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 章

本頁「」中的文字為經文引用,用和合本;其餘為百寶書的解經。出處:羅馬書 1 章 · 百寶解經

上下文脈

羅馬書 1 章是全書的大門,保羅先自我介紹(1:1-7)、表達對羅馬教會的思念(1:8-15)、拋出全書主題句(1:16-17)、然後立即轉入「普世罪狀」的第一步(1:18-32)。保羅在哥林多(主後 57 春,徒 20:2-3 第三次宣教末段)寫羅馬書,寫信目的有三:

  1. 介紹自己、神學給未謀麵的羅馬教會,求他們將來支持自己往西班牙宣教(15:24);
  2. 解決猶太、外邦信徒之間的張力,羅馬教會在主後 49 革老丟諭令(徒 18:2)驅逐猶太人後,外邦信徒成為多數,猶太信徒迴歸後產生張力;
  3. 系統闡述福音,這是保羅書信中神學最完整、最系統、最像「神學專著」的一卷。

段落結構

本章 32 節四段,

  1. 1:1-7 · 問安,保羅的七重身份自我介紹(doulos 僕人、κλητὸς ἀπόστολος (klētos apostolos) 蒙召使徒、ἀφωρισμένος (aphōrismenos) 被分別)、福音的「起初」、「進入」、「工具」三重定義、向羅馬「為上帝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問安
  2. 1:8-15 · 渴望訪問羅馬,為羅馬教會的信德傳遍天下感謝上帝,多年來切心想望去羅馬、「欠債者」(ὀφειλέτης (opheiletēs))的使命自覺,「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3. 1:16-17 · 全書主題句,「福音是上帝的大能」(dynamis theou)、「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上帝的義」(δικαιοσύνη θεοῦ (dikaiosynē theou))、「本於信,以致於信」、直接引用哈 2:4「義人必因信得生」,改教運動的點火經文
  4. 1:18-32 · 上帝的忿怒臨到不義的人,上帝的忿怒「顯明」(與1:17 義的顯明同字根)、「自然啟示」讓人「無可推諉」、拜偶像的下行螺旋(創造逆向:人 → 飛禽 → 走獸 → 昆蟲)、三次「任憑」(1:24 任憑情慾 + 1:26 任憑羞恥的情慾 + 1:28 任憑存邪僻的心)+ 21 項惡行清單、「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的墮落最後階段

本章鑰節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馬書 1:16(和合本)

1:17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 1:17(和合本)

1:18 「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羅馬書 1:18(和合本)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馬書 1:20(和合本)

1:24 「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汙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羅馬書 1:24(和合本)

牧者的心

「上帝任憑他們 …… 任憑他們 …… 任憑他們。」

羅馬書 1 章的後半段讀起來像一份社會病歷,沉重、灰暗、不留情面。但請注意保羅的用意:他不是在定罪,他是在診斷。一個好醫生在開藥之前必須先告訴病人「你病了」,如果病人不知道自己有病,他就不會要藥。1:18-32 的全部目的是為 3:21 的「但如今」做預備,沒有 1-3 章的黑暗,就沒有 3:21 的黎明。如果你從來不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無可推諉」,你就永遠不會真正需要「因信稱義」。

但更深的牧養信息在三次「任憑」裡,希臘文 paredōken「交出去、放手」是本章最可怕的詞。上帝的忿怒不只是「雷劈」式的主動懲罰,它有一種更可怕的形式:祂放手。你不要祂,好,祂讓你嘗嘗沒有祂是什麼滋味。這比直接的懲罰更可怕,因為你失去了上帝的護理,被扔進了自己慾望的漩渦,自由變成了牢籠。這是 C.S. 路易斯所說的「地獄之門是從裡面鎖上的」,上帝尊重人的選擇,但選擇的後果是真實的。

弟兄姊妹,如果你今天還能感受到上帝的同在,那不是你「配得」的,那是祂仍然在給你機會。如果你今天還有想要回頭的微弱意念,那不是你的「良知發現」,那是上帝的聖靈還在你心裡作工,但這扇門不會永遠開著。羅 2:4「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上帝的忍耐並非認可,是邀請。趁還有時間,回頭。

更深的安慰是:1:17 在 1:18 之前。這不是排版的偶然,這是神學的次序。上帝的義先於上帝的忿怒被啟示,福音先於咒詛。這意味著即使你今天讀到 1:18-32 而心生絕望,你也不必停留在絕望裡,因為福音已經先於咒詛而出,「但如今」已經在 3:21 等你。基督已經為你死了,你只需要相信。

反思問題

  1. 保羅說自己「欠」所有人福音的債(1:14),你是否也有這種「負債感」?對於你身邊還沒有聽過福音的人,你覺得自己有責任嗎?這種「欠債感」不是道德綁架,而是因為白白領受了恩典之後自然的回應,你今天可以為誰禱告?

  2. 1:21 描述了罪的起點:「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有沒有雖然知道上帝,卻沒有榮耀祂、感謝祂的時刻?最近一次你因為某件小事真心感謝上帝是什麼時候?

  3. 保羅的「惡行清單」(1:29-31)不只有大罪,也有「嫉妒」「背後說人」「無親情」這些日常的關係破壞。你最容易在哪些「小罪」上對自己放鬆警惕?這些「小罪」是否同樣需要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

  4. 羅 1:24、26、28 三次「上帝任憑」,你是否經歷過上帝的「放手」?回顧你的人生,有沒有某個階段你堅持要走自己的路,結果承受了選擇的後果?那次「任憑」是否最終成為你回到上帝面前的契機?

① 1:1-7 · 問安:保羅的七重身份自我介紹 + 福音三重定義

本段定位:保羅用 7 節經文給羅馬教會(他從未親自見過的教會)做自我介紹、福音概述、問安。這是新約書信中最長的開場白,通常希臘化書信開場只佔 1-2 節,保羅在羅馬書用了 7 節。這種異常的長度本身就說明了重要性,保羅知道他必須先建立信任(介紹自己是誰),再展開神學(福音是什麼),最後才能進入應用(教會如何實踐這些真理)。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上帝的福音。」

羅馬書 1:1(和合本)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δοῦλος doulosδοῦλος,「僕人、奴隸」),保羅用的第一個詞就奠定了他與基督的關係:並非同事,不是合夥人,而是奴僕,完全隸屬於主人。這個詞在七十士譯本中也用來稱呼摩西(民 12:7-8「我的僕人摩西」)、約書亞(書 24:29「耶和華的僕人」)、大衛(撒下 7:5「我的僕人大衛」)、眾先知(耶 7:25「我的僕人眾先知」),「耶和華的僕人」是舊約最高的尊稱之一。保羅把自己放在了這條偉大的事奉傳統中,他不是來開創新宗教的,他是這條舊約僕人傳統的延續。在希臘羅馬社會中 δοῦλος(doulos) 是個屈辱的身份(羅馬帝國中超過 1/3 的人口是奴隸,毫無社會地位),但在基督里被顛覆為最高的榮譽,「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林前 7:22)。

「奉召為使徒」,κλητὸς ἀπόστολος,「被呼召的使徒」,保羅的使徒身份並非自封的,也不是教會投票選出來的,是上帝在大馬士革路上憑著自己的主權呼召他的(參徒 9:15「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加 1: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這一點對羅馬教會十分重要:他們從未見過保羅,他也沒有機會在他們面前證明自己的使徒資格,所以他在開頭就先說明自己的使徒資格:「我的使徒資格來自基督直接的呼召」。

