gnōsis(一般認識)的強化形式「完全、精確、深入的認識」;以色列有 ζῆλος 缺 ἐπίγνωσις
ῥῆμα rhēma 話 / 道 logos 不同:rhēma 強調具體的、當下的、被說出來的話語;信仰需要具體內容
ἀκοή akoē 聽道 既指「聽見的能力」也指「所聽見的信息」;10:17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奠定宣教神學的聖經根基
παραζηλόω parazēloō 激動發憤 para「旁邊」+ zēloō「引起嫉妒」:「側面引起嫉妒」;9-11 章 3 次出現(10:19 + 11:11 + 11:14)
παντὶ τῷ πιστεύοντι panti tō pisteuonti 凡信的 本章 4 次出現的「普世性公式」:粉碎一切血統、文化、階級的壁壘

論證結構圖

1. 全章論證推進

A 10:1-3 以色列的問題診斷:有熱心無真知識,立自己的義
A' 10:4 解答:基督是律法的總結

B 10:5 律法之義的原則(利 18:5):做到就活
B' 10:6-8 信心之義的原則(申 30:12-14):道就在你口裡心裡

C 10:9-10 信仰告白公式:口裡承認、心裡相信
C' 10:11-13 普世性:凡信的、凡求告的,無分別

D 10:14-15 救恩傳遞鏈:差遣→傳道→聽見→相信→求告
D' 10:16-17 以賽亞的感嘆:誰信呢?信從聽來

E 10:18-19 第一組反駁:聽見了嗎?知道嗎?是的
E' 10:20-21 舊約確證:外邦遇見上帝、以色列悖逆,上帝整天伸手

全章的論證邏輯是:從以色列的錯誤診斷(A)出發,經過信、行兩種義的對比(B),給出簡明的信仰公式(C),追溯信仰產生的機制(D),最後證明以色列無可推諉(E)。

神學主題追蹤

1. 聽道、信道與求告主名

本章把救恩的普世性落實到宣講鏈條:差遣、傳道、聽見、相信、求告。保羅讓讀者看見,因信稱義不是抽象原則,而是推動宣教的動力。

歷史背景

1. 人物分析卡

角色 在本章的定位 關鍵動作/屬性
保羅 為以色列代禱的牧者 願以色列人得救,既承認他們的熱心也指出他們的錯誤
以色列人 有熱心卻走錯路的追求者 想建立自己的義,不服上帝的義,悖逆頂嘴
基督 律法的總結和成全 是律法的目標也是律法時代的終結
傳道者 救恩傳遞鏈中的關鍵環節 腳蹤佳美,被差遣出去傳福音
上帝 主動尋找人的父 整天伸手招呼悖逆之民,向沒有尋找他的人顯現

難題討論

1. 申 30:12-14 的拉比解讀與保羅解讀

羅 10:6-8 是保羅最大膽的「基督論中間解讀」之一,他把申 30:12-14 「這道離你不遠」從「律法離以色列不遠」轉用為「基督離信徒不遠」。這一轉用激進到什麼程度?只要看一下同時代的拉比怎麼解讀這一節就清楚了。

米示拿與塔木德的解讀,米示拿《Bava Metzi'a》59b 記載了著名的「阿喀拿爐」(Oven of Akhnai)辯論:拉比 Eliezer與眾拉比就一個爐子的潔淨問題辯論,Eliezer 引用神蹟(樹移動、水倒流、牆傾斜)作為證據,但眾拉比拒絕接受神蹟,他們引用申 30:12「不是在天上」作為論據:「律法的解釋權已經從天上轉到了人間,上帝把律法交給了我們,他不能再從天上插手」。這是拉比傳統對申 30:12 的「律法自治論」解讀,上帝把律法交給以色列,從此律法的解釋權在拉比手中。

保羅的「基督論解讀」則完全不同,他不把「這道離你不遠」用來支持律法的權威性、自治性,反而用來廢止「靠律法稱義」的整個體系。在保羅眼中,「這道」不再指摩西律法,而指基督和關於基督的福音。這是新約解經史上最激進的「基督論中間解讀」,保羅把舊約經文重新編碼,使之成為基督福音的預表。

兩種解讀的對比,

維度 拉比解讀 保羅解讀
「這道」指什麼 摩西律法 基督 / 福音
「在你口裡心裡」指什麼 律法被以色列內化、世代傳遞 信徒口裡承認基督 + 心裡相信復活
「不在天上」指什麼 律法解釋權下放到拉比手中 不需上天領基督下來(基督已道成肉身)
「不在海外」指什麼 律法不在遠方異邦,而在以色列中 不需下陰間領基督出來(基督已復活)
神學結論 律法的權威 + 自治 律法的廢止 + 基督的至高

保羅這種解讀在第二聖殿猶太教內是「少數派」,但他不是沒有先例。昆蘭社團的「pesher」解經法(pesher 在希伯來文意為「解釋」)就常常把舊約經文重新應用到當代或末世情境。但保羅獨特之處:他以基督為重新解讀整個舊約的唯一透鏡,「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 24:44)。這成為新約解經的「基督論中心」原則,舊約並非獨立的文本,而是指向基督的預表。

2. τέλος(telos) 的解讀之爭

解讀 含義 代表學者 影響
終點 / 結束 基督終結了律法作為義的途徑 Luther、Bultmann、Käsemann 強調律法時代已過,信心時代來臨
目標 / 成全 基督是律法一直指向的目標 Calvin、Cranfield、Wright 強調律法與福音的連續性
兩者兼有 基督既成全了律法的目的,也終結了律法的義之途徑 Schreiner、Moo 最能照顧上下文的雙重含義

第三種解讀最為平衡,保羅在 3:31 說「信堅固律法」(律法仍然有效),在 7:12 說「律法是聖潔的」(律法是好的),同時在 6:14 說「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不再受律法捆綁)。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述在 10:4 中得到統合,基督是律法的目的地,到達目的地之後,旅程本身就完成了。地圖引你到目的地,到達後地圖就可以收起來,這不是說地圖錯了或沒用了,而是地圖的工作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