「特派傳上帝的福音」,ἀφωρισμένος,「被分別出來」,保羅在加 1:15 說上帝「從母腹裡就把我分別出來」,他的整個人生(包括他作法利賽人的訓練、希臘化教育、羅馬公民身份、文學才華)都是為這個使命預備的。注意詞源,aphōrismenos與「法利賽人」(Pharisaios,「分別出來的人」)字根完全相同。保羅曾是「法利賽」(分別出來歸律法),現在變成了「真正的分別」(分別出來歸福音)。這一段三個動詞(僕人、蒙召、被分別)構成保羅的「使徒三重身份」,所有權(僕人)、任命(蒙召)、任務(被分別)。

1:2-4 「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

羅馬書 1:2-4(和合本)

「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保羅一開始就強調:福音不是新發明,它是舊約一直在預告的。福音不是與舊約斷裂的「新宗教」,而是舊約應許的成就。這在猶太人和外邦人混合的羅馬教會中至關重要:

  1. 猶太信徒需要知道福音沒有拋棄他們的傳統。
  2. 外邦信徒需要知道福音有深厚的歷史根基,不是無中生有的新教派。
  3. 羅馬教會需要知道福音的合法性,它有上帝親口應許的先知見證。

「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這可能是保羅引用的一段早期教會信條(pre-Pauline creed),它有平行的對偶結構:「按肉體、按聖善的靈」,「從大衛後裔生、因從死裡復活顯明是上帝的兒子」。耶穌有雙重身份:

  1. 按人性(σάρξ,sarx)祂是大衛的後裔,大衛王位的合法繼承人(撒下 7:12-16「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 …… 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的彌賽亞預言)。
  2. 按聖靈的能力祂從死裡復活,被顯明為上帝的兒子(不是變成,是顯明)。「以大能顯明」,horizō 字根「界定、劃定、決定」,復活併非讓耶穌變成上帝的兒子(祂一直是),而是有力地宣告了祂永恆的身份。

「聖善的靈」,這是一個非典型保羅用詞,保羅通常說「聖靈」。「聖善的靈」更接近閃族希伯來文表達(「聖潔之靈」),暗示這段經文可能源自一段猶太基督徒早期信條,保羅在羅馬書一開始就引用這段大家共同熟悉的信條,表明「我和你們站在同一個信仰傳統中」,這是建立信任的最快方式。

1:5-7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上帝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羅馬書 1:5-7(和合本)

「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ὑπακοὴν πίστεως,「信仰的順服」或「信心的順服」,這個短語把信和服連在了一起:真正的信心不是純粹的心理認同,它必然帶來生命的順服。保羅在全書最後一節(16:26)重複了同一個短語,形成首尾呼應,「信仰的順服」是全書的框架。羅馬書的開頭和結尾都是「信仰的順服」,這告訴讀者:羅馬書全書的神學,最終目標並非學問,而是生命的轉變。

「在萬國之中」,「在所有外邦人、國家中」,保羅的使命不限於一個民族,福音是給萬國的。這一點呼應了創 12:3「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拉罕之約的普世性)、詩 2:8「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彌賽亞之約的普世性)、太 28:19「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大使命的普世性)。保羅的使徒事工是舊約普世性應許的成就,他在使徒身份的根基上一開始就聲明瞭「萬國」的普世性範圍。

「為上帝所愛奉召作聖徒」,κλητοῖς ἁγίοις,「被呼召的聖徒」,注意:聖徒並非靠自己「修煉」成的,是被上帝「呼召」出來的。「聖徒」(hagioi)不是說他們已經完美了,而是說他們被分別出來歸於上帝了(同字根 hagios「聖潔」即「分別歸上帝」)。這一點對羅馬信徒是巨大的安慰:他們不是等到自己足夠聖潔才被稱為聖徒,而是因上帝的呼召,已經被分別出來歸屬於上帝;這身份是恩典的起點,也引導他們繼續在聖潔中成長。

「願恩惠平安」,χάρις charisχάρις,「恩惠」)是希臘式問候,eirēnēεἰρήνη,「平安」)是猶太式問候(shalom)。保羅把兩者融合在一起,暗示了福音的合一: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裡共享同一位父上帝的恩惠與平安。這一融合貫穿羅馬書,「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1:16)、「猶太人和希臘人都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10:12)、「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15:7)。

② 1:8-15 · 渴望訪問羅馬 + 「欠債者」的使命自覺

本段定位:保羅用 8 節經文表達他對羅馬教會的感恩、多年來切心想望去羅馬的渴慕、「欠債者」的使命自覺。這一段表面是「寒暄客套」,骨子裡卻是一個新約最深的「使命神學」濃縮,保羅把自己定位為「欠債者」,把傳福音定位為「還債」,這一神學定位重新解構了我們對「事奉」的整個理解。

1:8-10 「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上帝,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侍奉的上帝,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上帝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

羅馬書 1:8-10(和合本)

「第一」,保羅書信開篇常用「首先、第一」起頭(參 林前 11:18),表示首要的事。首要的事是什麼?感恩,「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上帝」,保羅的事奉首先是感恩,而不是糾正或教導。這對今天的牧者是重要的提醒,你對教會的第一印象應該是「有什麼值得感謝的」,而不是「有什麼需要改正的」。

「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羅馬是帝國首都,在那裡的基督徒群體自然受到全帝國教會的關注。「傳遍天下」(「在全世界被宣揚」)不是說人人都知道,而是說羅馬教會的名聲已經在基督徒網絡中廣泛傳播了。從耶路撒冷到安提阿、從以弗所到哥林多、從腓立比到帖撒羅尼迦,基督徒之間的網絡是當時最有效的「國際通訊系統」。保羅為一個他從未見過的教會感恩,這顯示了初代教會超越地域的團契意識,「全世界的聖徒同有一位主」。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上帝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保羅渴望去羅馬已經很久了(參 15:23「好幾年前就切心想望到你們那裡去」),但他不強求,「照上帝的旨意」,他的計劃服從於上帝的時間表。諷刺的是:保羅最終是以「囚犯」的身份到了羅馬(徒 28 章 主後 60),上帝確實開了道路,只是不是保羅想象的那種「平坦的道路」。上帝答應了保羅的禱告,但用了保羅沒有預料的方式,這是基督徒禱告生活的常規模式:上帝總是答應禱告,但有時祂的「是」用一種我們沒有預料到的方式實現。

1:11-12 「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羅馬書 1:11-12(和合本)

「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屬靈的恩賜」,這裡並非指林前 12 章的特定恩賜(如方言、醫病),而是泛指任何屬靈的祝福、教導、鼓勵,保羅作為使徒能給羅馬教會任何形式的屬靈造就。

保羅先說想給他們「恩賜」,然後立刻「修正」自己的措辭:「因你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共同被安慰」),他不想讓羅馬教會覺得他在居高臨下地施捨,宣教士和教會的關係是「互惠」的,保羅也需要從他們的信心中得到建造。這種謙遜的態度在使徒書信中非常難得,保羅知道自己雖然是使徒,但在基督身體中每個肢體都有貢獻(參 林前 12:21「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這一節給今天的事奉立了一個牧養榜樣,真正的屬靈領袖不是「單向輸出」,而是「互相建造」。

1:13-15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羅馬書 1:13-15(和合本)

「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 …… 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被阻止」,被動語態,是誰在阻止?保羅沒有明說。可能是:

  1. 撒但的阻擋(參 帖前 2:18「撒但阻擋了我們」):
  2. 其他宣教任務的優先性(保羅當時正在亞細亞、馬其頓、亞該亞開拓宣教,徒 19-20)。
  3. 耶路撒冷捐獻的優先性(羅 15:25-26 保羅當時正要把外邦教會的捐獻送到耶路撒冷)。保羅沒有把「阻隔」浪漫化,也沒有把它屬靈化,他承認「有阻隔」,但同時堅持「屢次定意」。這是屬靈生活的真實寫照,我們的良好意願常常被現實「阻隔」,但這不意味著我們應該放棄意願。

「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ὀφειλέτης εἰμί,「我是欠債者」,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自我定位:保羅不是恩人,他是債務人。欠誰的債?欠上帝的,因為上帝把福音託付給了他,如果不傳,他就是欠賬不還(參林前 9:16「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希臘人、化外人」(barbaros「說蠻族話的」,希臘人對非希臘語族的稱呼),是按文化分。「聰明人、愚拙人」,是按智識分。兩組對比涵蓋了「所有人」,福音沒有文化門檻也沒有智力門檻。這一句話的神學意義重大,它聲明:

  1. 福音的對象是所有人(不論文化背景或教育水平)。
  2. 福音的邏輯可以被所有人理解(哪怕是「愚拙人」,上帝的智慧超越人類的智力分層)。
  3. 保羅的使命覆蓋所有人(不只是希臘化的精英)。這一對「文化門檻、智力門檻」的廢除,是新約最大的社會革命之一,在希臘羅馬社會的森嚴階級裡,福音宣告:在基督裡沒有「化外人、希臘人」「奴隸、自由人」「男、女」(加 3:28)。

③ 1:16-17 · 全書主題句:改教運動的點火經文

本段定位:這兩節經文(短短 60 個希臘字)是整本羅馬書的主題句、改教運動的點火經文。1:16 宣告福音的大能、範圍,1:17 宣告福音的核心內容(上帝的義、因信得生)、引用舊約(哈 2:4)。馬丁·路德 1517 年在維滕堡大學被這兩節經文「點燃」,他後來在《羅馬書序》中寫道:「羅馬書是新約最純淨的福音 …… 每個基督徒都應該熟記它、隨時默想、像他每日的靈糧一樣」。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馬書 1:16(和合本)

「我不以福音為恥」,ou gar epaischynomai to euangelion,在羅馬帝國,一個被釘十字架的猶太木匠是「上帝的兒子」?這在希臘人聽來是愚拙(林前 1:23「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在羅馬人聽來是可笑,十字架是羅馬帝國最卑賤的刑罰(專門針對奴隸、叛亂者、最低等罪犯)。羅馬公民有特權,不可被釘十字架(保羅最終是被斬首,不是被釘十字架)。在羅馬帝國的首都宣告「我不以福音為恥」,這需要極大的勇氣。

為什麼不以為恥?保羅在 1:16 後半節給出三重答案:

  1. 因為它實際上是上帝的大能(δύναμις,dynamisδύναμις,希臘文「力量、能力」,同字根英文 dynamite「炸藥」)。
  2. 因為它「要救一切相信的」(拯救才是驗證)。
  3. 因為它涵蓋「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普世性)。保羅不為福音「體面」而辯護,他為福音的「效果」辯護:你說它醜?看它救了多少人。

「上帝的大能」,在羅馬帝國,「大能」是皇帝的專屬屬性,羅馬凱撒被稱為「世界的救主」「大能者」「和平的締造者」。保羅在帝國的首都宣告「真正的大能」並非凱撒,是耶穌,這本身就是政治神學的顛覆。福音不是「比皇帝更弱」的另一種宗教選項,它是「比皇帝更大」的救恩力量。

「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三個要點:

  1. 「一切」,福音的範圍是普世的。
  2. 「相信的」,領受的條件是信心而不是行為。
  3.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不是說猶太人比外邦人優先得救(救恩面前沒有民族優先),而是說福音在歷史上先傳給了猶太人,從亞伯拉罕的約(創 12)到耶穌的降生(太 1)都在以色列中發生,但它的目的地是全人類。這個「先…後」結構也暗示了 9-11 章的討論:上帝對以色列有特殊的歷史角色,但救恩的大門對所有人敞開。

這一公式「先猶太人,後希臘人」在羅馬書出現 3 次,1:16(福音的傳播)+ 2:9(審判的次序)+ 2:10(賞賜的次序),形成全書重要的神學結構:猶太人在恩典上「先到」,在審判上也「先到」,特權不等於豁免。

1:17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 1:17(和合本)

「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δικαιοσύνη θεοῦ,「上帝的義」,這是整卷羅馬書的核心概念,dikaiosynē 在羅馬書出現 34 次(全新約共 92 次,羅馬書佔 1/3)。它至少有兩層含義:

  1. 上帝自身的「公義屬性」,祂是公正的審判者,必須按真理審判(參 3:5「叫上帝的義顯明」)。
  2. 上帝賜給信徒的「義的地位」,通過基督的代贖,信的人被算為義(參 4: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這兩層不矛盾,正是因為上帝是公義的,祂才必須解決罪的問題;祂解決的方式是在十字架上既滿足了「公義的要求」(罪的代價被償付),又彰顯了「恩典的豐盛」(信的人白白得著義的地位),這就是 3:25-26 的「挽回祭」神學。

「顯明出來」(ἀποκαλύπτεται,現在式被動),「正在被啟示」,apokalyptō 字根「揭開蓋子」(同字根英文 apocalypse「啟示錄」)。注意時態,現在式被動:上帝的義並非「過去顯明過」(一次性事件),而是「正在持續顯明」,每一次福音被傳講、每一次信徒因信稱義、每一次聖靈在人心裡作工,上帝的義都在重新被顯明

「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ἐκ πίστεως εἰς πίστιν,「從信到信」,這個短語有多種解讀:

  1. 從上帝的信實到人的信心(從上帝的忠信到人的回應,奧古斯丁、巴特解讀)。
  2. 從信心的開始到信心的成長(信仰的全過程,加爾文解讀)。
  3. 強調信心是「唯一」的途徑(排除任何其他途徑,路德解讀)。無論哪種解讀,保羅的核心信息是:義的獲得完全在「信心的軌道」上,不在律法的行為上。這一句話在 3:22「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3:28「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得到完整展開。

「義人必因信得生」,直接引用哈巴谷 2:4,意思是「那義人必從信得生」。這節經文是羅馬書、加拉太書(加 3:11)和希伯來書(來 10:38)共同引用的舊約基石,新約三處引文。

哈巴穀的原意,哈 2:4 寫在主前 605 左右(巴比倫興起前夕),先知哈巴谷面對巴比倫即將入侵猶大的恐懼,他向上帝抱怨「為何不審判惡人」,上帝回答「義人必因信得生」,意思是「在巴比倫黑暗的日子裡,義人靠著對上帝的信靠而存活,不靠自己的力量、謀略、武力」。這一節原本是關於「在苦難中持守信靠」的應許,保羅把它提升到救恩論的高度:在上帝面前被算為義的人,是通過信心得到這個生命的。保羅的釋經不是「誤用」原意,而是「深化」原意,哈巴谷已經在原意中暗示「信靠」是生命的根基,保羅把這一根基普世化、永恆化、救恩化。

「因信得生」的「生」是什麼意思?不只是肉體活著,而是永生、與上帝有份的「生」。羅馬書後面會展開:「因信稱義」(5:1)→ 「得享上帝的榮耀」(5:2)→ 「與基督同活」(6:8)→ 「聖靈的生命」(8:6)→ 「得以榮耀」(8:30),這一連串「生」的展開都源於 1:17「義人必因信得生」的種子。

④ 1:18-32 · 上帝的忿怒臨到不義的人:三次「任憑」的下行螺旋

本段定位:保羅用 15 節經文給羅馬教會做「人類處境的診斷」。1:18-23 是「根源診斷」(拒絕上帝 → 拜偶像);1:24-32 是「症狀診斷」(三次「任憑」 + 21 項惡行清單)。這一段是羅馬書最沉重的段落,也是最被誤讀的段落之一,保羅的目的並非定罪,而是診斷,為 3:21 的「但如今」做預備。沒有 1:18-32 的「壞消息」,就沒有 3:21 的「好消息」。

1:18 「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羅馬書 1:18(和合本)

「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ἀποκαλύπτεται ὀργὴ θεοῦ,注意:1:17 說「上帝的義顯明出來」,1:18 說「上帝的忿怒顯明出來」,同一個動詞 apokalyptetai(啟示、顯明),義和忿怒是上帝面對罪的「兩面」:一面朝向信的人(義),一面朝向不信的人(忿怒)。上帝的忿怒不是暴躁的「情緒爆發」,而是祂對罪惡的聖潔回應,一個不恨惡罪的上帝不是公義的上帝

「忿怒」(ὀργή),希臘文「怒、義憤」,在七十士譯本和新約中專指上帝對罪的長期、穩定、公義的反應(不是「激怒」thymos,突發的、短暫的、情緒化的怒)。上帝的忿怒是「祂的屬性的穩定流露」,不是「祂的情緒的偶然爆發」,這一區分至關重要。

「不虔不義」,ἀσέβειαν,「不虔」,對上帝的態度和 adikianἀδικίαν,「不義」,對人的行為),罪的根源是對上帝的不敬,後果是對人的不義。縱向關係(與上帝)的斷裂必然導致橫向關係(與人)的敗壞,這是舊約十誡的結構(前 4 誡是對上帝,後 6 誡是對人,次序不是巧合)+ 新約大誡命的結構(愛上帝在先,愛人如己在後,太 22:37-40)。如果你不敬上帝,你最終也會不公義地對人,因為只有上帝才是「人有不可侵犯尊嚴」的根基。

「阻擋真理」,κατεχόντων,「壓制、扣住」,人並非不知道真理,而是「故意壓制」它,因為真理要求他們改變。這一節是「罪的認識論」的關鍵經文:罪不是「信息缺失」(你給他更多資料他就會改變),而是「意志拒絕」(他知道但不願意),這就是為什麼單靠「教育」無法解決罪的問題,只有福音的大能能改變人的心。

1:19-20 「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馬書 1:19-20(和合本)

「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關於上帝可知的事在他們裡面是顯明的」,保羅承認:人類對上帝有「內在的知識」,這並非後天學來的,是上帝直接放在人心裡的。這是「自然啟示」(general revelation)的內在層面,參 羅 2:14-15「良心也為證」、傳 3:11「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

「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這是保羅對「自然啟示」(general revelation)最經典的論述,上帝的存在和屬性不需要特殊的先知啟示就能被認識,受造界本身就是一部「無字聖經」,「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詩 19:1)、「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 19:1)、「地滿了他的豐盛」(詩 33:5)。

「上帝的永能和神性」,「他永恆的能力和神性」,「永能」,只看創造的規模就能推斷永恆的能力(宇宙至少 138 億年的精密運行);「神性」(θειότης,這是新約僅此一次的詞彙),只看創造的秩序就能推斷有「神性屬性」的存在(不是「位格的耶和華」,而是「有神性的某種存在」)。這一區分至關重要,自然啟示只能讓人知道「有神」,不能讓人知道「這位上帝是耶穌基督的父」,後者需要特殊啟示(聖經、聖靈、福音)。

「叫人無可推諉」,「叫他們沒有辯護」,anapologētos 同字根 apologia 「辯護」,同字根「護教學」,法庭用語,「沒有辯護的餘地」,人在上帝面前不能說「我不知道」,因為創造本身已經說話了。這並非說自然啟示足以讓人「得救」(得救需要福音的特殊啟示),而是說自然啟示足以讓人「沒有藉口」,上帝在最後審判時不會因為某人「沒聽過福音」就免除他的責任,因為創造本身已經向他做了基本的見證。

這一論證有重要的宣教學含義,保羅不認為「未聽過福音的人」是「無辜的」(參 1:32「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所以宣教不是可有可無的人道項目,是關乎永恆的緊迫任務,這就是為什麼保羅一生奔走萬里傳福音。

1:21-23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羅馬書 1:21-23(和合本)

「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罪的根源並非「無知」,而是「拒絕」。人知道上帝存在,但不願意把祂當作上帝來敬拜,不願意感恩,因為承認上帝就意味著承認自己不是宇宙的中心。

「不榮耀他也不感謝他」,「沒有作為上帝榮耀祂也沒有感謝」,兩個動詞

  1. δοξάζω (doxazō) (「榮耀」,「讓祂得著該得的榮耀」)。
  2. εὐχαριστέω (eucharisteō) (「感謝」,同字根英文 eucharist「聖餐、感恩禮」)。這兩個動詞構成了「敬拜」的核心,敬拜不是把上帝當作「神奇的提款機」(求祝福),而是把祂當作「值得我整個生命的至寶」(榮耀祂、感謝祂)。拒絕上帝的人並非沒有宗教情感,而是不願意把這種情感真正歸向上帝,他們寧願用宗教情感去敬拜「別的東西」(金錢、名聲、愛情、自我、偶像)。

「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emataiōthēsan en tois dialogismois autōn kai eskotisthē hē asynetos autōn kardia(「他們在思考中變為虛妄,他們無知的心被黑暗籠罩」),拒絕上帝不是沒有「後果」的,它啟動了一個「下行螺旋」:拒絕光 → 心智昏暗 → 自稱聰明 → 實際愚拙 → 製造偶像。罪不只是違反規條,它是一種「退化」,從真實墮入虛妄,從光明滑入黑暗。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口稱聰明卻變為愚拙」,mōrainō 同字根英文 moron「蠢人」),這是希臘羅馬文化的精準畫像,希臘文化以「智慧」為最高追求(哲學 = philo-sophia = 「愛智慧」),但保羅說這種「離開上帝的智慧」最終是「愚拙」。這一句話呼應 林前 1:20「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林前 3:19「這世界的智慧在上帝看是愚拙」。

「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保羅用了一個「遞減序列」:人 → 飛禽 → 走獸 → 昆蟲,越來越低,越拜偶像,人就越「降格」。這個序列呼應了創 1 章的創造次序,但方向是「反過來」的:創造是從低到高(植物 → 動物 → 人 → 上帝的形像),拜偶像是從高到低(上帝 → 人 → 動物 → 昆蟲)。拜偶像就是創造的「逆行」,是人類對上帝形像的「自我毀滅」。

這一序列同時是「羅馬帝國宗教圖景」的精準描繪,羅馬帝國的偶像包括:

  1. 凱撒像(人,拜皇帝是羅馬帝國宗教的核心)。
  2. 朱庇特的鷹(飛禽)。
  3. 戰神瑪爾斯的狼(走獸)。
  4. 埃及神聖甲蟲斯卡拉布(昆蟲,埃及宗教影響羅馬帝國晚期)。保羅在帝國首都說「這些都是墮落」,這本身就是政治神學的顛覆。

1:24-25 「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汙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羅馬書 1:24-25(和合本)

「上帝任憑他們」,παρέδωκεν αὐτούς,「交出去了、放手了」,這個詞在本段出現三次(1:24、1:26、1:28),形成一個可怕的**「三重交付」結構**。

「任憑」是希臘文 paradidōmi,這是個有法律強度的術語,指「把某人交付給某種權勢、命運」(同字根用於「猶大出賣耶穌」太 26:15)。上帝的忿怒在這裡不是「主動懲罰」,而是「被動放手」:你不要我,好,我讓你嘗嘗沒有我是什麼滋味。

這比雷劈式的懲罰更「可怕」,因為人失去了上帝的護理,被扔進了自己慾望的漩渦,自由變成了「牢籠」。這是 C.S. 路易斯所說的「地獄之門是從裡面鎖上的」(Lewis, The Problem of Pain, 1940),上帝尊重人的選擇,但選擇的後果是真實的。上帝最嚴厲的審判有時並非給你「懲罰」,而是給你「你想要的東西」,當人堅持要走自己的路時,上帝最終說「好吧」,然後讓人承受自己選擇的全部後果。

「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用謊言換上帝的真實」,這是舊約偶像崇拜的核心控訴,參 耶 16:19「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耶 2:11「豈有一國換了他的上帝嗎 …… 但我的百姓將他們的榮耀換了那無益的」、哈 2:18「雕刻的偶像 …… 就是虛謊的師傅」。

「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保羅在控訴的中間突然插入頌讚,「當受頌讚,直到萬代,阿們」,這是猶太祝頌套語(猶太祝頌),保羅一想到偶像崇拜的醜陋就忍不住要把心思轉回真上帝,這是真信仰者的本能反應。

1:26-27 「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羅馬書 1:26-27(和合本)

這是保羅論述中最「敏感」的段落,也是當代教會神學辯論中最被引用、最被解構、最被爭論的經文之一。

保羅的論證邏輯,當人拒絕造物主 → 自然秩序就被扭曲 → 性的領域也不例外。保羅把同性行為放在「拜偶像 → 被交付」的因果鏈中,不是孤立地討論性倫理,而是作為整體墮落的一個表徵。

「順性、逆性」的對照,φυσικὴν χρῆσιν / παρὰ φύσιν,「按自然、違反自然」,這是希臘化猶太道德哲學的標準對照(參斐羅《論亞伯拉罕》135 用同樣的語言論同性行為)。「自然」(physis)在保羅這裡指的是「上帝創造的秩序」,創 1:27「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 …… 乃是造男造女」、創 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是舊約性倫理的根基,男女在異性婚姻中的合一是「上帝創造的秩序」。

羅 1:26-27 涉及的關鍵釋經問題,

  1. 保羅指什麼?主流解經傳統(路德、加爾文、奧古斯丁、阿奎那、當代福音派)認為保羅在普遍意義上譴責同性性行為本身,因為它違反了創造的秩序。
  2. 少數派解讀,少數當代神學家(如 James Brownson)認為保羅僅譴責羅馬帝國與偶像崇拜相連的「放縱」式同性行為(如尼祿宮廷的同性孌童),不涉及現代意義上的「忠貞同性關係」。但這一解讀在新約其他經文(林前 6:9 + 提前 1:10)的語境中難以站穩。
  3. 保羅的論證目的並非單獨「拎出」某一種罪,而是證明整個人類(包括異性戀者的婚外情、貪婪、嫉妒等罪)都在上帝的審判之下,這個結論在 2:1 立刻翻轉到「審判別人的人」頭上:「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

牧養性提醒,這一段經文不能被「武器化」,它不是給我們用來「控訴某一群人」的工具,而是給我們用來「面對全人類(包括自己)共同的墮落」的鏡子。任何用這段經文做「仇恨工具」的人,都誤讀了保羅,因為 2:1 立刻提醒:「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面對同性戀議題的弟兄姊妹,教會應當以「真理、恩典」並行的態度牧養,既不迴避聖經的教導,也不缺少對掙扎中的人的愛與同行。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1: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羅馬書 1:28(和合本)

第三次「上帝任憑他們」,這次是「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ἀδόκιμον νοῦν,「不合格的心智」。

這裡有一個精巧的「文字遊戲」,他們「故意不認識」(「沒有鑑定、認定」)上帝,所以上帝讓他們得了一顆「不合格」的心,你不「鑑定」上帝,上帝就讓你失去「鑑定力」。這是希臘語的精妙雙關,dokimazō 和 adokimos 同字根,意思是「經過測試、不及格」(用於金屬冶煉,「合格的金屬、不合格的雜質」)。罪讓人的「心智的鑑別力」徹底退化,不再能分辨善惡、真假、永恆與暫時。

接下來是一張令人窒息的「惡行清單」,21 項罪名像連珠炮一樣射出。這種「惡行目錄」(vice list)在希臘羅馬道德哲學中很常見(斯多亞學派有類似列表,如塞內卡《論憤怒》、愛比克泰德《論道德》)。但保羅的清單有其獨特性,

21 項惡行的「結構分析」,

  1. 系統性罪行(普遍傾向),不義、邪惡、貪婪、惡毒(4 項,宏觀層面的「心的方向」)
  2. 關係破壞(人際傷害),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讒毀、背後說人、侮慢人、狂傲、自誇(10 項,針對人)
  3. 反叛上帝(縱向揹叛),怨恨上帝、捏造惡事(2 項)
  4. 家庭與社會瓦解(關係崩解),違背父母、無知、背約、無親情、不憐憫人(5 項)

重點不在於每一項的嚴重程度,而在於「罪的全面滲透」,它不只是「大惡人」的問題,它侵蝕了人際關係的每一個層面:家庭、友誼、社會、合約、鄰舍關係,罪不只是個人的問題,是整個人類社會結構的問題。

「無親情」(ἀστόργους,「沒有自然情感」),storgē 是希臘文「親情之愛」(C.S. 路易斯《四種愛》中的第一種愛),保羅特別提到「無親情」是罪的最深症狀,當一個社會連「父母對子女的本能之愛」都消失了,這是一個最深的「人性退化」信號。

1:32 「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羅馬書 1:32(和合本)

「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ou monon auta poiousin alla kai syneudokousin tois prassousin(「不僅自己做,還贊同那些做的人」,syneudokeō「共同認可」)。

這是墮落的「最後階段」:不只是犯罪,而是鼓勵別人犯罪,甚至欣賞別人的罪行。罪不再被視為「羞恥」,而被視為「正常」,甚至被「慶祝」。當一個社會到了這個地步,個人的罪已經變成了「文化」,是非善惡的標準被完全顛倒了(參賽 5:20「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 …… 的人」)。

這一節是 1:18-32 整段的「高潮」,墮落的最深處並非「做壞事」,而是「為壞事鼓掌」,這是道德、良知、羞恥心徹底死亡的標誌。一個還在「為犯罪感到羞恥」的人還有救,一個已經「為犯罪喝彩」的人已經走到了悔改的極限邊緣。

但保羅在這裡設了一個「陷阱」,當羅馬教會中的猶太基督徒讀到 1:18-32 時,他們會頻頻點頭:「沒錯。外邦人就是這樣墮落!」,然後保羅在 2:1 猛然「轉向」他們:「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1:18-32 的全部目的不是讓讀者覺得「那些人真壞」,而是讓「每一個讀者」面對自己在上帝面前的處境。羅 1 章末尾的「任憑」、羅 2 章開頭的「論斷」是一個整體,任何停在 1 章末尾沾沾自喜的人,2:1 就是寫給他的。

本章神學要點

1. 核心神學要點總覽

主題 內容 經文依據
福音的大能 福音不只是一套教導:它是上帝拯救的能力(δύναμις,dynamis)+ 羅馬帝國中顛覆「凱撒大能」的政治神學 1:16
因信稱義 上帝的義通過信心顯明:不靠律法行為;引哈 2:4「義人必因信得生」的 新約三引文之一 1:17
福音的四重定義 起初(舊約應許)+ 進入(基督位格)+ 工具(信仰順服)+ 範圍(普世大能) 1:1-17
「信仰的順服」(羅馬書框架) 首尾呼應(1:5 + 16:26):真信心必然帶來生命的順服 1:5 + 16:26
自然啟示 上帝的永能和神性通過受造之物已經顯明:人無可推諉;但自然啟示不足以讓人得救,需要特殊啟示 1:19-20
罪的下行螺旋 拒絕上帝 → 心智昏暗 → 拜偶像 → 道德敗壞 → 喜歡別人犯罪:罪是一種遞進的退化 1:21-32
三次「任憑」 不是衝動的報復:是上帝「放手」讓人承受拒絕祂的後果;身體 → 性 → 心智的全面退化 1:18、24、26、28
改教點火經文 1:17「義人必因信得生」是路德 1517 改教的神學突破點 1:17
政治神學顛覆 「福音」「大能」「主」「和平」原本是凱撒專屬,保羅「重新歸屬」給基督 1:1、16

2. 本章為何屏息:改教運動的點火經文所在地

羅馬書 1 章是整本新約「福音神學」起承轉合的總樞紐。如果說約翰福音 1 章是道成肉身論的巔峰、希伯來書 7 章是祭司基督論的巔峰、以弗所書 1 章是預定論的巔峰,那麼羅馬書 1 章就是福音論的總入口。這一章在羅馬書全書的「因信稱義」六大段落論證鏈中位居第 1 處,「福音的總綱」(1:1-17)、「普世罪狀的第一步」(1:18-32),是後面 15 章鋪墊與展開的起點。1:16-17 兩節短短 60 個希臘字,被馬丁·路德 1517 年稱為「通往天堂的大門」,他在維滕堡修道院讀這兩節經文時「心中一片光明,感到自己重生般地進入了樂園」(路德 1545 年回憶)。改教運動的點火經文就在本章,「義人必因信得生」(δίκαιος ἐκ πίστεως ζήσεται (dikaios ek pisteōs zēsetai),引自哈 2:4)。

本章在羅馬書 6 大段落結構中的位置,是第 1 處「福音的總綱」(1:1-17)、第 2 處「普世的罪」第一步(1:18-32)的合併段。前 17 節是問安、主題宣告,1:18 之後立刻進入「普世罪狀」的展開,一直延伸到 3:20「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然後 3:21 「但如今」(nuni de)轉入「因信稱義」(3:21-5:21),這是羅馬書最關鍵的轉折點。本章是這個長論證的起點,沒有 1 章的「普世罪狀」診斷,就沒有 3:21「但如今」的福音翻轉。

本章 5 處舊約引用樞紐,

核心神學張力,本章用 32 節經文證明三個革命性的福音學突破:

  1. 福音不是新發明,而是舊約先知早已應許的成就(1:2「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2. 「上帝的義」是福音的核心,既是上帝的屬性(祂是公義的審判者),也是上帝的賜予(信的人被算為義),這兩層在十字架上同時成全(1:17 + 3:25-26 的迴響)。
  3. 上帝的忿怒並非雷劈式的主動懲罰,而是「任憑」(παρέδωκεν (paredōken))式的被動放手,上帝最嚴厲的審判有時是「讓你嘗嘗沒有我是什麼滋味」(1:24、26、28 三次「任憑」結構)。

新約引用舊約

羅馬書是新約引用舊約的密度之冠,而保羅的用法與馬太不同:馬太多是「預言應驗」,保羅多把舊約引作教導與權柄的依據(直接引用),或把多條舊約線索擰成一股(綜合性概括)。本章的招牌是哈 2:4「義人必因信得生」,改教運動的點火經文。以下按同一條解經路徑展開:舊約背景 → 舊約原意 → 為何引用 → 應驗 → 今日應用。引用類型分:直接預言應驗(舊約明說、字面兌現)/雙重應驗(先知當代先應驗一次,基督裡才完全成全)/預表應驗(舊約人物事件的模型在基督身上重演)/主題應驗(舊約主題再次響起)/綜合性概括(一句話打包多條舊約線索);另有非應驗的直接引用(引舊約作教導或權柄依據)與暗引典故(借舊約語言、人物、情節喚起迴響)。分辨與例子詳見專欄《新約如何引用舊約》

1:17 義人必因信得生(直接引用 · 哈 2:4)

1:23 將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暗引典故 · 創 1:26-27)

哈 2:4 三處引用的對照

哈巴谷 2:4 是新約引用最有影響力的舊約經文,分別在羅 1:17 + 加 3:11 + 來 10:38 被引用,構成 新約「因信得生」神學的核心。三處引文的重點不同,合起來形成完整的「因信稱義」論。

三處引文的對照

引用處 上下文重點 「信」的功能 「生」的意義
羅 1:17 福音的總綱 信是得著上帝的義的途徑 「生」= 永生 + 上帝的子民地位
加 3:11 反對律法主義 信是與律法相對的途徑 「生」= 在聖靈裡活著與在律法下死著
來 10:38 鼓勵堅忍到底 信是末世忍耐的態度 「生」= 不退後沉淪,存到末後

三處引文的希臘文差異

哈 2:4 在七十士譯本有兩個版本:

羅 1:17 + 加 3:11 使用的是「去掉了「我的」」的版本,ho dikaios ek pisteōs zēsetai「那義人必從信得生」,重點在「因信」。

來 10:38 使用的是 七十士譯本-A 版本,「我的義人必從信得生」,重點在「上帝的子民」。

這種小小的差異反映了不同書卷的神學側重,

修辭與文學手法

1. 1:3-4 的前保羅信條

許多學者認為 1:3-4 是保羅引用的一段早期教會信條(pre-Pauline creed),理由如下:

證據 說明
對偶結構 「按肉體 / 按聖善的靈」「從大衛後裔生 / 因從死裡復活」:工整的平行體
非保羅用詞 「聖善的靈」:保羅通常說「聖靈」;這一用法更接近閃族希伯來文表達
「顯明」 保羅通常不用這個詞描述基督論
大衛後裔的強調 保羅在其他書信中很少強調耶穌的大衛血統(與馬太福音的強調相反)

如果這確實是一段早期信條,保羅引用它的目的是向羅馬教會表明:我傳的福音和你們已經領受的信仰是「同一個」,我不是來推銷新品牌,我和你們站在同一個信仰傳統中。這是建立信任的最快方式。

關鍵詞彙卡

1. 本章核心詞彙

希臘文 音譯 和合本譯法 神學含義
δοῦλος doulos 僕人 更準確譯為「奴隸」:完全隸屬於主人,舊約「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約書亞/大衛/眾先知)傳統的延續
κλητός klētos 奉召 「被呼召的」:使徒身份不是自封的,是上帝憑著自己的主權呼召(同字根 1:6、1:7 都用)
ἀφωρισμένος aphōrismenos 特派 「被分別出來」:與「法利賽人」(Pharisaios)字根相同;保羅從「分別歸律法」轉為「分別歸福音」
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ngelion 福音 在羅馬帝國指皇帝的「好消息/捷報」:保羅用同一詞宣告更高的王
δύναμις θεοῦ dynamis theou 上帝的大能 同字根英文 dynamite「炸藥」:羅馬帝國「大能」是凱撒專屬,保羅顛覆為基督專屬
δικαιοσύνη θεοῦ dikaiosynē theou 上帝的義 羅馬書全書核心(34 次出現):既是上帝的屬性(公義審判),也是上帝的賜予(信的人被算為義)
πίστις / πιστεύω pistis / pisteuō 信/相信 羅馬書 60+ 次:領受福音的唯一途徑
ἀποκαλύπτεται apokalyptetai 顯明 現在式被動:「正在持續被啟示」;1:17 顯明上帝的義、1:18 顯明上帝的忿怒:義與怒是上帝回應的兩面
ὀργὴ θεοῦ orgē theou 上帝的忿怒 「長期、穩定、公義」的反應(不是「激怒」thymos 的突發情緒)
παρέδωκεν paredōken 任憑 法律強度術語「交出去/放手」:出現三次(1:24、26、28),構成三重交付結構
ἀναπολόγητος anapologētos 無可推諉 法庭用語:「沒有辯護的餘地」;同字根 1:20 + 2:1 形成首尾呼應
θειότης theiotēs 神性 新約僅此一次:自然啟示能讓人推知「有神性的存在」,但不能讓人知道「這位上帝是耶穌基督的父」
ἀδόκιμον νοῦν adokimon noun 邪僻的心 「不合格的心智」:希臘語雙關:他們沒「鑑定」(edokimasan)上帝,上帝就讓他們得「不合格」的心
ὑπακοὴ πίστεως hupakoē pisteōs 信服真道 「信仰的順服」:羅馬書首尾呼應(1:5 + 16:26)的全書框架

論證結構圖

1. 全章論證推進

A 問安與福音三重定義(1:1-7)
 B 渴望訪問羅馬、欠債者的使命(1:8-15)
 C 全書主題句:上帝的義、因信得生(1:16-17), 改教點火經文
 B' 上帝的忿怒顯明(1:18),與1:17 義的顯明對照
A' 罪的三重下行螺旋(1:19-32), 三次「上帝任憑」

1:16-17 是全書的鉸鏈,向前回應問安中的福音三重定義,向後引出忿怒與罪的診斷。整個第 1 章建立了一個張力:福音的好消息(1:16-17)與人類處境的壞消息(1:18-32),好消息之所以是「好」的,正是因為壞消息是「真」的。

2. 三重「任憑」結構的神學意義

1:24-32 的三次「上帝任憑他們」構成了一個遞進的審判結構,

次數 經文 被任憑的內容 領域
第一次 1:24 逞心裡的情慾行汙穢的事 身體的敗壞(情慾 → 行汙穢)
第二次 1:26 放縱可羞恥的情慾 性的扭曲(順性 → 逆性)
第三次 1:28 存邪僻的心行不合理的事 心智的退化(邪僻 → 21 項惡行清單)

這個結構揭示了上帝審判的一種「可怕形式」,並非雷劈,而是放手。上帝最嚴厲的審判有時不是給你「懲罰」,而是給你「你想要的東西」。當人堅持要走自己的路時,上帝最終說「好吧」,然後讓人承受自己選擇的全部後果。

三重「任憑」的遞進邏輯

這三次「任憑」並非「重複」,是「遞進」,

  1. 第一次:上帝任憑他們「身體的敗壞」,情慾氾濫
  2. 第二次:上帝任憑他們「性的扭曲」,逆性情慾
  3. 第三次:上帝任憑他們「心智的退化」,21 項關係破壞的惡行清單

遞進順序:身體 → 性 → 心智,罪從「身體的失序」開始,蔓延到「性的扭曲」,最終深入「心智的退化」,這是一個從表面到深層的全面敗壞過程。當心智已經退化到「為犯罪喝彩」(1:32)的地步,悔改的可能性已經走到了極限邊緣。

「任憑」與「白白稱義」的對照

羅 1 的三次「任憑」與羅 3-5 的「白白稱義」形成戲劇化的對照,

羅 1(拒絕上帝) 羅 3-5(接受福音)
上帝任憑人離開 上帝主動尋找人
被交付給罪 被算為
自由牢籠 奴役自由
生命走向敗壞 死亡走向生命

正是因為讀了羅 1 的「任憑」之痛,才更體會羅 3 的「白白稱義」之美。

神學主題追蹤

1. 福音的四重定義:「起初 / 進入 / 工具 / 範圍」

保羅在 1:1-17 用 17 節經文給「福音」(euangelion)下了四重定義,這是新約最完整的福音學濃縮,

  1. 福音的「起初」(舊約根基),「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1:2),福音不是公元 30 年才出現的新宗教,而是從亞伯拉罕(創 12)開始、貫穿全部舊約先知(賽、耶、結、但、十二小先知)的一條神學主線的最終成就
  2. 福音的「進入」(基督的位格),「論到他兒子,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1:3-4),福音的核心並非一套教義,而是一個位格:耶穌基督,祂同時是「大衛之子」(彌賽亞、人性)和「上帝之子」(神性、復活顯明)
  3. 福音的「工具」(信仰的順服),「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1:5,εἰς ὑπακοὴν πίστεως (eis hupakoēn pisteōs)「信仰的順服」),福音不只要人「相信」,更要人「順服」,信和服是一個銅板的兩面,真信心必然帶來生命的順服
  4. 福音的「範圍」(普世、大能、信心),「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1:16),福音的範圍是普世的(「一切」、「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福音的能力是上帝的大能(dynamis theou)、福音的領受條件是信心(pistein)

這四重定義為整本羅馬書定調,羅馬書的 16 章就是這四重定義的逐層展開:1-3 章展開「範圍」(普世罪狀),3-5 章展開「工具」(因信稱義),6-8 章展開「進入」(在基督裡的新生命),9-11 章展開「起初」(舊約應許與以色列),12-16 章是這四重定義在生活中的應用。

歷史背景

1. 改教運動與羅 1:17

羅馬書 1:17「義人必因信得生」是整個改教運動的點火經文,

羅馬書 1 章,一節經文(1:17)點燃了整個西方教會改革。今天的每一位福音派信徒(包括路德宗、改革宗、浸信會、循道宗、福音派)都是這場改教運動的屬靈後裔,而這場運動的起點,就是本章的兩節經文。

2. 羅馬帝國中的「福音」

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ngelion(福音、好消息)在保羅時代不只是一個宗教術語,它有深厚的政治含義。羅馬帝國用 euangelion 來宣告皇帝的登基、軍事勝利和重大政策。著名的「普里內銘文」(Priene Inscription,約主前 9)用 εὐαγγέλιον(euangelion) 描述奧古斯都的誕生:「這位救主的誕生就是好消息(εὐαγγέλιον,euangelion)的開始 …… 全世界因他而開始了新的時代」。

當保羅在羅馬帝國的首都宣告「耶穌基督的福音」時,他是在用帝國的語言挑戰帝國的宣稱:真正的好消息並非從凱撒來的,而是從那位被凱撒的代理人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來的。真正的主不是坐在羅馬寶座上的人,而是從死裡復活的那一位。

這一神學顛覆貫穿羅馬書,「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euangelion,1:1)、「主」(κύριος,kyrios,10:9)、「得勝者」(ὑπερνικῶμεν hypernikōmen,8:37)、「和平」(εἰρήνη eirēnē,5:1),這些詞在羅馬帝國都是凱撒的專屬屬性,保羅把它們「重新歸屬」給基督,這是新約最深的政治神學。

3. 人物分析卡

人物 身份定位 關鍵行動 啟示
保羅 耶穌基督的僕人 + 使徒 + 福音的債務人 自我介紹 → 表達思念 → 宣告福音 → 診斷罪 使徒的身份是被呼召的,不是自封的;傳福音是還債,不是施恩
羅馬信徒 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 為上帝所愛的聖徒 信德傳遍天下(羅馬教會在帝國基督徒網絡中享有美名) 上帝的子民不是靠自己「修鍊成聖」,而是被呼召、被愛
不虔不義的人類 知道上帝卻拒絕上帝的受造者 壓制真理 → 製造偶像 → 道德墮落 → 喜歡別人犯罪 罪的根源是拒絕造物主;下行螺旋一旦啟動就越來越深
馬丁·路德(釋經史) 改教運動的領袖 + 神學家 在羅 1:17 中找到「通往天堂的大門」 一節經文(1:17)的「重新理解」點燃了整個西方教會改革

難題討論

1. 自然啟示與特殊啟示:保羅的雙軌認識論

羅 1:19-20 是保羅對自然啟示(general revelation)最經典的論述,但要理解其神學意義,必須把它放在「自然啟示、特殊啟示」的雙軌認識論中。

「自然啟示」的範圍與限度

「自然啟示」,通過受造世界(自然秩序、人的良心、歷史進程)顯明的上帝知識,所有人都能接觸到。

自然啟示能告訴人 自然啟示不能告訴人
有一位創造者(受造的秩序證明) 這位創造者是耶穌基督的父
這位創造者有「永能和神性」(1:20) 這位創造者三位一體的奧秘
道德律刻在人心(2:14-15 良心) 「因信稱義」的具體救恩之路
人在上帝面前「無可推諉」(1:20) 「罪得赦免」的具體方式
拜偶像是「自我毀滅」(1:23) 基督替死的代贖奧秘

自然啟示的功能,讓人在上帝面前「沒有藉口」(1:20「無可推諉」),但不足以讓人「得救」。自然啟示是「指南針」,告訴你「有北方」;特殊啟示是「地圖」,告訴你「如何走到北方」。

「特殊啟示」的內容與媒介

「特殊啟示」,通過聖經、聖靈、福音、基督顯明的救恩知識,必須有人傳講才能領受(參羅 10:14-17「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 ……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

這一雙軌結構對當代「未聽過福音的人」議題至關重要,

  1. 保羅不認為「未聽過福音的人」是「無辜的」(1:32 + 2:14-15 + 2:16 都暗示他們將受審判)
  2. 但保羅也不認為「自然啟示」足以讓人「得救」,得救必須經過特殊啟示的福音
  3. 結論宣教是關乎永恆的緊迫任務,不是「人道項目」,這就是為什麼保羅一生奔走萬里傳福音,寧願被囚、被打、被棄絕,也要把福音帶到「沒有人傳過基督名」的地方(羅 15:20-21)

自然神學的歷史發展

保羅的立場比阿奎那溫和、比巴特寬廣,他承認自然啟示的真實(1:19-20),但堅持只有福音才能讓人得救(1:16-17)。

2. 羅 1 同性戀議題的釋經

羅 1:26-27 是新約涉及同性性行為的三處經文之一(另兩處:林前 6:9 + 提前 1:10),是當代教會神學辯論中最被爭議的經文。要做到「真理、恩典」並行的牧養,必須先把神學問題釐清。

三種主流釋經立場

  1. 傳統派、主流福音派立場,保羅在羅 1:26-27 普遍意義上譴責同性性行為本身,因為它違反了創造的秩序(創 1:27「乃是造男造女」、創 2:24「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教會兩千年來的主流立場,包括奧古斯丁、阿奎那、路德、加爾文、衛斯理、巴特、當代福音派(包括 N.T. Wright、John Stott、Tim Keller)。
  2. 修正派、部分主流派立場,保羅僅譴責羅馬帝國與偶像崇拜相連的「放縱」式同性行為(如尼祿宮廷的同性孌童、神廟的同性賣淫),不涉及現代意義上的「忠貞同性關係」,代表人物 James Brownson、Matthew Vines。但這一解讀在新約其他經文(林前 6:9 + 提前 1:10)的語境中難以站穩,保羅用的 ἀρσενοκοίτης是「與男人睡覺的男人」的複合詞,源自利 18:22 + 20:13 的七十士譯本翻譯,明顯指同性性行為本身,不僅指「放縱」。
  3. 拒絕傳統立場,保羅的觀點不應被當代教會接受,因為它反映了第一世紀的文化偏見,代表人物 Walter Wink、John Spong。但這一立場已經超出了「釋經」的範疇,進入「聖經權威」的根本問題,如果保羅在性倫理上「錯了」,那他在「因信稱義」上是否也可能「錯了」?這就動搖了整本新約的根基。

福音派的「真理 + 恩典」牧養原則

福音派的主流立場是,

  1. 真理:聖經清楚教導同性性行為不符合上帝創造的性秩序(創 1-2 + 利 18:22 + 羅 1:26-27 + 林前 6:9-11 + 提前 1:10 一致的見證)
  2. 恩典:教會必須以愛與同行的態度牧養經歷同性吸引的弟兄姊妹,他們並非「特殊的罪人」,而是和我們一樣需要福音的罪人(林前 6: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 …… 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3. 避免「武器化」,羅 1:26-27 不能被用來「控訴某一群人」,因為 2:1 立刻提醒:任何「論斷」者都同樣在上帝的審判下
  4. 承認教會的失敗,歷史上教會對同性戀議題常有「嚴厲而冷漠」的對待,缺少愛與同情,這是教會需要悔改的部分

牧養性提醒,經歷同性吸引的弟兄姊妹,面對的不是「特殊的罪」,而是「普世罪的一種特定形式」。在基督裡,他們與所有信徒一樣,蒙呼召否己、背十字架、忠於真道、活在教會大家庭的愛中。他們需要的並非「特殊的禁令」,是「和所有信徒一樣的福音」。